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柏寬律師

呂柏寬律師 海豹律師,踏入法律圈的生科人

道理聯合法律事務所 主持律師
臺北律師公會 醫事暨衛生委員會 委員
臺北律師公會 法治教育委員會 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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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社會事件其實帶了兩個值得討論的問題,第一個是去討論他人的犯罪前科,是否對於社會公益有整體性的幫助?還是只是替他人貼上標籤,成為茶餘飯後的八卦?到底公開他人的犯罪前科是不是一個正確的做法?目前政府針對酒駕累犯的犯人,有公告其姓名長相與特定...
21/04/2026

這個社會事件其實帶了兩個值得討論的問題,第一個是去討論他人的犯罪前科,是否對於社會公益有整體性的幫助?還是只是替他人貼上標籤,成為茶餘飯後的八卦?到底公開他人的犯罪前科是不是一個正確的做法?
目前政府針對酒駕累犯的犯人,有公告其姓名長相與特定管道的制度,其目的就是為了嚇阻不亂酒駕的人會去再犯
所以以適度的去公開他人的犯罪個資,在刑事制度上面,確實有與個案嚇阻他人犯罪的效果
針對一些微小的罪行,我認為不應該要去替犯人貼上標籤,尤其對於未成年的少年還有兒童,更是如此
但是如果犯罪的情況已經非常嚴重,社會大眾想要知道犯罪人的個資,其實是為了避免將來這些人出來後再度犯罪會危害到自己,同時也有剛剛我所提到的酒駕再犯的嚇阻性質
我認為應該對於犯下針對身體、生命權嚴重犯行的少年,如果是屬於故意而且惡性重大,在經過確定判決之後,要讓他們脫離兒少法相關的保護傘之下,除了嚇阻之外,此時個人的個資利益,應該要低於社會大眾的利益

最後,民眾目前不太心理平衡的地方,有一部分也是在網路上面公開他人個資,在一般案件,可能檢警偵辦的力度,並不會這麼大,通常民眾去報案,網路上有他人散播個資,可能案件會石沉大海,找不到具體的犯罪行為人
但是對於一個涉犯嚴重罪行的犯人,卻可以如此有效率地找到在網路上散步他人個資人,這種雙標也是引起民眾憤慨的地方
數位平台上面的侵權行為與犯罪,因為目前我國欠缺有效找到犯罪行為人的整體制度,因此有些人是可以很簡單的透過VPN等方式,規避追查,甚至詐騙集團大量的在利用數位平台進行犯罪,也是雙手一攤沒有辦法,數位平台的制度一天不檢討,這種亂象就會持續存在

https://today.line.me/tw/v3/article/Yamv5Ea

#新北割頸案 #兒少法 #少事法

社會中心/楊佩怡報導 2023年發生於新北土城的校園悲劇,主嫌乾哥因替乾妹出氣,持刀刺死年僅 15 歲的楊姓男同學。最高法院最終維持原判,分...

依照《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 69 條第1項規定,宣傳品、出版品、廣播、電視、網際網路或其他媒體對下列兒童及少年不得報導或記載其姓名或其他足以識別身分之資訊:...四、為刑事案件、少年保護事件之當事人或被害人。第2項規定,除前二項以...
21/04/2026

依照《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 69 條第1項規定,宣傳品、出版品、廣播、電視、網際網路或其他媒體對下列兒童及少年不得報導或記載其姓名或其他足以識別身分之資訊:...四、為刑事案件、少年保護事件之當事人或被害人。
第2項規定,除前二項以外之任何人亦不得於媒體、資訊或以其他公示方式揭示有關第一項兒童及少年之姓名及其他足以識別身分之資訊。
若違反上述規定,主管機關(如社會局)將依同法第 103 條裁處,處新臺幣 3 萬元以上 15 萬元以下罰鍰,並得命其限期移除內容,屆期不履行者得按次處罰。

少年事件法第 83 條也有規定,任何人不得於媒體、資訊或以其他公示方式揭示有關少年保護事件或少年刑事案件之記事或照片,使閱者由該項資料足以知悉其人為該保護事件受調查、審理之少年或該刑事案件之被告。 違反前項規定者,由主管機關依法予以處分。

這些規定的處罰,原本的立意是良善的,是為了保護未成年人,如果因為一時犯錯的話,可以不被提早再進入社會以前貼上標籤。

另外,個資法第41條,也是很多當事人被公布個資的時候會去走的刑事程序,只要個資被公布在網路上面而有受到損害的情況,例如個資法第六條的犯罪前科紀錄如果被公布的話,和個人資料去做連結,就會有這條的刑事責任。

https://www.nownews.com/news/6809109

#兒少法 #新北割頸案 #個資法

2023年新北市某國中割頸案震撼社會,15歲少年遭同校少年割頸致死,涉嫌行凶的少年和教唆的少女,分別被判處12年和11年有期徒刑,讓不少人大批台灣司法保護加害者。近期...

本所承辦的大型詐欺被害人案件,由鏡電視採訪並製作的專題報導已經上線
01/04/2026

本所承辦的大型詐欺被害人案件,由鏡電視採訪並製作的專題報導已經上線

近年常見的靈骨塔位投資糾紛,瞄準長者在生命中晚期,對宗教玄學的心理寄託。2021年震驚全台的展雲塔位吸金案疑雲,受害者至今不解自己是投資失利,還是遭到詐騙。儘管宗教商品,本就非合法投資商品,卻不斷被不肖人.....

如今民眾生活高度與Line綁定,更有衍生的Line Pay iPaa Money等行動支付服務電信業者相關資安的要求更應該要強化與時俱進尤其依照資通法,身為國家關鍵基礎設施之電信業者,更應該要強化本身資安,而不是任由他人使用用預設密碼000...
01/04/2026

如今民眾生活高度與Line綁定,更有衍生的Line Pay iPaa Money等行動支付服務
電信業者相關資安的要求更應該要強化與時俱進
尤其依照資通法,身為國家關鍵基礎設施之電信業者,更應該要強化本身資安,而不是任由他人使用用預設密碼0000,就可以盜用別人的帳號

近日社群爆發大批LINE帳號被盜,受害的民眾幾乎原本是台灣之星,後來轉成台灣大哥大的用戶。事件爆發後,台灣大哥大今(1)早似乎緊急更改設定,需要更改語音信箱密碼...

凡是緊急的狀況,就有可能被別人發災難財一般道路救援又欠缺主管機關定型化契約的規定下,就有更高的發生機率政府已有研擬道路救援之定型化契約之規劃,據報載為2026年底上路現行建議由民眾自行依照交通部高速公路局的三聯單定型化契約,自行下載,修改成...
20/03/2026

凡是緊急的狀況,就有可能被別人發災難財
一般道路救援又欠缺主管機關定型化契約的規定下,就有更高的發生機率
政府已有研擬道路救援之定型化契約之規劃,據報載為2026年底上路

現行建議由民眾自行依照交通部高速公路局的三聯單定型化契約,自行下載,修改成一般道路使用版本
並期待於拖吊現場要求業者預先簽署,避免完成服務後才遭到漫天喊價

至於如果業者現場拒簽,建議更換一家拖吊業者,避免遭到漫天喊價

近期「拖吊蟑螂」亂象頻傳,新莊有民眾到美式賣場遇到愛車拋錨,請來拖吊業者協助拖車,業者原本表示不會超過4千元,沒想到不到15分鐘、3.7公里的車程,竟開價近4萬元...

境外網路公司對於我國人民個資侵權,我國檢警如果要追究刑事責任,在無司法互助下可說是困難重重,但這類事情如果一再發生,境外網路公司很有可能將個資法之行政罰款,僅作為營業成本,輕視個資外洩可能對一般人民所造成的嚴重侵害。如果消費紀錄、聯絡地址、...
25/02/2026

境外網路公司對於我國人民個資侵權,我國檢警如果要追究刑事責任,在無司法互助下可說是困難重重,但這類事情如果一再發生,境外網路公司很有可能將個資法之行政罰款,僅作為營業成本,輕視個資外洩可能對一般人民所造成的嚴重侵害。

如果消費紀錄、聯絡地址、姓名遭到外洩,詐騙集團即可利用訂單資訊,對於該個資外洩的受害者進行詐騙
諸如謊稱購物分期付款解除需操作ATM、刷卡遭到誤刷欲退款....等
這也是向來屢屢出現的詐騙劇本之一

個資外洩時,目前法定最高單一外洩賠償金額如果不易證明時,最低額為500元台幣,最高額亦僅有2萬元之求償額度
因此網路公司可以很輕易地開出「1000元購物金」的補償方案,據報載該補償方案為「包括火箭速配商品新台幣100元折價券一張、火箭速配商品購滿新台幣1500元折新台幣200元折價券兩張,以及火箭跨境商品新台幣250元折價券兩張,總金額價值新台幣1000元」
可說是利用個資外洩,作為該公司行銷手段之一
對於受害消費者的保障可說是近乎為0

目前消費者也只能以市場機制制衡這類業者,並期望數發部能夠祭出鐵腕,否則企業無需承擔賠償責任,或責任微乎其微
此類個資外洩事件,只會不斷發生

知名電商平台酷澎(Coupang)去年在韓國發生大規模個資外洩,就連台灣用戶資料也被竊取,數位發展部數位產業署表示,酷澎台灣於23日通報,個資外洩事件影響約20萬名台...

隨著線上課程、線上版軟體的市場越來越蓬勃,這些課程內容多以線上電子商務模式,進行銷售,消費者於購買前,所能判斷實際交付內容之資訊,多仰賴於業者自主提供,而業者是否有提供充足之資訊給消費者判斷,就要打上一個大問號這些非以有形媒介提供之數位內容...
06/02/2026

隨著線上課程、線上版軟體的市場越來越蓬勃,這些課程內容多以線上電子商務模式,進行銷售,消費者於購買前,所能判斷實際交付內容之資訊,多仰賴於業者自主提供,而業者是否有提供充足之資訊給消費者判斷,就要打上一個大問號
這些非以有形媒介提供之數位內容或一經提供即為完成之線上服務,依照消保法之規定,業者只要有告知「購買後不得退費」,消費者就不受到7天鑑賞期的保障,買了就不能退
對於消費者而言,購買這些線上數位服務,就有如抽獎或開盲盒一般
如果買到不合用的軟體或不符合預期的服務,最後也只能摸摸鼻子自認倒楣
業者應該要透過提供試用版、試看版之方式,且試用版試看版之內容應予正式銷售內容,高度相同或關聯,賦予消費者充分之資訊權
業者再去主張,消費者購買後不得退費,才是公平的方法
而從民國105年1月1日至今行政院所發布的《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剛滿10年,隨著科技與電子商務模式的進步,也應該與時俱進,適度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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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達60名設計師,花了近4萬元購買一年使用權,卻發現功能與宣傳不符,要求退費卻困難重重!

03/02/2026

921大地震後,政府積極推動「建築物實施耐震能力評估與補強方案」,內政部表示,鼓勵有意願民眾提升住宅耐震能力,以花費相對較少的費用,降低住宅於大地震來襲時瞬間崩塌的風險,弱層補強補助每件最高補助為總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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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1/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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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壯在台北工作10年,好不容易存夠了100萬元
在臺北市中心買了一間房,沒想到打開門一看,滿打滿算只有1平方米,放五隻吉依卡娃房間就滿了,半夜大壯躺在地上泣不成聲
悲傷的大壯決定把外牆外推五公尺,這樣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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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1/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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弱層補強申請通過,卻卡在釘子戶不願意施工,現行法規無法解決,只能盼盡速修法解決,還給高齡建築安全的結構體

道理聯合法律事務所之主持律師呂柏寬,亦是住保會的公益律師建議,依目前的法律制度,地方市府工務局得依據建築物損壞程度,評估並判定張貼紅黃單,再由工務局對所有權人開出行政處分,依建築法77條-1,命結構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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