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08/2025
看到這篇文章其實很感嘆,連那麼大的孩子都會被這樣對待,更何況是無法為自己發聲的嬰幼兒?
之前還在當婦幼組檢察官時起訴過幼兒園所老師傷害幼兒(徒手拉扯幼兒雙耳前後搖晃並用力拍打其身體),以及產後護理之家護理師強制對新生兒灌奶(類似公館勁寶兒對幼兒強迫餵食),最後均獲法院判決有罪,但以上「均有錄影之影像為證」,讓被告無從辯駁矯飾。
實務上當然也有對幼童犯罪,但無監視或案發影像也判決有罪之前例,但可能是已經發展成很嚴重之程度才被家長發現,如毛畯珅性侵害幼童案,此案第一位被害人家長提告時,因為缺乏具體物證是被不起訴的!直到愈來愈多被害人浮現才爆出來。因該案是當時本股前手最先起訴,後續我也幫忙協調法院要求及後續被害人提告相關事項,看到被害幼童相關案情真的是相當不忍。
公私立托嬰及幼兒園所應該要全面強制裝設監視器,影像並全面上傳雲端由主管機關監管(後來在黑金組協助一件議員圖廠商建置公托監視器系統案件也判決有罪...),太多虐童案件因無詳實物證只能不了了之,裝設監視器此舉保護嬰幼兒也保護現在還堅守岡位、辛苦的幼教人員老師。
台灣生育率已經蟬聯世界倒數第一非常多年,如何建立良善溫暖的生育環境真的是國安級的問題,否則不用對岸打來自己就亡國了。當然生育率低有非常多因素參雜,但若連最基本的嬰幼兒人身安全都無法保護,說來不是一件很可悲的事嗎?
#監管雲
#托嬰幼兒園全面裝設監視器
1.
昨天都在忙著私訊那些去起底被罰跪的小孩家庭的媒體,請他們刪文。
媒體對於傷害小孩的幼兒園與老師都不敢報,但看到上了馬賽克的罰跪小孩,卻可以去訪問小孩阿公?
為什麼不去起底罰跪的老師是 #彰化縣陽光少年展夢會 的理事長陳聿琦? 是因為她又是前立法委員林滄敏的國會助理又是前鄉民代表所以不敢打擾嗎?
也可以起底彰化縣陽光少年展夢會裡面的幾個職務是不是由陳聿琦的姊姊和兒子擔任?
為什麼一個政府立案的非營利社會公益團體搞得像地方家族企業?
2.
行政單位拍影片說明走一個我證據放到哪就承認到哪的路線。
號稱陳聿琦有被裁處罰鍰,那為何 #完全找不到裁罰公告?
台灣的《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是規定中央主管機關會建立裁罰資料。
號稱陳聿琦已請辭協會理事長,但這個月她才代表彰化縣陽光少年展夢會接受物資捐贈、她臉書上也是滿滿的展夢會活動、還有今年五月印有她為理事長的獎狀。
3.
事到如今彰化縣陽光少年展夢會的聲明還在污衊孩子。
他們謊稱 #兩位孩子拿筷子在對方眼睛面前比劃及
戳對方屁股,
想以此合理化老師罰他們跪的行為,他們當初也是這樣騙家長的。
不,監視器中的小孩只是拿恐龍玩具敲了幾下桌子就被隨指隨跪。(影片我放留言)
難道是第一次?難道其他小孩都沒被罰過?
而且再怎麼說,都不該用罰跪來羞辱小孩。
4.
台灣的非營利組織有兩種,一個是財團法人、一個是人民團體(如協會、學會)。
而 #人民團體的法規非常寬鬆,基本上什麼都可以不公佈。負責人、理監事、財報、捐款都可以不公開,
這就很容易造成安全網的破洞。
美國是嚴格要求公開的,非營利組織已享受免稅待遇,
公開捐款金流與物資才能防止組織資產被個人濫用。
希望這方面台灣可以跟進一下。
(這也是為什麼我只敢幫財務報表透明的門諾募款)
5.
有家長來問我兩歲小孩回家說被老師打了該怎麼處理,
這件事要跟幼童求證的確滿困難的。
我的建議是:
1. #建立家長社群
二重附幼和勁寶兒都有這樣彼此再做確認,因為殘忍的老師不會只錯待一兩個小孩。
2. #不要用引導式提問而是用大範圍聊天
像是「老師有沒有打你」、「這個瘀青是不是老師打的?」就是引導式提問,小孩有可能會被誤導,
「老師說了什麼?」、「這個瘀青是怎麼造成的?」才是大範圍聊天。
目前幼教環境很艱難也是事實,盡量避免去誤會好老師。
3. #監視器
我認為幼兒園應該要有家長可以隨時看的監視器,
(我以前送小孩去的幼兒園就是這樣)
這件事每次講每次都會被抗議,
但事實就是,就算有恐龍家長,那也是成人之間的對抗。
然而嬰幼兒無法清楚為自己發聲,所以他們很需要有一個防止被欺負的途徑,監視器是最有效的,
真的出了什麼事,監視器也是保護好老師的證據。
「 #幼兒園裝家長可看監視器」以及「 #人民團體非營利組織的公開透明」這兩個是可以把社會安全網補牢一點的地方。
但這部分就交給立法委員與相關機構了,境外網紅能做的就到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