麻辣大状 Spicy Lawyer 周本兴

麻辣大状 Spicy Lawyer 周本兴 執業律師|麻辣大狀|令狐沖
著作:仗劍江湖|法庭恩仇錄|黑幫的日子|ubah也要跟Law走|🇲🇾Law霸|99
情詩|我的憂鬱不是病|法庭揸Fit人等。
創意達人|潛水詩人|法律顧問|人權律師|法界令狐|趙明福民主促進會法律顧問 he can be contacted at 0127664118.

Chew Pong Him (Steve) 周本兴graduated from UM & has started his legal pratice in year 2001. He does civil , criminal litigation and conveycing.He has set up his own firm in 2009. Chew Pong Him (Steve) has started his legal pratice in year 2001. he does civil , criminal litigation and conveycing. he also conducts talks and seminars for public. http://blog.sina.com.cn/siyanxiongmao
http://twitter.com/lawyerchew


周本兴是一名执业律师。擅于处理民事纠纷、刑事案件、劳资纠纷,也处理房屋买卖手续、拟定和约、遗嘱等等。

本人也是业余主持法律讲座和激励讲师

任何法律疑问可以接洽我。谢谢

30/08/2026

法律小知识|彩礼给出去了,分手后可以要回来吗?

最近中国娱乐圈传出景甜与前男友涉及3000万元人民币“彩礼追讨”,引起不少讨论。很多人以为:“没有结婚,钱当然要还。”但法律上,没有这么简单。

在马来西亚,并没有一套普遍适用的“彩礼退款制度”。一笔钱能不能追回,关键不是“最后有没有结婚”,而是当初这笔钱是什么性质,以及有没有证据证明。

一宗马来西亚 Slim River 推事庭案件正好说明这一点。原告向前女友追讨 RM22,352.24,声称恋爱期间给出的钱都是借款。被告则认为,那些钱是恋爱期间的援助或礼物。

法院确认部分款项确实有支付,但最终仍驳回原告的追讨。

为什么?

法院认为,证明“钱给了对方”,不等于证明“对方欠你钱”。

原告必须证明双方当时有建立贷款关系的法律意图。法院特别注意到双方当时是情侣,部分交易备注甚至写有“love”。即使其中两笔写着“friendly loan”,法院仍认为,单靠汇款人自己写上的备注,不足以证明双方已经同意这是一笔法律上的贷款。

更关键的是,双方没有明确约定何时还、怎样还。WhatsApp记录也没有证明存在具体还款条件。法院因此认为,后来单方面要求还钱,不能把原本的金钱往来“变成”贷款。

这个原则同样值得用来思考“彩礼”。

如果男方给女方RM100,000,说明是结婚聘金,后来分手,也不能只凭“没有结婚”就当然要求退款。法院仍会看:这是赠与、借款,还是以结婚为条件的付款?双方当初到底怎样约定?

所以,大额金钱往来,最重要的不是分手后谁比较有理,而是当初有没有把法律关系说清楚,并留下证据。

爱情可以没有合同,但涉及巨额金钱,最好不要只靠感情和信任。

钱给出去以前,把话说清楚;关系结束以后,才不必靠猜。

——法律小知识
作者:周本兴律师|麻辣大状

Disclaimer:本文仅供一般法律资讯及教育用途,不构成法律意见。实际案件须根据具体事实、协议、证据及适用法律判断。

28/08/2026

法律小知识|妻子出门没交代,丈夫就能动手?

[家暴从来不是“家务事”]

妻子出去买东西,没有事先告诉丈夫,回到家后,却遭丈夫动手打头,再被推向墙壁,造成头部肿起及身体多处受伤。

柔佛这宗案件中,41岁男子最终认罪,被判监禁6个月。

有人会问:“夫妻吵架,也要坐牢?”

这里必须分清楚。夫妻意见不合,是家庭问题;一旦动手造成伤害,就可能成为刑事案件。

本案涉及《刑事法典》第323条文(Section 323 Penal Code):

«“Whoever, except in the case provided for by subsection (2), voluntarily causes hurt, shall be punished with imprisonment for a term which may extend to one year or with fine which may extend to two thousand ringgit or with both.”»

中文意思是:任何人蓄意造成他人身体伤害,可被判最高1年监禁、最高2000令吉罚款,或两者兼施。

本案同时涉及第326A条文。涉及家庭成员的伤害行为,在符合条文规定的情况下,刑罚可提高至相关罪行原有刑罚的两倍。

这里有一个很重要的法律观念:家暴没有性别限制。

丈夫打老婆,可能犯法;老婆打老公,同样可能犯法。

第323条保护的是遭受伤害的人,并没有规定“男性不能成为受害者”。第326A条文针对的是家庭成员之间的伤害行为,也不能简单理解成“只有男人打女人才会加重刑罚”。

所以,如果今天角色倒转,变成妻子因为丈夫没有交代行踪而掌掴丈夫、推他撞墙,造成伤害,法律同样可以介入。

至于“他是我老公”“她是我老婆”,都不能成为动手的理由。

我做法律工作多年,见过不少家庭暴力案件。一开始往往只是“一巴掌”“推一下”,家人劝一句:“夫妻之间,忍一忍就算了。”

真正危险的地方,就在这句“算了”。

暴力发生以后,受害者需要的是保护,施暴者需要面对自己的行为。

本案男子听见判刑后在法庭上哭泣。后悔可以是真实的,眼泪也可以是真实的,但已经造成的伤害不会因此消失。

婚姻里面有争执很正常。

可以吵,可以冷静,可以分开谈,甚至可以选择结束婚姻;拳头一旦挥出去,就可能从家庭纠纷变成刑事案件。

更重要的是,别以为男人被老婆打就只能忍气吞声。

家暴看的是行为,不看性别。

——周本兴 麻辣大状

Disclaimer: 本文仅供一般法律资讯及教育用途,并不构成针对任何个案的法律意见。实际法律责任、控罪及刑罚须视案件事实、证据、控方所提出的控状及法庭裁量而定。

26/08/2026

网银转错钱,银行一定要赔吗?

很多人看到这宗新闻,第一个反应可能是:

“自己把户头号码输错,银行为什么要赔?”

这个问题问得很好。

Yat Fatt Auto Supplies 原本要把约123万令吉汇给 Perodua Sales,却因为输入错误的户头号码,最终把钱转进了另一家公司 Banarsi Das Trade 的户头。公司发现后立即通知银行,也报了警,可惜最后只追回约6万9303令吉,剩下超过116万令吉追不回来。

于是,公司把银行告上法庭。

高庭最终判银行及其子公司赔偿约116万令吉,另支付5万令吉堂费。

这宗案件真正值得大家注意的地方,是法官没有停留在“客户自己输错资料”这一层。

银行的 Bizsmart 网上银行系统,当时要求客户输入收款人姓名和户头号码。既然系统要求客户提供两项资料,银行就必须考虑一个很现实的问题:

如果姓名和户头号码对不上,系统有没有能力发现?

例如客户输入:

收款人:Perodua Sales Sdn Bhd
户头号码:实际上属于另一家公司。

如果银行系统具备基本的资料核对机制,发现两者不一致,合理的做法可能是暂停交易,要求客户再次确认。

法官特别指出,交易采用数码方式进行,并不能降低银行应有的合理谨慎标准。

这句话其实很有时代意义。

过去我们去银行柜台转账,柜员可以看到资料,可以询问,可以发现异常。

现在一切都交给电脑。

但电脑自动化,并不代表银行的法律责任也跟着“自动化消失”。

当然,这并不意味着以后任何人输入错误户头号码,银行都必须赔钱。

案件仍然要看具体事实:客户究竟错在哪里?银行的系统有没有能力发现错误?银行有没有违反合理谨慎义务?这个错误与最终损失之间有没有足够的因果关系?客户自己有没有承担相应责任?

这也是为什么高庭虽然承认 Yat Fatt 的错误是整件事情的起点,却没有认为全部损失都应该由客户自己承担。

对于普通人来说,这宗案件还有一个很现实的提醒。

以后大额转账,不要只看“户头号码对不对”。

收款人姓名、户头号码、交易金额,三样都要看。

发现资料不一致,马上停手。

因为钱一旦离开自己的户头,追回来的难度,往往远远高于按下“Confirm”之前多花的那一分钟。

案件:Yat Fatt Auto Supplies Sdn Bhd v Alliance Bank Malaysia Bhd & Anor
案件编号:目前公开资料尚未确认,应以正式判词及法院记录为准。

麻辣大状 周本兴

本文仅供法律教育用途,不构成任何法律意见;个别案件须依据事实及证据,并咨询专业律师。

24/08/2026

做一個有良心的律師|這是我的準則

最近看到甲洞多多博彩投注站縱火案的新聞。

59歲被告涉嫌向62歲女員工潑汽油後點火,面對《刑事法典》第307(1)條文的企圖謀殺罪名。被告否認有罪。

代表他的律師李敬發(Kee Wei Koon),曾任副檢察司,過去站在控方一邊,如今站在辯方席上,替被告爭取保釋。

最後,法庭批准被告以1萬5000令吉及一名擔保人保外候審。

網絡上一片冷嘲熱諷。

「這種人也值得替他辯護?」

看著這些留言,我想起自己多年來執業所守的一些原則。

第一,先求問上帝,心裡有沒有平安。

我處理案件之前,會先安靜下來,求問上帝。

律師每天接觸的,很多都是人生最黑暗、最複雜的一面。只看表面,很容易被情緒帶著走。

所以我會問神。

如果心裡沒有平安,我就不接。

我也曾經跟上帝說,我不接謀殺和強姦案件,除非我相信那是一宗冤案。

有時候,我認為是冤案,法院最後卻有不同的判斷。

甚至有人因此誤解我。

自討沒趣嗎?

或許。

但天地良心,我問過神,也對得起自己的良心。

第二,絕不賄賂。

這一點沒有討價還價的空間。

如果客戶有走後門、送錢、打點的念頭,我會直接告訴他:

「你找我打官司,就是相信我的能力,不是叫我帶你走捷徑。」

如果他仍然一意孤行,我會選擇放棄案件。

賄賂看起來像康莊大道,走到最後,往往是一條死路。

貪污是神所憎恨的。

身為基督徒律師,我相信自己應該成為一股清流。

不容易。

但我相信,神會保守。

第三,給人一次機會。

我常常被人挖苦:

「你明知道他是壞人,還替他辯護?」

我的答案很簡單。

律師有律師的職責。

有罪無罪,證據說了算,最後由法院判決。

我相信一個犯過錯的人,仍然有悔改和重生的機會。

耶穌曾經面對一名被眾人指控的婦人。

眾人準備拿石頭打她。

耶穌卻說:

「你們中間誰是沒有罪的,誰就可以先拿石頭打她。」

最後,眾人一個接一個離開。

耶穌對她說:

「我也不定你的罪,去吧,從此不要再犯罪了。」

這對我來說,就是「一次機會」。

所以,我處理刑事案件時,心裡常有一個原則:

我願意替一個人辯護一次。

無論他的罪行看起來多麼令人髮指,只要案件到了我的手上,我會盡我所能依法辯護。

疑點歸於被告。

結果交給法官。

至於他以後的人生,如果再次犯罪,我不會再替他辯護。

因為機會是珍貴的。

上帝給人的恩典,也不應該被人拿來當作繼續犯罪的藉口。

而我也一直記得,耶穌是我們的中保。

我們還是罪人的時候,祂已經站在上帝面前替我們承擔罪。

最後甚至走上十字架。

想到這裡,我很難用一個人的過去,把他整個人生判死刑。

第四,勝敗都感恩,將榮耀歸給上帝。

官司贏了,感恩容易。

輸了呢?

我以前是一個很執著勝利的人。

後來慢慢學會,全力以赴是我的責任,結果交給神。

贏了,我感恩。

輸了,我也學習感恩。

學習處豐富,也學習處卑賤。

因為我相信:

「萬事都互相效力,叫愛神的人得益處。」

所以,看到有人因為律師替一名被告爭取保釋,就開始辱罵律師,我反而覺得,我們可能忘記了什麼叫法治。

律師替被告辯護,並不等於認同被告。

律師替被告爭取權利,也不等於替罪行開脫。

真正的法治,往往就在最令人憤怒的案件裡接受考驗。

如果每個人都只願意替「好人」辯護,律師這個行業也就失去了其中一個最重要的意義。

我做律師多年,始終相信一件事:

法律可以讓我贏一場官司,良心才決定我能不能安然入睡。

所以,這四點,是我的準則。

求問上帝。

絕不賄賂。

給人一次機會。

勝敗都感恩。

官司可以輸。

錢可以少賺。

掌聲可以沒有。

但我不能失去良心。

—— 周本興律師|麻辣大狀 Spicy Lawy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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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08/2026

⚖️ 法律小知识|报案可以撤,提控后还能撤吗?

很多人以为,报案人说一句“我撤案了”,案件就结束。其实没有那么简单。

最近槟城Pantai Jerejak州议员 Fahmi Zainol 涉嫌伤妻案,就是一个很好的现实例子。

他的妻子已经撤回最初的警方报案,并亲自出庭表示不希望丈夫继续面对案件,认为事件源于夫妻误会。然而,案件并没有因此自动“buang kes”。控方仍继续进行审讯,并向总检察署(AGC)寻求进一步指示,案件目前定于2026年9月10日继续。

这就带出一个重要法律原则:

报案人可以撤回报案,但刑事案件一旦已经提控,是否继续检控,并不是报案人可以单方面决定。

《刑事程序法典》第254条规定,在审讯尚未判决前,Public Prosecutor可以决定不再继续检控。控方作出这个决定后,法庭才依法律处理被告的释放问题。

联邦法院在
Vigny Alfred Raj v PP [2022] 8 CLJ 1 的核心不是“控方可以撤案”,而是:
控方可以决定不继续检控;但一旦案件进入法院,DNAA还是DAA,是法院依据 s 254 CPC 行使司法酌情权的问题,而不是控方可以单方面决定。

而且 DNAA 是例外,必须有充分、合理和令人信服的理由;不能仅仅因为“调查还在进行”就把被告长期吊着。

所以记住一句话:

报案人可以说“不追究”,但决定刑事检控是否继续的,最终是控方,而不是报案人。

这就是为什么“撤报案”与“buang kes”,在法律上是两回事。

麻辣大状 周本兴

本文仅供法律教育用途,不构成任何法律意见;个别案件须依据事实、证据及案件程序,并咨询专业律师。

22/08/2026

孩子遭受同學霸凌,
媽咪動手打霸凌者。
你贊同嗎?

愿安息
22/08/2026

愿安息

在漫长的执业生涯中,周瑞玉以其严谨的庭审准备、强大的法庭气场以及对当事人的绝对忠诚而闻名遐迩。
新闻链接:https://www.sinchew.com.my/?p=7779917
#星洲日报

安华的外交手段高明除了是巴勒斯坦🇵🇸人民的“首相”也是印尼🇮🇩的“首相”
21/08/2026

安华的外交手段高明
除了是巴勒斯坦🇵🇸人民的“首相”
也是印尼🇮🇩的“首相”

Aiyoyo 不挂就没事了
20/08/2026

Aiyoyo 不挂就没事了

所以,是记者的问题?!
20/08/2026

所以,是记者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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