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05/2025
律師執業十幾年了,我不會就不具公益性,甚至涉及隱私/私德的個案事件,進行法律評論...因為不是自己承辦的案件根本不曉得評論的基礎事實是真是假....
有些法律人的評論可能會先建構"假設新聞報導/網路爆料內容為真"這樣的前提...但如果新聞報導/網路爆料是假的呢???
一般民眾甚至因為認為律師應有基本查證能力,或者認為律師都敢評論了,我說說應該不會怎樣? 甚至就直接以某律師對虛假爆料所為的法律評論,進一步去批鬥事件當事人....
其實我不懂匿名爆料有什麼好相信
甚至某些網友還可以拿著爆料文去傷害人
但如果爆料前提根本不存在哩!?
又法律人貌似法律專業討論的公開文章,對隱私受侵害的當事人,也可能是另一種形式的公開霸凌...
過去的案例裡,不也很多次到最後發現,新聞報導或爆料根本就是假的,但當事人已經因為撐不住網路霸凌而想不開走上絕路....
何況,並不是匿名或自以為隱藏身分在網路謾罵就可以不用負法律責任,IP位址、各社群平台相互連結、甚或多年前PO的一張自己的相片......都會被找到的(切記)
在任意網路發言批鬥前,試著想想,如果這個爆料是假的???如果這位被爆料的當事人,剛好是家人、朋友....你還會這樣嗎??
#面向陽光
#保持善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