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06/2026
沒有繼承人,遺產誰來管?|大陸最高法案例提醒:遺囑、扶養、管理人都要先安排
中新網報導大陸最高人民法院發布「民法典遺產管理人制度」典型案例,重點很清楚:遺產管理人不是普通代管,而是依法負責清理、保管、處置遺產的人,目的在防止遺產被侵占、毀損或私下處分。
案例中,有人透過遺贈扶養協議與遺囑,指定照顧者處理身後事,法院審查真實意思與扶養事實後,依法指定其擔任遺產管理人。若沒有繼承人,或繼承人均放棄繼承,則可由被繼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門或村委會擔任遺產管理人;繼承人下落不明時,也可透過指定管理人與提存方式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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