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1/2022
公證最重要☝🏻☝🏻
#租賃契約附加強制執行 #每月租金 #違約金 #租期屆滿返還房屋 #押租保證金 #超過五年租約經公證才有買賣不破租賃 #房東房客都有保障 #快快諮詢
第一次見到他,我們就簽了專屬契約。
他熟練的從襯衫口袋裡抽出鋼筆,龍飛鳳舞的簽下名字。
看著那如雕刻般精緻的側臉,我以為我們可以締結良好的關係。
沒想到,才第二次見面,他就露出了頑劣的本性:
「你是第一個敢這麼對我的人。」
第三次見面,我生氣的想離開,
他卻反捉住了我的手腕:「你一輩子都休想要離開我這裡。」
於是,他拿出了當初那張攜手寫下的契約書...
許多人都有在外租房的經驗,常常有房客分享自己遇到好房東,例如租屋處家具一有狀況就馬上換新,或是幫忙代收包裹跟掛號信等等暖心行為,房東們當然也喜歡準時交房租、維持租屋空間的好房客。租賃關係最容易產生爭議的地方,莫過於修繕責任的釐清以及提前解約,在上一集阿司為大家介紹了簽訂契約時,約定修繕責任的眉角,今天阿司要來告訴你,提前解約行不行。
💡提前解約行不行
一般大家在講的「提前解約」,在法律上的意義其實是提前「終止」契約,例如本來約定租期為一年,但半年的時候就想要提前結束租賃關係,也就是前半年仍然是有租賃關係存在,但後半年就沒有租賃關係。
依照法律的規定,在特定情形發生的時候可以提前終止契約,例如居住使用的房子有危及房客或同居人的安全或健康時,又或者是租賃物約定由房東修繕,但東西壞掉請房東來修,房東在相當期限內仍然沒有修繕,那麼房客也可以終止契約等情形。
至於不屬於法律規定的情況,例如房客因為工作調動要到其他縣市生活,或者是房東想要賣房子怕有租約影響房價等等,房客或房東如果想要提前終止租約,就必須雙方約定好才可以。因此為了避免爭議,建議可以在簽訂租賃契約時,就事先約定好是否可以提前解約、有沒有違約金等等。如有約定違約金,依照「住宅租賃契約應約定及不得約定事項」第 13 點的規定,金額不能超過一個月的租金額。
💡不繳房租當然可以提前終止契約
如果遇到一個打死不繳房租的房客該怎麼辦,總不能這樣讓他霸佔空間吧?這時候房東依法可以做這些事情:
1️⃣ 如果契約有約定押金,房東可以從押金扣除欠的租金。
2️⃣ 從押金扣完以後,剩下欠的租金總額相當於兩個月的租金,而且催告後還是沒有清償欠款,這時候房東可以終止契約。
3️⃣ 取得法院勝訴判決後,透過法院強制執行取回房屋。
另外,依照民法的規定,不動產的出租人,就租賃契約所生的債權,對於承租人放置於該不動產的物品,有 #留置權。也就是說,若房客積欠租金,房東原則上可以留置房客放在租屋處的物品,並通知房客限期清償債務,若屆期仍未清償,房東就可以透過拍賣等程序,將留置物變賣、獲得清償。
💡公證最重要
如果契約有載明「在什麼情況下,房客逕受強制執行」的條款,此契約經公證後,如果真的發生租約所明定「得逕受強制執行」的情況,可能是到期時房客賴著不走、欠繳租金,或是碰到房東扣著押金不還之類,這時候不需要經過訴訟,就可以直接請求法院強制執行,減少訴訟負累。
不管你是租屋族,還是人人稱羨的房東,都有很多法律上的眉角要注意,現在就把這篇分享給你身邊租屋的朋友吧!
*小備註:許多言情小說中的霸道行為,看起來很帥氣,但在現實中是有可能構成刑事犯罪的喔!好孩子請勿模仿,別忘記人與人之間的相處,最重要的是理性溝通、互相理解、尊重友善包容。
————————————————————————
✦ 如果你也覺得這些資訊 很 重 要!
✦ #分享 這則貼文,讓更多人知道 #租屋知識 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