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06/2026
【施用毒品被抓怎麼辦?不想進勒戒所?律師教你這招爭取「戒癮治療」!】
不時都會有人諮詢施用第一級或第二級毒品被警察抓到,真的只能進勒戒所關嗎?
答案是:不一定!你有機會爭取「戒癮治療」!
💡 勒戒 vs 戒癮治療,差別在哪裡?
• 觀察勒戒: 必須強制進入戒治所、勒戒所,最長2個月。這段期間你無法工作、無法上學、沒辦法自由與家人見面,生活與事業基本上直接中斷。
• 戒癮治療: 屬於一種「緩起訴」的處分。只要定期去醫院報到、驗尿、接受治療,你完全可以維持正常的生活、工作或學業,不用被關進去!
⚠️ 關鍵在於「黃金爭取時間」!
很多人以為等檢察官開庭再說,那就太遲了!等收到勒戒裁定,通常已經來不及變更。 戒癮治療的聲請,必須在「檢察官做出處分之前」遞交正式的刑事聲請狀。
⚖️ 陳育騰律師在訴訟上能幫你做什麼?
施用毒品案件雖然看起來事實明確,但如何在聲請狀中說服檢察官相信「你具備高度的戒癮意願與社會支持系統、且有正當工作不適合中斷」,需要高度的專業法規論述與實務經驗。
陳育騰律師會為你:
1. 量身打造專屬聲請策略: 串聯你的家庭、工作背景,向檢察官證明你沒有與社會隔離的必要。
2. 搶占時間差: 迅速在第一時間遞狀,趕在法院下達勒戒裁定前攔截!
3. 陪同偵訊與開庭: 緩解你的焦慮,並在檢察官面前做出最強力的法律辯護,全力爭取緩起訴處分。
把專業的事交給專業的律師,不要讓一時的錯誤,直接斷送了辛苦建立的工作與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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