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麗文律師

陳麗文律師 掛著法律網頁的外衣其實都在講心理的粉專

昨天去學校做了一場六年級的職涯分享,主題是「律師職涯分享」。在準備的時候,其實想了很多。要不要講得讓孩子對律師工作有嚮往?還是應該多講一點辛苦,讓他們提早知道現實?後來決定,把空間留給孩子們,就把律師這個工作的樣子,如實地呈現出來。我從「什...
25/04/2026

昨天去學校做了一場六年級的職涯分享,主題是「律師職涯分享」。

在準備的時候,其實想了很多。
要不要講得讓孩子對律師工作有嚮往?
還是應該多講一點辛苦,讓他們提早知道現實?

後來決定,把空間留給孩子們,
就把律師這個工作的樣子,如實地呈現出來。

我從「什麼是律師」開始講,
聊大家對律師的想像,也談不同類型的律師,
再帶到「律師的一天」——
有開庭、有寫東西、有長時間聽別人說話。

接著談能力與個性:
需要想事情、說清楚、也要願意傾聽,
還有,能不能接受事情沒有那麼簡單。

最後講到我自己的養成過程,
不是一開始就很確定,也是在過程中慢慢走到這裡。

其實整場講完,我覺得孩子們是有在聽的。
但最有趣的,是最後的 Q&A。

我原本以為他們會好奇:
怎麼當律師?會不會很難?要不要讀很多書?

結果完全不是。

他們問的是:

「接一個案件多少錢?」
「做公務員還是做律師比較賺?」

其實覺得自己蠻好笑的,事前想那麼多,人家孩子們關心的重點很直接。

不過任何問題都很好,職涯探索本來就不是一次講座就能決定的事,而是慢慢認識、慢慢累積的過程。

如果今天這一堂課,
能讓他們對「律師」少一點想像、多一點理解,
甚至只是記得:

原來這個工作,不只是打官司,
還包括思考、傾聽、把事情說清楚。
而這個能力,自己好像也有耶!

那就已經很足夠了。

至於未來他們會不會想當律師,
好像也沒那麼重要。

上週在學校帶了一場「神話法庭 × 媒體識讀」的法治教育講座。用同樣的俄瑞斯忒斯弒母的故事,但配合學校希望的主題—媒體識讀。上一次,我把重心放在「模擬法庭」與「程序正義」,孩子們透過角色扮演,認識了:誰負責指控、誰負責辯護、誰做出判斷。也慢慢...
08/04/2026

上週在學校帶了一場「神話法庭 × 媒體識讀」的法治教育講座。
用同樣的俄瑞斯忒斯弒母的故事,但配合學校希望的主題—媒體識讀。
上一次,我把重心放在「模擬法庭」與「程序正義」,孩子們透過角色扮演,認識了:
誰負責指控、誰負責辯護、誰做出判斷。
也慢慢理解到,一個人要被判定有罪,不能只是因為「大家覺得他有錯」,而是要經過一個讓雙方說話的程序。

所以上次的課重點放在:
什麼是審判?
為什麼需要程序?
為什麼不能隨便處罰一個人?

***

這次用一樣的神話故事,但改變主題。
我先準備二種不同的傳單(邀請單)讓學校去發,一是復仇三女神版(偏控訴,強調殺害母親),另一是阿波羅版(偏辯護,強調為父報仇),希望讓孩子在還沒聽完整故事之前,就先接觸截然不同的敘事角度,讓他們心裡先帶著立場,然後邀請他們來雅典城(活動中心)當陪審團。

我想在這堂課讓孩子學的,就不只是「怎麼判」,
而是希望讓他們更前面的問題——
👉 我們是怎麼形成判斷的?

孩子們很快就發現:
同一件事,只要敘述的角度不同,我們的直覺判斷就會不一樣。
而且我們看到的,往往只是其中一種說法。

而當一個人開始願意多問一句:
「我是不是只聽到一邊?」
「如果換個角度,我還會這樣想嗎?」
那大概就是法感開始長出來的時候。

經歷完審判後,再給他們媒體識讀的三個步驟:
1️⃣ 誰在說話
2️⃣ 少說了什麼
3️⃣ 有沒有另一邊

接著,讓孩子辨識標題
• 「逆子弒母震驚全城!」
• 「倫理崩壞!少年殘殺母親」
• 「少年為父報仇!」
• 「勇敢對抗弒夫母親」
大多數的孩子就都可以分辨這是哪邊在講話。

之後再帶孩子們延伸到班上,當老師要處理事情的時候,他其實在做一件很難的事——
要聽雙方、要判斷、要公平。
所以當老師很辛苦啊~

***
這次的演講幾個有意思的觀察和心得
1.雖然傳單在事前是隨機發下去,但拿到復仇女神(主張俄瑞斯忒斯有罪)的班級是比較多的,一進場我就讓他們表決,投無罪的票數少的可憐,表示連拿到阿波羅版傳單的孩子,很多也沒有投無罪。

2.講完故事後,在正式審判前再投一次,結果幾乎沒有改變。在這次投票中,由他們意願,選了5個阿波羅組、5個復仇女神組、3個被告組(對,這次竟然好幾個願意演被告的孩子😅),進行法庭辯論。

3.帶思辨是最困難的,孩子有想法、有直覺,但要變成論述出來,還有點距離。然後就會發生,可能孩子是站在復仇女神那邊的,但論述講出來,會讓人覺得那你不是應該站到阿波羅那邊嗎?(這絕對是講師的問題,是我還不太會引導🥲)

4.最戲劇化的變化是,審判完之後,無罪的票數完美輾壓有罪票數,那表示有大多數孩子在聽完審判後,改變決定?又或是孩子的心還是比較柔軟,捨不得判人有罪?(這和上次進班很像,明明復仇女神的攻擊強而有力,但後來無罪。)

5.對我來說,帶這麼大場的思辨,還是有點吃力,在這過程,思考是必要的,但思考要時間,怎樣一邊引導,但又不打擾思考,又可以讓全場都有在思考(而不會有人在放空或聊天),真的好難啊,我需要時間思考一下。

***
其實我是蠻貪心的,希望在80分鐘內,就把這三個都帶給孩子:
1️⃣ 法律程序
沒有程序就沒有正義
2️⃣ 媒體識讀
不要被單一敘事帶走
3️⃣ 思辨能力
同一件事可能有不同角度

但最後可能只留下故事和法感。
在面對事情時,願意慢下來、想清楚、再做決定。
能這樣我也覺得很滿意了🙂

02/03/2026

我在演講或跟當事人分享時,都會要自己記得提到:盡量不要搶車頭。

辦了許多車禍案件,很多時候是搶車頭造成的。
尤其現在大家趕時間,若原本想走的那條路有車過來或有人擋住,第一反應都是繞對方前面過去,這樣是比較危險。

【鴻海尾牙抽中 1,000 萬,離婚時要分給另一半嗎?】昨日鴻海在大巨蛋舉辦 2026 嘉年華,最吸睛的莫過於 10 位幸運兒抽中每人 1,000 萬元 的「創辦人特別獎」。這份天降大禮雖然讓人羨慕,但每年必問的就是:「如果中獎人剛好要離婚...
13/02/2026

【鴻海尾牙抽中 1,000 萬,離婚時要分給另一半嗎?】

昨日鴻海在大巨蛋舉辦 2026 嘉年華,最吸睛的莫過於 10 位幸運兒抽中每人 1,000 萬元 的「創辦人特別獎」。這份天降大禮雖然讓人羨慕,但每年必問的就是:「如果中獎人剛好要離婚,這筆錢要分另一半嗎?」

⚖️ 關鍵實務見解
根據法院判決,這類獎金是否需要納入「剩餘財產分配」,取決於它是「工作報酬」還是「純屬運氣」,並衡量與「婚姻共同生活之協力」有無關係。

員工分紅(要分): 法院認定這屬於員工辛勞工作一年的表現,是「工作之對價」,屬於婚後財產,離婚時必須列入分配。

尾牙摸彩(不用分): 法院認為摸彩純粹靠運氣,「顯無需支付對價」,屬於《民法》第 1030 條之 1 第 1 項第 1 款所規定的「無償取得之財產」。既然是無償取得,在法律上就不需要分給配偶。

📄 相關參考案號
有趣的是,底下這件上到最高法院的判決,剛好就是發生在「鴻海公司」員工身上的案例:

第一審: 新北地方法院 98 年度重家訴字第 22 號判決

第二審: 臺灣高等法院 99 年度重家上字第 23 號判決

第三審: 最高法院 100 年度台上字第 887 號裁定(維持確定)

在該案中,法院判認該員工中獎的 10,000 股鴻海股票屬於「無償取得」,不列入分配;但另一部分因工作取得的 37,900 股分紅股票,則仍被列為應分配財產。

💡 律師的實務建議
雖然法律站在中獎者這邊,但舉證之所在,敗訴之所在,中獎者可以:

分帳戶存放: 將這筆獎金存入獨立帳戶,避免與日常領薪水、付生活費的帳戶混同,以免日後產生舉證困難。

保留憑證: 務必留下當時的中獎通知或扣繳憑單,證明這筆錢的來源是「摸彩」而非「分紅」。

----

至於那 4 位因為不在現場而被重抽掉的苦主... 就只能幫QQ了啊!

#法律常識
#尾牙抽獎
#剩餘財產分配
#民法1030之一
#實務見解

我辦過的詐騙,當事人許多是無法和家人有深度交談的,心裡有些需要沒有被承接,就如同這篇文說的,就被詐騙集團接走了。詐騙集團是真的很厲害,善於察覺對方內心脆弱之處,無所不入的侵入人心。都封鎖不明連絡人的來訊當然是一個方法,就好像戴口罩保健康一樣...
12/11/2025

我辦過的詐騙,當事人許多是無法和家人有深度交談的,心裡有些需要沒有被承接,就如同這篇文說的,就被詐騙集團接走了。
詐騙集團是真的很厲害,善於察覺對方內心脆弱之處,無所不入的侵入人心。都封鎖不明連絡人的來訊當然是一個方法,就好像戴口罩保健康一樣。
但除此之外,平時強化心理健康,觀察自己的情緒,並與家人、朋友分享交談,是訓練抵抗力的方式,這可能也同等重要。

【女警與詐騙集團談了一場「戀愛」,了解被害人需要關愛的糾結】

我的現職是分局偵查隊偵查佐,我想明白「感情詐騙」中糾結的甜言蜜語,究竟糾結被害人的是什麼?

我踏入「感情詐騙」這個遊戲,幫大家「試玩」了一次。

當我開始跟「他」吐露自己的日常、讓對方接住我的感覺,我才體認出被害人內心需要的是需要被人深度關注、深度凝視,不想讓這個關心我的人消失的感覺...

很多被害人至派出所報案,陳述報案的內容,大多是沒有和家人深談,甚至是瞞著家人報案的。為什麼跟自己最親近的人都無法說出自己的脆弱?

我將過程拍成紀錄片《不良執念》,像是帶著觀眾去解剖一段感情,看著裡面的我,怎麼被催眠式的講出那些嬌嗲的話…

🎬文/彭立姸(分局偵查隊偵查佐)

#觀點同不同 看全文:https://issues.ptsplus.tv/articles/11783/

#不良執念 留言處看
#紀錄桃園 地方影像故事

這評論讓我想到潘朵拉的盒子。希臘神話中,潘朵拉因為好奇心,打開了宙斯交待她一個不能打開的盒子,瞬間釋放出往後人世間的所有邪惡——貪婪、虛偽、誹謗、嫉妒、痛苦、疾病、禍害等所有不幸,原本寧靜沒有任何災害動亂的世界開始動盪不安。此時潘朵拉慌忙的...
09/09/2025

這評論讓我想到潘朵拉的盒子。

希臘神話中,潘朵拉因為好奇心,打開了宙斯交待她一個不能打開的盒子,瞬間釋放出往後人世間的所有邪惡——貪婪、虛偽、誹謗、嫉妒、痛苦、疾病、禍害等所有不幸,原本寧靜沒有任何災害動亂的世界開始動盪不安。

此時潘朵拉慌忙的蓋上盒子,結果盒內只剩希望沒飛出去。

「希望」被留下來,至少有二種解釋:
1.是即使人類不斷地受苦受難、遭遇種種挫折和折磨,希望都不會出現。(因為永遠被關在盒子裡)
2.儘管所有的災難都逃離盒子,但希望卻留了下來,因此人類能有力量和勇氣面對。

我喜歡第2個解釋。

上報 UP Media 極主張進步觀念、普世價值。我們希望建立一個專業度及娛樂性並重的新媒體,以宏觀的視野,掌握國際、兩岸的政經脈動及生活態度,提供優質的原生新聞及犀利的觀點評論。

最近詐騙真的很多,以前似乎看到是律師身份會閃,現在也不會閃了,愈來愈多、愈來愈大膽,大家還是要多注意。手上詐騙案,車手委任律師打來說自己也是被騙去當車手,希望能和解。我相信車手一定有的是被騙的,但目前實務不太會採納這說法,只能說自己做過的事...
27/08/2025

最近詐騙真的很多,以前似乎看到是律師身份會閃,現在也不會閃了,愈來愈多、愈來愈大膽,大家還是要多注意。

手上詐騙案,車手委任律師打來說自己也是被騙去當車手,希望能和解。我相信車手一定有的是被騙的,但目前實務不太會採納這說法,只能說自己做過的事,還是要負責。

這些車手有的年紀輕輕,可能出社會沒多久就遇到這事,人生必須為此付出代價,而社會也會少了這些人的正向投入,還要耗費社會資源處理,狀況愈來愈嚴重真的是國安問題。

有陣子沒來板橋家事庭調解,發現牆上多了一個很溫暖的設計。很多時候條件談不攏,要的真的不是雙方如何說理,爭法律會站哪一邊,通常往這方向去就調不成了。因為當事人有時後缺的就只是有沒有被接住而已。調解過程中,也不是只有當事人需要被接住,所有與調的...
19/08/2025

有陣子沒來板橋家事庭調解,發現牆上多了一個很溫暖的設計。

很多時候條件談不攏,要的真的不是雙方如何說理,爭法律會站哪一邊,通常往這方向去就調不成了。

因為當事人有時後缺的就只是有沒有被接住而已。

調解過程中,也不是只有當事人需要被接住,所有與調的人,甚至包含調委律師可能都會需要。所有的人都需要先接住自己,溫柔擁抱自己,才有餘裕善待別人。

這設計真的是很好的提醒。

真是每次接案前都需要仔細考量的,這個案件要付出的代價是什麼?專業、時間、情緒磨耗,還是還有其他?
04/07/2025

真是每次接案前都需要仔細考量的,這個案件要付出的代價是什麼?專業、時間、情緒磨耗,還是還有其他?

今天頭版新聞又與詐騙有關,然後剛剛看到脆上面有律師整理靈骨塔律師過去接的詐團案件。

讓我想到最近和律師同道聊到,在現在的氛圍,當有詐騙案件來問委任,律師要先思考幾個問題:

第一,要不要接案?第二,付錢的和委任的人是誰?第三,律師閱卷的資料可不可傳給非當事人的其他人?

這些問題很有可能會影響到一個律師之後的律師人生,必須審慎以對。

#詐欺 #靈骨塔 #律師人生 #銀之匙

02/07/2025

先受雇幾年確實是比較安全的作法,但受雇在虛心接受老闆指導的同時,也不要忘了警覺,要仔細感覺自己所處的學習環境、所受的指示是否怪怪的?隨時保持覺察非常重要,這應該可以適用在各行各業具受薪身份的人。

不忘初心。
01/07/2025

不忘初心。

去年《 #律師攻略:從實習到受僱的生存法則》改版,我特別專訪了當時的律師界大家長、全國律師聯合會理事長 #尤美女 律師。

尤理事長投身NGO,長年從事人權運動,更是台灣同婚法案重要的推手,不過當時專訪我們不聊政治,而是回歸「初心」,請尤理事長來談談如何成為一位「好律師」,以及當前台灣社會所面臨到的各種挑戰,最後尤理事長也以自身經驗給大家寶貴的建議。

以下是重點節錄,全文請見《律師攻略》p190-197 https://reurl.cc/6Kp96k

★律師的初衷與自我定位

每個人當律師的起心動念不盡相同,可能是讀了一本書、看了一部影視作品,或是直接(或間接)涉入法律糾紛。

尤律師認為,大多數的律師應該都是懷抱著想幫助別人、幫助家人、幫助國家社會的心情,或是想做一些有意義的事情,因而從事律師工作。

「當然也有人是想賺大錢,但我覺得律師不該以賺大錢為目的,如果想賺大錢,應該要從商,用錢去賺錢比較快。當律師,想用勞力賺大錢,不太可能。律師工作或許能讓你比同齡人早一點賺到第一桶金,但也僅只於此。如果當律師卻想賺大錢,就要學會理財,用錢去賺錢。」

律師法第1條規定:「(第1項)律師以保障人權、實現社會正義及促進民主法治為使命。(第2項)律師應基於前項使命,本於自律自治之精神,誠正信實執行職務,維護社會公義及改善法律制度。」

尤律師強調:「當律師絕對不能只想賺大錢,否則就和生意人一樣了。社會對律師的期待絕對不是一位生意人,否則不需要制定律師法、賦予資格保障,也不需要有律師倫理規範,限制律師的行為準則。」

關於自我定位,尤律師認為從執業一開始就要有正確的心態:「面對一個案子,你是把它視為一份收入,還是一個助人的機會?律師的自我定位應該是助人,要把每一位當事人,無論貧富,都視為需要幫助的對象。收入只是附帶的,不是主要目的。如果以收益為主要目的,那就是商人而不是律師。」

儘管人心日益功利、結果導向,但尤律師認為「律師要重視價值,看你幫助了多少人、改變了些什麼;而不是追求價錢,每天斤斤計較自己賺了多少錢,是否穿名牌、開名車。價錢是數字,但價值無可衡量。但我也不是認為律師都應該要苦哈哈,而是要懂得理財。」她也提醒大家,律師不能無中生有、不能招攬訴訟,也千萬不能公親變事主。

★給新進律師的建議

尤律師提醒大家,律師業是高風險行業,在人情淡薄的今天,執業更要步步為營,否則稍有差池,之前辛辛苦苦累積的金錢與聲譽很容易毀於一旦。

「君子愛財,取之有道」,雖然律師的案源相當仰賴人脈與口碑,但交際應酬不必然帶來好客戶或好收入,高收入通常伴隨高風險。針對律師市場上有越來越多青年律師選擇自行開業的趨勢,尤律師也建議大家不妨以合署型態一起打拚,遇到問題時才能相互支援。

尤律師覺得人生的際遇難以預料,她笑稱自己的生涯發展完全超乎想像:「我小時候只想當個秘書,從來沒想過會出國念研究所,更不知道什麼是民主化、婦女運動。」不過她始終秉持著人要腳踏實地、一步一腳印好好走,積極進取,每件事情都要全力以赴,做到盡善盡美,如此一來就會被注意到,機會自然上門來!

Address

博愛路63號7樓
Taipei
100

Opening Hours

Monday 09:30 - 18:30
Tuesday 09:30 - 18:30
Wednesday 09:15 - 18:30
Thursday 09:30 - 18:30
Friday 09:30 - 18:30

Alerts

Be the first to know and let us send you an email when 陳麗文律師 posts news and promotions. Your email address will not be used for any other purpose, and you can unsubscribe at any time.

Contact The Practice

Send a message to 陳麗文律師:

Share

Categor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