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02/2022
節稅這件事。
節對了,省了30多萬!!!
𝚀:我與先生上個月離婚了,當初房子是我購買的,房產登記先生的名字。
離婚後,我們協議好,先生願意將土地及房子過戶還給我,請問什麼樣的方式對我們是最方便最好的??
①前夫用贈與的方式歸還給我嗎?
②是不是會有稅費產生?想知道大概費用?
𝙰:首先,贈與方式還是可以的,只是會有贈與稅、契稅、印花稅、土增稅產生及未來賣房時房地合一稅稅額變大及持有期間不能累計喔
幫您試算出來贈與過戶會產生的稅費大概會是$30~35萬之間。
🏡建議:
您可以試試「夫妻剩餘財產差額分配登記」
來移轉您的房產與土地。
剛剛以上提到的贈與稅、契稅、印花稅都不會產生且出售房子時房地合一稅可以大大節省喔!!*土增稅則是下一次售屋給別人的時候會產生税費。
得到一樣的結果,卻省了30多萬🌟
詳情請洽🔎林熹地政士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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