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新知不藏私

專利新知不藏私 專利新知不藏私是由台一智權股份有限公司經營的粉絲專業,為了讓讀者更便利取得全球各地專利新知,運用此粉絲專利作為知識分享平臺,歡迎讀者多加運用!

10/06/2026

【紐西蘭專利局宣布植物品種權相關規定最新修正】

紐西蘭政府宣布對《植物品種權 (PVR) 法令》進行修正,旨在提高紐西蘭營運的植物育種者和進口商的信心與確定性。紐西蘭政府預計會於2026年年末引入《植物品種權修正法案》。以下簡介修正內容。

🔴延長權利期限:將現有或新的植物品種權的最大保護權利期限均延長5年。

🟠恢復臨時保護期間的執法權:恢復在臨時保護期間可行使權利的規定,使育種者從申請日起就能獲得更好的保障。

🟡調整費用架構:促使植物品種權 (PVR) 與專利的費用架構更趨一致,以支持更具永續性的體系,並有助於讓PVR使用者的費用長期保持穩定。
  
紐西蘭專利局表示,延長權利期限給予育種者和進口商更多時間來回收開發新品種的成本,並重新投資於未來的育種計畫;恢復臨時保護意味著如果新技術品種在申請審查期間被非法地用於商業行為,申請人能具有採取法律行動權利。

【台一國際智慧財產事務所 邀請您參加網路研討會:在台灣申請註冊商標,可以加急辦理嗎?】本場網路研討會主要將介紹台灣商標註冊申請的「快軌機制」與「加速審查制度」。智慧財產局為縮短商標審查時間,自109年起推動快軌機制,符合電子申請、使用標準商...
09/06/2026

【台一國際智慧財產事務所 邀請您參加網路研討會:在台灣申請註冊商標,可以加急辦理嗎?】

本場網路研討會主要將介紹台灣商標註冊申請的「快軌機制」與「加速審查制度」。

智慧財產局為縮短商標審查時間,自109年起推動快軌機制,符合電子申請、使用標準商品名稱等條件者,可提前約1.5至2個月進入審查程序;113年再進一步實施「加速審查制度」,申請人若具實際使用、準備使用或商業急迫需求,並繳納規費,即可申請於2個月內取得首次審查結果。又快軌機制屬程序效率優化,無須另行申請;加速審查則屬正式制度,需提出具體使用證據或商業急迫性文件,例如上市合約、侵權警告或授權需求等。智慧財產局對商標圖樣與商品服務名稱的一致性要求相當嚴格,若文件不齊備,即可能失去加速實益。

整體而言,以「程序加速」與「商業需求導向」為訴求的現行台灣商標審查制度,將有助企業及早取得商標權利、強化品牌布局與市場競爭力。對企業而言,提早規劃商標策略與如何完整搜集及準備使用證據,已成為品牌經營的重要功課。誠摯邀請對這個話題有興趣的您,一起來參加「在台灣申請註冊商標,可以加急辦理嗎?」網路研討會。

【活動說明】
一、主題:在台灣申請註冊商標,可以加急辦理嗎?
二、時間:2026年7月10日星期五下午4點至4點30分(演講結束後開放問答 10分鐘)。
三、主辦單位:台一國際智慧財產事務所
四、本活動即日起開放免費報名,報名截止時間為2026年7月9日星期四下午4點30分。
五、研討會線上同時觀看人數限制為150名,主辦單位保留准否報名的權利。收到核准註冊電郵即代表報名成功,建議及早進線以免向隅。
六、本研討會因時長及屬性,恕不提供相關研習證明。

【講者簡介】
主講人:台一國際智慧財產事務所 林承慧 商標代理人
專長:台灣及中國大陸商標申請案件;台灣及中國大陸商標爭議案件、智慧財產權爭議案件

【立即註冊】
本會議使用Webex平台!請開啟以下連結註冊,並依核准註冊電郵中所示之加入會議方式於活動時間參加。
https://taieinternationalpatentandlawoffice.my.webex.com/weblink/register/rfd3ce0242691fa1ff709ac2bb0c4db55

如有任何疑問,請洽詢:02-25061023分機466 高小姐(Email: [email protected])。

【專利證書電子化時代來臨】根據智慧局統計,2026年3月專利新申請案的電子申請比率高達93.62%,可見專利申請數位化已相當普及。至於專利證書電子化這件事,仍有不少申請人內心感到不安。筆者將介紹各國的電子證書具有哪些防偽裝置,讓申請人可以安...
08/06/2026

【專利證書電子化時代來臨】

根據智慧局統計,2026年3月專利新申請案的電子申請比率高達93.62%,可見專利申請數位化已相當普及。至於專利證書電子化這件事,仍有不少申請人內心感到不安。筆者將介紹各國的電子證書具有哪些防偽裝置,讓申請人可以安心進入電子化時代。

提供專利、商標、著作權等專業智慧財產權保護、布局分析、經費協助、行銷策略、品牌專利管理、訴訟及非訴訟法律服務。

【最高人民法院釋明外觀設計與現有設計特徵的組合相比是否具明顯區別】本案系爭外觀設計名稱為「生態護坡(四葉草)」的外觀設計專利,可參見下圖1。系爭專利被請求無效宣告,經審理後認為,證據1中的四個心形孔、證據2中的燕尾槽分別替換證據3中的相應設...
05/06/2026

【最高人民法院釋明外觀設計與現有設計特徵的組合相比是否具明顯區別】

本案系爭外觀設計名稱為「生態護坡(四葉草)」的外觀設計專利,可參見下圖1。

系爭專利被請求無效宣告,經審理後認為,證據1中的四個心形孔、證據2中的燕尾槽分別替換證據3中的相應設計特徵,明顯存在組合手法的啟示;系爭專利與組合後的外觀設計相比不具明顯區別,故宣告全部無效。專利權人不服,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主要理由包括如下:
1. 證據2的燕尾槽和證據1的四個心形孔不能成為設計特徵,不能與其他現有設計或者設計特徵進行組合;
2. 無效宣告決定認定的不同點並非局部細微區別,而是較為明顯的區別。一審法院認同被訴決定理由,駁回專利權人的訴訟請求。故專利權人再上訴至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認為,關於現有設計特徵的確定,證據2的楔形榫槽兩邊分別設置有左、右連接結構,該連接結構中的突起部分即無效宣告決定所述的「燕尾槽」。在系爭專利並非局部外觀設計的情況下,該部分不能作為設計特徵加以組合。從設計特徵上看,系爭專利正面中心處設置對稱分布的兩大兩小共四個心形孔,而證據3正面中心處僅有一個較大的方形通孔,兩者設計特徵的差異較大。從視覺效果上看,系爭專利相對於本件出示證據組合已有明顯區別。最後,關於是否存在組合教示的判斷。最高人民法院認為一般消費者很難能夠將證據1與證據3簡單拼湊起來得到和系爭專利實質相似的外觀設計。綜上,最高人民法院維持系爭專利有效之判決。

03/06/2026

【馬來西亞專利與設計實務的最新趨勢】

隨著《2022年專利(修正)法令》和《2025年專利(修正)規章》的核心條款於2025年12月31日正式生效,以下簡介專利實務變更之最新狀態。

🔸實施專利「核准後異議」制度🔸
自2025年12月31日起生效的專利核准後異議 (post-grant patent opposition) 制度。在此新制度下:
• 任何利害關係人均可向馬來西亞專利局對已核准專利提出異議。
• 須在公告的六個月內提出。
• 不得提延期。
  
「專利核准後異議」的推出,相較於舊制度是一項重大轉變。在舊制度下,挑戰專利有效性只能向高等法院提起專利撤銷訴訟 (invalidation proceedings),這通常是成本高昂的程序。而授權後異議則為利害關係人提供一個成本較低的方式。

🔹PCT國際申請案進入馬來西亞國家階段🔹
自2025年12月31日起,申請人進入馬來西亞國家階段時有一項關鍵的程序變更,若PCT國際申請案在國際階段已有檢索結果,則在進入馬來西亞國家階段時,須同時提交國際檢索機關書面意見 (Written Opinion of the ISA) 的副本,也必須提供在國際階段提交的任何修正副本。

【從克唑替尼晶型專利的中國無效宣告請求案看補充數據的問題】在生物醫藥研發領域,通常會以較為上位的寫法來撰擬申請專利範圍。因此,當在審查階段面臨審查意見的挑戰時,常以補充數據的方式來說明所請技術確實達到所稱功效。然而,這樣的專利布局策略實際上...
01/06/2026

【從克唑替尼晶型專利的中國無效宣告請求案看補充數據的問題】

在生物醫藥研發領域,通常會以較為上位的寫法來撰擬申請專利範圍。因此,當在審查階段面臨審查意見的挑戰時,常以補充數據的方式來說明所請技術確實達到所稱功效。然而,這樣的專利布局策略實際上隱藏了一些風險,筆者將由一則案例解析,說明原因。

提供專利、商標、著作權等專業智慧財產權保護、布局分析、經費協助、行銷策略、品牌專利管理、訴訟及非訴訟法律服務。

29/05/2026

#不藏私明白話
【產品IP被侵權,電商老闆如何自保?】

打擊仿冒品幾乎是所有國家智慧局的共同目標。日前,英國智慧局整理了一份電商智慧財產權保護指南,直接教你如何在跨境電商(阿里巴巴、Amazon、eBay等)內建的IP侵權申訴平台尋求保護。
  
其實不只是上述大型跨國電商,台灣境內各大電商(如蝦皮、momo等)也幾乎都有自己的IP侵權申訴網站。認為自己被侵權者,可以依照各平台規定,提供商標權、著作權、專利權等相關證明。其中,商標和著作權的檢舉通常處理較快,專利權則可能需要更具體的鑑定或法律文件支持。
  
如有發生商標權或者是著作權的侵害,權利人可至各地方警察機關、派出所報案告訴,透過法律力量保護自己。
  
無論是哪一種申訴管道,都要記得商標和專利權是屬地主義,想要在哪一個市場銷售產品,就要先記得取得該地區的權利,才不會求助無門喔!

喜歡這次的文章歡迎追蹤、按讚、留言、分享!
如果你想要申請專利,或是有任何和智權有關的問題都歡迎私訊粉專喔!

29/05/2026

【韓國智慧財產權部推出新的AI與IP資訊整合網頁專區】

韓國智慧財產權部 (MOIP) 於2026年4月22日,推出整合韓國境內和境外的AI及IP資訊網頁專區,其主要分成四大區塊:
1. AI技術與專利趨勢:提供最新AI技術和專利資訊的訊息。
2. AI和IP政策及系統:提供AI發展下的IP政策和系統趨勢。
3. 資訊與IP:提供AI時代下關於資訊保護和爭議趨勢,例如:訓練AI的素材。
4. AI生成作品和IP:說明目前使用AI協助發明及創新會面臨的所有權問題及爭議。
  
該網頁專區可由韓國智慧財產機構 (Korea Institute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KIIP) 的官網進入,目前只支援韓文版。

27/05/2026

【英國最高法院判決不再遵循Aerotel方法判斷專利適格性】

遊戲產業在英國要取得電子遊戲相關發明的專利有一定難度,因為遊戲技術相關的申請案通常涉及數學方法、遊戲規則或策略、資訊呈現、電腦程式的結合等「非適格標的 (excluded subject matter)」。然而英國最高法院近期在Emotional Perception案中作出裁決,翻轉了數十年來關於非適格標的或專利適格性 (patent eligibility) 的規定,對英國遊戲技術相關專利申請案有重大影響。
  
英國在此判決之前主要採用Aerotel測試判斷非適格標的,以英國專利申請案第GB2108909.9號為例。此申請案為一涉及神經網路的遊戲發明,玩家可利用客製化的建議幫助提升遊戲技巧。申請人主張,該申請案克服了先前自動化方法理解不同遊戲狀態的限制。
  
在2025年7月的聽證會 (BL O/0599/25) 中,審查委員承認該申請案請求的神經網路提供「更好」的建議,且「相對於所引用的現有技術,請求項具備進步性 (inventive step)」,但審查委員仍根據Aerotel的測試結果,認定其為法定不予專利項目,並駁回該申請案。
  
直到Emotional Perception一案,英國最高法院才判定不再遵循Aerotel方法,並且要求英國專利局對非適格標的之解釋必須與EPO保持一致,特別是採納EPO擴大上訴委員會在G1/19案中認可的原則,包含「任何硬體 (any hardware)」方法。
  
在此方法的框架下,只要所請求的發明具有技術特徵,例如:電腦、通訊網絡或用戶裝置,即具備專利適格性,不會被視為電腦程式「本身 (as such)」而遭排除。遊戲技術本質上依賴硬體,如主機、伺服器、觸控螢幕和處理器,因此在Emotional Perception案之後,這類申請案不會再因為專利適格性而被駁回。

【智慧財產局知識平台「本國設計專利以圖找圖」介紹】在檢索設計專利的過程中,以文字描述的方式已逐漸面臨瓶頸,因此經濟部智慧財產局推出「本國設計專利以圖找圖功能(Beta版)」平台,期望以圖找圖的技術可以提升檢索效率。文章中,筆者將會介紹此平台...
25/05/2026

【智慧財產局知識平台「本國設計專利以圖找圖」介紹】

在檢索設計專利的過程中,以文字描述的方式已逐漸面臨瓶頸,因此經濟部智慧財產局推出「本國設計專利以圖找圖功能(Beta版)」平台,期望以圖找圖的技術可以提升檢索效率。文章中,筆者將會介紹此平台的特色、檢索的效果與風險。

提供專利、商標、著作權等專業智慧財產權保護、布局分析、經費協助、行銷策略、品牌專利管理、訴訟及非訴訟法律服務。

Address

9Fl. , No. 112, Sec. 2, Chang-An E. Road
Taipei
104094

Opening Hours

Monday 09:00 - 17:00
Tuesday 09:00 - 17:00
Wednesday 09:00 - 17:00
Thursday 09:00 - 17:00
Friday 09:00 - 17:00

Alerts

Be the first to know and let us send you an email when 專利新知不藏私 posts news and promotions. Your email address will not be used for any other purpose, and you can unsubscribe at any time.

Contact The Practice

Send a message to 專利新知不藏私:

Share

Categor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