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停雲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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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喜歡無聊,喜歡貓咪、羽球和電影。
經營一間 #親子友善 #寵物友善 #多元性別友善 的律師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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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贏雷霆真的很不容易!超感動!!!季前不可能想到可以打進總冠軍賽~恭喜馬刺殺出西區
31/05/2026

打贏雷霆真的很不容易!

超感動!!!

季前不可能想到可以打進總冠軍賽~

恭喜馬刺殺出西區

一年前選擇正式封拍,不用再拖著沒有訓練的身體去打比賽拖累大家,心裡輕鬆很多。但隨著健康檢查報告出爐,我被正式認定為「泡芙人」。啊啊啊太可恥了吧!?幸好還有願意接納我的球團QwQ羽球畢竟還是我最喜歡的運動,晚點再放棄吧。打球囉~附上小貓咪干擾...
30/05/2026

一年前選擇正式封拍,
不用再拖著沒有訓練的身體去打比賽拖累大家,
心裡輕鬆很多。

但隨著健康檢查報告出爐,
我被正式認定為「泡芙人」。

啊啊啊太可恥了吧!?

幸好還有願意接納我的球團QwQ

羽球畢竟還是我最喜歡的運動,
晚點再放棄吧。

打球囉~

附上小貓咪干擾工作照

你對自己的未來,有掌控權嗎?前總統馬英九近日爆發家庭風波,其妻周美青及大姊馬以南對外發表聲明,表示盼馬英九退休、安享餘年,並由馬以南統籌安排日後的醫療與照護事務。隨後台北地方法院證實收到對馬英九為  #輔助宣告 之聲請。對此,馬英九本人強烈...
28/05/2026

你對自己的未來,有掌控權嗎?

前總統馬英九近日爆發家庭風波,
其妻周美青及大姊馬以南對外發表聲明,
表示盼馬英九退休、安享餘年,
並由馬以南統籌安排日後的醫療與照護事務。
隨後台北地方法院證實收到對馬英九為 #輔助宣告 之聲請。

對此,馬英九本人強烈反對,
公開表明自己並未失智、相關決定均出於本人意願,
引發社會廣泛討論。

首先,
輔助宣告 vs. 監護宣告,差在哪?
輔助宣告適用於心智能力「顯有不足」、但尚未完全喪失的情形,
受輔助宣告人仍保有部分法律行為能力,
日常買菜、吃飯、搭車均可自行決定,
僅在消費借貸、訴訟等特定重大法律行為上,
需要輔助人同意才能生效。
相較之下,
監護宣告則適用於心智能力完全喪失的情形,
受監護宣告人幾乎所有法律行為都需由監護人代為處理,
限制程度更為嚴格。

這個事件讓我們看到一個殘酷的現實:
當家人已向法院聲請輔助或監護宣告,
卻與自己的意願相左時,
往往已是被動應對,難以主導局面。

其實,法律提供了一個更積極的選擇—— #意定監護。
停雲律師之前也有許多次在演講中介紹這個算是比較新的制度。

意定監護,顧名思義,
就是大家可以在意識清楚、判斷健全時,
事先以書面契約,並經 #公證 ,
自行選定信任的人擔任未來的監護人,
並約定監護的範圍與方式。
待日後法院為監護宣告時,
原則上即應尊重本人當初的選擇。

意定監護讓你有機會親自決定:
萬一有一天自己無法為自己發聲,
誰能代替你、按照你的意願照顧你的生活起居與財產。

登龍律師團隊過去也經辦過數起監護宣告的聲請,
如果被聲請輔助、監護宣告之人,
本身並不願意接受這樣的安排,那場面真的會蠻失控的。
想想,誰願意忽然被剝奪為法律行為的能力呢?

所以現在,我們轉而大力推廣意定監護契約的擬定。

沒有人知道未來會發生什麼,
但我們可以在清醒的時候,
替自己的未來做好安排。

意定監護就像保險,
早做早保庇,跟年齡大小無關,
而且,意定監護是契約關係,
在法院做出監護宣告前,隨時都可以撤回。

另一方面,
如果發現家人開始有反常行為,
除了盡早協助就醫之外,
輔助宣告、監護宣告,
確實也是保護家人的一種手段(請不要壞壞喔)。

如果您或家人有意定監護、監護宣告相關的法律需求,
歡迎透過私訊或來電與登龍律師團隊聯繫,
讓專家為您提供專業的評估,
自己的未來,自己掌握。

You got me!
26/05/2026

You got me!

回花蓮摸幸福狗子的快樂時光結束了。這週連續兩場超級累人的行程,都跟  #職場霸凌 有關。一件是單位認定霸凌成立,申訴人繼續向法院提告請求損害賠償,另一件是還在內部調查、評議中。真心覺得,兩造對立很正常,但律師不要太過入戲,共情到去攻擊對造律...
21/05/2026

回花蓮摸幸福狗子的快樂時光結束了。

這週連續兩場超級累人的行程,
都跟 #職場霸凌 有關。

一件是單位認定霸凌成立,
申訴人繼續向法院提告請求損害賠償,
另一件是還在內部調查、評議中。

真心覺得,
兩造對立很正常,
但律師不要太過入戲,
共情到去攻擊對造律師。

處理這些糾紛的過程中,
對造律師跟她的當事人就坐在我旁邊,
聽到對造律師大聲地對她當事人說:
「這個xx的律師書狀就是亂寫一通!」
(當時她還沒見過我)

我當下一驚,
立刻翻開書狀看我哪裡「亂寫一通」,
怎麼看都覺得是很正常的書狀。
於是,
我就打算聽聽這位律師「指點」,
到底我「亂」在哪?

聽半天,
所謂亂寫一通的地方在「我當事人針對指控反擊」的部分。
好喔!
妳當律師多久?
不知道律師寫書狀的事實部分都是根據當事人的說法嗎?
特別是「感覺」這種東西!
要批評別人書狀,
可不可以針對法律詮釋?法條適用?
畢竟這才是律師展現專業的部分。

後來我還是竭盡全力協助調解成立。
得罪我幹嘛?
對造律師就一定是敵人嗎?

我能明白為當事人感到不平的心意,
只是,
法庭等候區就這麼大,
對造律師不坐在這邊會坐在哪裡?
妳看我書狀看到很生氣,
我看妳書狀也看到很生氣啊!
請求損害賠償都沒列項目和算式,
也沒有任何單據,
我可以說妳書狀都在「亂寫一通」嗎?

很不想在自己臉書散發負能量,
所以回歸一下結論:
律師的功能在於解決問題,
而不是成為當事人的情緒工具,
律師跟律師、司法官跟律師之間,
可以合作的話有多好?
雙贏、甚至多贏都不是不可能。

像我們家金金,
永遠都是笑臉迎人。

期許自己可以有更好的專業、
更高的修養,
期許我的每一個當事人都可以度過難關,
平安順利!

 #內神通外鬼 防不勝防!近期某上櫃A公司之經理甲女,涉嫌自2020年起夥同B公司的業務乙男,透過3家人頭公司開立不實發票,浮報檢測與加工費,不法所得逾千萬元。手法是:B公司的產品出貨前委由A公司進行高速訊號檢測,待檢測報告出爐後,A公司將...
18/05/2026

#內神通外鬼 防不勝防!
近期某上櫃A公司之經理甲女,
涉嫌自2020年起夥同B公司的業務乙男,
透過3家人頭公司開立不實發票,
浮報檢測與加工費,不法所得逾千萬元。
手法是:
B公司的產品出貨前委由A公司進行高速訊號檢測,
待檢測報告出爐後,A公司將總費用向B公司報價。
但A公司之經理甲女利用職位之便,高報檢驗費用,
並找來3家人頭公司開立不實發票灌水費用,
待款項匯入後,資金再轉出到兩人帳戶均分。
涉犯罪名一:證券交易法特別背信罪
#特別背信罪 規定於《證券交易法》第171條第1項第3款,
專門針對上市、上櫃公司的董事、監察人、經理人或受僱人,
若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利益,或損害公司之利益,
而違背職務,致公司遭受損害,即構成本罪。
比起《刑法》一般背信罪(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特別背信罪的刑度更重——
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若犯罪所得達1億元,可是7年以上的重罪!
本案中,甲女身為上櫃公司宜特科技的內部經理,
利用報價職務上的便利浮報費用、中飽私囊,
正是本罪的典型樣態。
💸 涉犯罪名二: #洗錢罪
或許有人看到新聞會疑惑:
「這個不是侵占嗎?為何是洗錢?」
關鍵就在金流的掩飾方式。
涉案人員夥同另3家公司開立不實發票,
待B公司付款後,3家公司再將金流回給二人。
這期間二人從來沒有合法 #持有 款項,
但透過多層人頭公司「以合法交易掩護非法所得」,
正符合《洗錢防制法》所規範的「掩飾、隱匿犯罪所得之來源及去向」。
換言之,
不法所得若直接流入個人帳戶,已是背信;
透過多個空殼公司發票層層轉手再回流,
額外的「金流清洗」動作,就是洗錢。
#登龍國際法律事務所 近期也正在處理類似的「內神通外鬼」採購弊案,
受害公司往往在損失擴大、長達數年後才察覺異狀。
我們觀察這類案件的共通點,
在此提醒各企業主及管理階層,
應特別注意以下幾個面向,以降低內控風險:
🔸 採購報價應設雙重審核機制,避免單一人員全程掌控詢價、比價與核銷流程。
🔸 定期對廠商進行實質審查,確認合作廠商的資本額、實際業務量與開立發票金額是否相符,防止人頭公司混入供應鏈。
🔸 建立異常金流通報機制,財務部門應對重複付款、金額異常或頻繁更換廠商帳戶的情形設定預警。
🔸 強化員工舉報保護文化,讓內部同仁在發現異常時有安全的管道通報,而非選擇沉默。
公司內部的一個疏漏,可能就是幾百萬、幾千萬的損失。
害人之心不可有,
防人之心不可無。
多一道防護,就減少一次可能的弊案與糾紛。

愛爾麗診所針孔攝影機案,在醫美界掀起滔天巨浪。一時之間,醫美消費者人人自危。事情起因是一名女性消費者,發現診療間天花板疑有偽裝成煙霧偵測器的針孔攝影機,隨即蒐證報警。檢警同步搜索全台18家分店,赫然發現每家均裝有相同設備,且鏡頭角度正對診療...
17/05/2026

愛爾麗診所針孔攝影機案,
在醫美界掀起滔天巨浪。
一時之間,醫美消費者人人自危。
事情起因是一名女性消費者,
發現診療間天花板疑有偽裝成煙霧偵測器的針孔攝影機,
隨即蒐證報警。
檢警同步搜索全台18家分店,
赫然發現每家均裝有相同設備,
且鏡頭角度正對診療床。
集團總裁常如山、張姓特助及謝姓工程師三人因此遭聲押禁見,
其中工程師更被指控在案發後沿途拆除設備,涉嫌滅證。
消息一出,全台超過1,400名曾在診間更衣、
接受私密療程的消費者人心惶惶,
迅速組成被害人自救會,準備尋求法律救濟。
依目前偵辦方向,相關人員可能同時面臨民、刑事與行政的多重法律追訴。
1.刑事部分,
可能觸犯刑法無故攝錄性影像罪及竊錄他人身體隱私部位罪;
若被攝者涉及未成年人,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另有加重處罰;
此外,還會有個人資料保護法方面非法蒐集、利用個人資料的刑事責任。
2.行政責任上,
相關人員明顯違反醫療法明定醫療機構保障病患隱私的義務,
除了罰鍰外還有被勒令停業的可能。
3.民事求償方面,
被害人得依侵權行為請求財產損害及精神慰撫金,
若影像已遭外流,賠償金額將大幅提高。
被害人的救濟管道大致有四個方向。
1.刑事告訴,並盡早保存就診紀錄與相關憑證。
2.民事求償,被害人數眾多時可考慮消費者團體訴訟,由保護團體代為提起,降低個別訴訟的時間與費用門檻。
3.向各縣市消保官申訴,要求全額退還剩餘課程費用。
4.透過民代協助召開行政協調會,監督退費流程。
至於部分分店退費文件中,
出現「拋棄民、刑事請求權」條款此事。
成功拿到退款後,是否要繼續追究愛爾麗的責任,
我覺得見仁見智。
有人覺得退款是我拿回本來就屬於我的錢,
至於愛爾麗的責任仍然應該被追究,
而且也不確定自己的影片是否有被外流或觀看的可能。
有人覺得相關人員已經被司法單位追查,
犯罪行為不會再繼續、損害不會再擴大,
拿回退款就好,留彼此一條生路。
兩種想法其實都沒有錯,
這個事件帶來的影響是,
讓更多人知道人性尊嚴、隱私應該要被尊重,
違法竊錄、偷拍,都會造成嚴重的後果。
這才是最重要的。
最後,建議在當場拿到現金退款前,
不要輕易口頭答應或簽署任何文件。
希望消費者們退款順利,
一起藉由關注這個事件,
創造更安全的醫療、醫美環境。

[補過母親節]北漂小孩要回家啦~雖然台鐵要顛兩個半小時屁股很痛🤢希望每天都可以像小時候一樣笑得那麼燦爛。花蓮!阿母!我來啦~~ 💕
16/05/2026

[補過母親節]
北漂小孩要回家啦~
雖然台鐵要顛兩個半小時屁股很痛🤢
希望每天都可以像小時候一樣笑得那麼燦爛。
花蓮!阿母!
我來啦~~ 💕

【代刀醜聞判決前夕,醫療糾紛還有另一條路?】台中榮總神經外科爆發震驚醫界的「廠商代刀」醜聞。台中地檢署依違反醫師法、詐欺取財等罪嫌,起訴兩名醫師,並建請法院從重量刑。調查發現,由醫材廠商在手術室執行電燒止血、抓取病患組織、植入螺釘等核心醫療...
15/05/2026

【代刀醜聞判決前夕,醫療糾紛還有另一條路?】
台中榮總神經外科爆發震驚醫界的「廠商代刀」醜聞。
台中地檢署依違反醫師法、詐欺取財等罪嫌,
起訴兩名醫師,並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調查發現,
由醫材廠商在手術室執行電燒止血、
抓取病患組織、植入螺釘等核心醫療行為,
兩名醫師卻仍申請健保費用,
廠商並另外支付涉案醫師公關費。
檢方勘驗手術室錄影畫面後,更痛批兩人「名為執刀醫,實則局外人」。
此案兩名醫師涉犯的法律責任包括:
1.《醫師法》第28條
非醫師執行醫療業務者(即本案廠商代刀),
以及放任、縱容此行為的醫師(第28-4條第3款),
均有觸法之虞,最重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
2.《刑法》第339條 詐欺取財罪
兩名醫師在手術同意書「手術負責醫生」欄位簽名,
卻讓廠商代刀,
而向健保署申領診察費、手術費及患者自費,
得款總計196萬元,
有對病患及健保署施用詐術取得錢財之嫌。
不想上法庭?醫療爭議調解是另一條路
每當發生重大醫療事件,
受害家屬的第一反應往往是「告上法院」。
然而,訴訟曠日費時,
醫療糾紛還有 #證據偏在 的情況,
意思就是證據大部分都掌握在醫院方,
導致家屬有種小蝦米對抗大鯨魚的無力感,
而醫師方也會覺得自己救人不成反被吉,很委屈。
雙方每每在充滿對立的法庭攻防中身心俱疲,
最後不一定能真正解開心結。
其實,還有一些訴訟外解決醫療糾紛的機制,
例如根據《醫療事故預防及爭議處理法》,
當事人可向醫療機構所在地衛生局申請
#醫療爭議調解會議 ,
會議由專業委員主持,
在受理後45日內召開,
目標在三個月內達成和解,以避免訴訟訟累。
以及《醫療法》第99條規定,
由各地方主管機關成立的 #醫事審議委員會,也提供調解服務。
調解委員會通常由具醫學專業的醫師委員與法律專業的律師委員共同組成,
能夠從醫療行為是否符合常規、診療紀錄是否完整等專業角度,
為當事人雙方提供中立說明,
協助釐清事實、化解爭議。
這個機制不需要花費高額訴訟費用,
程序也相對迅速,
是醫病雙方在對簿公堂之前值得優先考慮的選項。
昨天, #登龍國際法律事務所 的律師團隊,
代理一名醫師當事人,
出席了一場差點走上法院的醫療爭議調解。
家屬認為醫師的診療有疏失,
導致病患不幸離世,心中充滿不解與悲憤,
現場氣氛劍拔弩張、一觸即發。
調解委員會中,
由醫師委員與我們的律師團隊,
逐頁翻閱完整的醫療紀錄,
以專業且耐心的方式,
向家屬詳細說明醫師每一個診療決定背後的醫學依據,
逐一回應家屬的疑問與擔憂。
最終,調解成立。
家屬的心結,在充分被傾聽與理解後得以化解;
醫師的行醫清白也獲得確認。
一場本來要對簿公堂的風波,在對話中平靜落幕。
醫療糾紛的本質,往往不只是法律問題,
更是一場「資訊落差」的悲劇。
當家屬真正理解了醫師的判斷與苦衷,
很多時候,怒火會轉化為釋懷。
期待更多的司法程序,
不只帶來壓力與痛苦,
而能在帶來正義的同時撫慰傷痛。

這些貓咪實在太誇張可愛了 🎯鑒於最近一直碰到  #假執行 的案件,順便解釋一下這個程序好了。假執行就是在一審判決勝訴後,法官體貼原告,避免被告繼續上訴,原告要等到判決  #定讞 才能獲得清償,讓原告可以先拿一審判決去  #強制執行 的程序。...
15/05/2026

這些貓咪實在太誇張可愛了 🎯
鑒於最近一直碰到 #假執行 的案件,
順便解釋一下這個程序好了。
假執行就是在一審判決勝訴後,
法官體貼原告,避免被告繼續上訴,
原告要等到判決 #定讞 才能獲得清償,
讓原告可以先拿一審判決去 #強制執行 的程序。
綜合參酌主文判給的金額大小、一審法官認為債權存在的可能性、雙方財力等等因素,
有時候可以免擔保進行執行。
但比較常見的是,主文會要求原告提供擔保金後才能假執行,而被告也有提供 #反擔保 去免除被原告在一審判決後就執行的機會。
擔保金常見是判給金額的1/3。
主文會長這樣 :
本判決於原告以新臺幣xx元為被告供擔保後,得假執行。但被告如以新臺幣oo元為原告預供擔保,得免為假執行。
主文長得比較不直觀,常常有人拿來問停雲律師這到底是啥意思。
總之,如果沒看到擔保金,我覺得就可以衝一波去執行。
如果有擔保金,那請拿來跟律師討論一下。
畢竟錢放進法院很難拿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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