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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珍惜民主、愛好自由,歡迎看看10/28將上映台灣首部以「女性政治受難者」為主軸的白色恐怖紀實電影《 #流麻溝十五號》。也歡迎參加11/3法律扶助基金會舉辦的逍遙法外法律扶助跨界講座,本次主題談「白色恐怖中的女性政治受難者」,講座網路報...
30/10/2022

如果你珍惜民主、愛好自由,歡迎看看10/28將上映台灣首部以「女性政治受難者」為主軸的白色恐怖紀實電影《 #流麻溝十五號》。也歡迎參加11/3法律扶助基金會舉辦的逍遙法外法律扶助跨界講座,本次主題談「白色恐怖中的女性政治受難者」,講座網路報名,免費參加,座位有限,額滿將提前截止:https://forms.gle/ZvqmvosmjBRQprSo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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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首部以女性政治犯為主角的電影《 #流麻溝十五號 Untold Herstory》,本片改編自曹欽榮的《流麻溝十五號:綠島女生分隊及其他》一書,講述 1950 年代女性政治受難者到綠島集中營進行「思想再教育」的真實故事,英文片名「Untold Herstory」已道盡失語的年代。電影刻畫三位不同年齡與身份的女性,包括女學生、才華洋溢的舞者與年輕母親,有的是讀幾本書、唱幾首歌,有的只是追求正義的熱血…,就一同「被消失」帶至火燒島服刑,被抹去名字,改以編號代稱,就連戶籍謄本上也沒有相關資料,僅以「流麻溝十五號」六字代替。https://youtu.be/l-KeE85TU1A (前導預告片)

剛好11/3(四)晚上七點,法律扶助基金會將在 左轉有書 TouatBooks (北市鎮江街3-1) ,邀請到楊翠(東華大學華文文學系教授、前促轉會主委)以及陳雨凡(法律扶助基金會北部專職律師中心專職律師、前促轉會委員),想和大家聊聊白色恐怖中的女性政治受難者的故事。

🍜在現今外送飲食已成生活常態下,外送員與外送平台之契約關係已確實切身地影響眾多外送員的權益,自然成為了大家關心的重點。在109年時勞動部🏠曾經對某外送平台實施勞動檢查,認為平台與外送員間存在「 #勞動契約關係」,因此要求該平台依  #勞基法...
30/09/2022

🍜在現今外送飲食已成生活常態下,外送員與外送平台之契約關係已確實切身地影響眾多外送員的權益,自然成為了大家關心的重點。

在109年時勞動部🏠曾經對某外送平台實施勞動檢查,認為平台與外送員間存在「 #勞動契約關係」,因此要求該平台依 #勞基法 補足相關措施,為勞工(外送員)提繳勞退金、投保勞保、設置工作規則等義務。

由於不服該 #行政處分,該平台提起 #訴願,而後經不受理再提起 #行政訴訟,經法院審理後終於底定一個結論:「🛼依照Uber Eats與外送員之契約內容與關係判斷,是 #勞動契約,有 #勞基法 的適用!」至於法院是如何做出認定的,就讓我們從法院判決來解析吧:(台北高等行政法院109年度訴字第1046號判決)

🦅如何認定勞動契約❓️

民法上所稱的僱傭指的是一方依他方指示、受其監督、為其服勞務,所以實務與學說通常雙方關係中觀察 #從屬性 的高低,認定雙方是否屬於僱傭關係。

勞動部於108年曾發布「 #勞動契約認定指導原則」以及「 #勞動契約從屬性判斷檢核表」,共有25項參考因素可供判斷契約內容是否具有從屬性,符合的項目越多,契約的性質就越接近勞動契約。

此外, #大法官釋字第740號 也明白指出勞動契約認定的依據,主要是從個案事實去判斷契約雙方間的 #從屬性,我們可以從幾個面向來看:
1. 人格上從屬性:受僱人需要服從雇主指揮、命令等,不遵從會受到相對應的懲罰。
2. 經濟上從屬性:受僱人是為了他人或是依附他人而營業。
3. 組織上從屬性:受僱人參與雇主的組織體系,受到內部團隊規範、秩序等制約。

🐒本案法院之認定

1️⃣ 依照契約內容,外送員需親自履行其勞務(外送行為)
根據雙方的契約,平台會給予外送員一個供應方ID,外送員不得跟第三方分享,外送員不得登入他人的帳號,也不得出借帳號供他人使用。
外送平台亦要求外送員需要 #具備提供配送服務的基本能力與服務水準,如果不親自履行外送服務,則可能受到停權或其他限制的處分。由前述可見,外送平台對於外送員有「 #親自履行」勞動的要求。

2️⃣ 人格上從屬性
依照該平台的新手指南📑,針對食品安全規範與送餐守則,包含外送員於取餐過程前後、使用設備、服儀態度等均有詳細規範,甚至對於取、送餐過程中,各個地點的情況之應答語亦有所規範。
另外,外送平台亦存在 #評分系統,外送員需要達到平台對該地區的最低平均分數,否則可能會受到停權處分。為了繼續獲得報酬,外送員會努力達成平台所要求之標準。
法院認為,由此可知外送員 #無法自行決定如何提供勞務,而是 #完全受外送平台之指揮監督,並存在相當之獎懲機制,因此具備人格上從屬性。

3️⃣ 經濟上從屬性
外送員的基本車資、每日趟次獎勵、自動加成獎勵等計算方式,都是由外送平台決定,具有明確而一體適用的規範,而不是外送平台與每一個外送員個別磋商決定, #性質上比較接近受僱而從事工作。
外送員的薪資發放是由平台於特定時間,依照各外送員所完成的單數,以及上述各種獎金與比例加以計算而成的。外送員因為工作而獲得報酬,法院認為這種模式是雙方存在經濟上從屬性的判斷方式之一。
由於外送員是否有單可以派送、派單時所得的報酬數額等,都是由平台來決定,外送員若要取得較多的報酬,必須要在高峰時間(用餐時間)提供服務,或是延長工作時間, #個人的自主性較低,法院認為由此也可以看出外送員對平台存在經濟上從屬性。

4️⃣ 組織上從屬性
外送員對外是以 #外送平台的名義,而不是以 #外送員的個人身分 執行外送。再者,當外送員完成外送訂單有困難時,外送平台均有提供客服人員予以協助,由此可以看出由外送員提供外送、客服人員執行困難排除的分工機制。
並且,平台內部設有對於外送員的評分機制,以及送餐瑕疵上的懲罰,加上前述的分工機制,法院認為平台已將外送員納入其組織內。外送員會受到內部規則、指令的要求與懲罰,認定其間存在組織上從屬性。

🦄當然法院也不是一味地為勞方說話,而是實際從契約關係與內容來判斷,進而認定本件外送員與外送平台間屬於勞動契約。

當然在判決中,Uber Eats平台實際上也列舉了他們認為不屬於勞動契約的依據跟論理過程,法院也一一針對他們提出的事證進行論斷,相信中間的法律攻防也可是相當精彩與經典呢!

#外送美食 #吳柏毅 #勞動基準法 #民法 #刑法 #律師事務所 #律師
#法律 #法律知識 #熊貓外送

首先,點交是什麼?所謂的點交,就是案件拍定後,法院會安排時間,陪同拍定人將標到的法拍屋清點交付,將房屋的「使用權」移交給買受人。倘若點交房屋遭到債務人或其他第三人佔有,拒絕交屋時,可以依照強制執行法第九十九條,請法院利用公權力排除。那要是法...
30/09/2022

首先,點交是什麼?

所謂的點交,就是案件拍定後,法院會安排時間,陪同拍定人將標到的法拍屋清點交付,將房屋的「使用權」移交給買受人。倘若點交房屋遭到債務人或其他第三人佔有,拒絕交屋時,可以依照強制執行法第九十九條,請法院利用公權力排除。那要是法拍屋註明不點交的話,法院就只負責將房屋的「所有權」交由買受人,不包含「使用權」的移交,必須由買受人自己與佔用人交涉協調交屋事宜。

法院點交與不點交的類型
法拍除了點交與不點交之外,依照法拍屋的債權與租賃狀況,可能還會產生不同變化的點交與不點交的狀況,基本上大概可以分成以下這四種類型:
可確定點交:查封時,法拍公告為空屋、債務人自住、第三人無權佔有、承租人被排除租賃權,拍定後法院會依買受人聲請,以司法程序將房屋點交給買受人。而遇到有點交遺留物時,可以參考「點交時,如何處理法拍屋前屋主的遺留物」。
有條件點交/部分點交:查封時債務人未到場或不在標的內,法官命債權人查報使用現況,經常出現查報狀況與現況使用情形不相符情事。所以拍賣筆錄會註明:「債權人陳報空屋,若屬實則點交,投標人應自行查明。」如果債權人查報為空屋,但實際現況為第三人佔用,則法院不負點交之責。此外,車位、公共設施、公用道路等,皆不在點交範圍。
確定不點交:查封前即有租賃權(租約),且無法被排除租賃權,拍定後確定不點交。或是拍賣物有地上權、地役權等,拍定後確定不點交。若拍賣物為公同共有部分(拍賣持分部份)、375減租、合法租約等,優先承買權人有優先購買權;即便優先承買權人放棄優先購買權利,仍須由買受人自行處理,屬不點交範圍。延伸閱讀:最高價者不一定得標?談談「優先承買權」
點交變不點交:拍賣筆錄註明「點交」,但拍定前臨時有第三人主張租賃關係,法院改為「不點交」處理。
法院不點交的原因與案例
法院不點交的情形常見為「無償使用」、「租用」及「共有持分」,以下就列舉幾個法院不點交的案例提供大家參考:
不點交原因:無償使用
案例:拍賣標的○○○○建號建物據本院現場履勘時在場關係人聶先生稱,現由其居住使用中,與債務人間並無定立租賃契約等,因其才是房屋實際所有權人,並提出與債務人間「隱名合夥購屋契約」,債務人僅為借名登記非實際所有權人,據此,本件拍定後不點交,占有使用關係需拍定人自行解決,請應買人注意。
不點交原因:有租約
案例:拍賣標的查封時已有出租且在抵押權人設定抵押日民國106年5月1日之前,依債權人陳報之租賃契約,租期自民國106年1月1日至110年12月31日止,租金每月新台幣兩萬元。故拍定後不點交。
不點交原因:共有持分

其中,基於每個法拍案件情況不同,會經歷的點交程序也不同,會有限期債務人自動履行命令、定期履勘命令、遺留物拍賣等程序。

=買法拍屋的優點:(1) 拍定價格低於市價面對居高不下的房價,不少首購族和投資客,將目光投向了價格低於市價1~2成的法拍屋。雖然近幾年的法拍屋市場趨熱,在投資客和代標業者的炒作下,法拍屋的拍定價格已接近實際成交價,但仍吸引不少人投標。(2)...
29/09/2022

=買法拍屋的優點:

(1) 拍定價格低於市價

面對居高不下的房價,不少首購族和投資客,將目光投向了價格低於市價1~2成的法拍屋。雖然近幾年的法拍屋市場趨熱,在投資客和代標業者的炒作下,法拍屋的拍定價格已接近實際成交價,但仍吸引不少人投標。

(2) 產權較有保障

由於法拍屋是透過法院的公權力,強制執行拍賣的物件,只要在得標後7天內繳清剩餘款項,法院就會主動核發產權給得標人,產權移轉比一般房屋買賣更有保障,不用擔心遇到詐騙集團或一屋兩賣的情形。

但投標前,建議仍應詳讀法拍公告,確認是否建物連同土地一起拍賣,以避免日後產生糾紛。

(3) 節省印花稅、契稅

一般買賣房屋時,買方需繳納:印花稅(土地及建物核定契價0.1%)和契稅(建物核定契價6%)。而購買法拍屋時,買方不僅不需繳交印花稅,契稅的部分,若拍定價格低於房屋評定現值,有機會以拍定價格來課徵契稅。

但如果未來有計畫再轉手賣出,屆時會以拍定價格作為計算土地增值稅的依據,可能會需要負擔較高的土地增值稅額。

=買法拍屋的缺點

(1) 法院不負瑕疵擔保責任

買法拍屋最大的風險,就是沒有辦法事先看屋,了解屋內的實際狀況。萬一真的不幸遇到漏水、裂縫等問題,若為一般房屋買賣,可要求原屋主負起瑕疵擔保責任,但如果是買法拍屋,法院是不用負瑕疵擔保責任的。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81條規定,法院的拍賣公告上只會標示以下重大瑕疵:

海砂屋
輻射屋
火災受損
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凶宅)
因此如果搬進去後,才發現房子有問題,也沒辦法請求賠償。

(2) 不點交的法拍屋問題多

雖說購買法拍屋,產權較有保障,但並不代表可以同時取得房屋的「所有權」和「使用權」,這是什麼意思?

拍賣公告上會註明法拍屋的點交情形,若標示「點交」,那麼法院就會保障您的房產所有權和使用權,屆時如果屋主未搬離,導致法院無法點交,就會進入強制點交程序。

可點交的法拍屋類型:

查封時為債務人自住、或確定為空屋
查無第三人佔用
租賃關係已遭法院排除
但如果拍賣公告標示「不點交」,法院會主動提供不動產移轉證明,但不協助點交,若屋內還有租客或第三人占用,法院不會以公權力介入,必須由得標人自行與對方協議,不管是花錢消災還是循法律途徑,都相當耗費時間和金錢。

不點交的法拍屋類型:

所有權不完整(土地或建物為共有)
遭到第三人佔用(第三人無償使用或因其他原因而居住在內、第三人承租使用、使用關係不明)
借名登記
(3) 恐有隱形成本

法拍屋雖然價格便宜,但如果沒有事前做好功課、或者運氣較差的話,也可能會產生一些額外的成本。例如:

買到屋況較差的法拍屋,需額外花費修繕費,還可能遇到惡意破壞屋內設施之情形(如水管灌水泥)。
買到不點交的法拍屋,可能需支付溝通費、搬遷費給佔用人,還可能遇到法拍海蟑螂漫天喊價。
除了之外,還可能會多一筆管理費的支出,不過這是可以提前預防的,法院的拍賣公告上若載明「拍定人應繼受執行債務人所積欠之管理費債務」,則代表得標人需支付債務人積欠的管理費,若公告未載明則無須繳納,因此投標前記得詳讀拍賣公告。

🥌出門前檢查是否帶齊投標單、保證金、身份證和印章,並且提早 15 分鐘到法院等候🥌投標後無法加價或更改金額,投標前務必確認欲出價之金額,確實填妥投標單與支票,確認簽名蓋章都無遺漏🥌唱標時切勿離開現場,以免沒聽到;有些法院會一個一個唱標,有些...
29/09/2022

🥌出門前檢查是否帶齊投標單、保證金、身份證和印章,並且提早 15 分鐘到法院等候
🥌投標後無法加價或更改金額,投標前務必確認欲出價之金額,確實填妥投標單與支票,確認簽名蓋章都無遺漏
🥌唱標時切勿離開現場,以免沒聽到;有些法院會一個一個唱標,有些只會唱第一名的,每個法院都不一樣
🥌得標者要拿身份證和印章到台前,法院會開立得標證明給你。

🥚理論上來說,法拍屋的行情大約是中古屋行情的 8 折左右,如果無人投標,下次拍賣再打 8折拍賣,如此低於市場行情的價格,當然吸引了不少人加入法拍屋投標的行列。不過,正因為法拍屋自由出價,在某些情形下是可能讓法拍屋出價高於市場的,大家一定要注意。
🍰沒做功課的法拍新手:沒經驗又不做行情調查就胡亂投標,想當然價格就相對容易高於市價,高價得標。甚至法拍好伴也曾看到有投標人用裝潢好的成屋價格去標毛胚屋,那當然也是高價得標。
🍰債權人:假設第一順位的抵押債權是私人設定且非金融機關,當債務人沒有其他財產可以求償,而房屋物件又不錯時,債權人可以將債權總額全數轉為投標價,免出資又能百分之百得標,遇到這種的狀況時,就只好另尋法拍物件啦。
🍰法拍物件的左右鄰居:有些一樓或透天的房子,為了能順利買下來增加使用效益,法拍物件的街坊鄰居可能會略出高價以保能順利得標,遇到這種情況時,法拍出價勢必是只高不低的。

所有法拍屋在拍賣前,依規定都會預先公告,可以到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拍賣公告、司法院拍屋公告、民間法拍屋網站、或是報紙上查詢,上面會載明不動產所在地、種類、他項權利、權利範圍、拍賣最低價額、保證金金額、投標日時及場所。一般公告到拍賣會相距 14 ...
29/09/2022

所有法拍屋在拍賣前,依規定都會預先公告,可以到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拍賣公告、司法院拍屋公告、民間法拍屋網站、或是報紙上查詢,上面會載明不動產所在地、種類、他項權利、權利範圍、拍賣最低價額、保證金金額、投標日時及場所。

一般公告到拍賣會相距 14 日以上,第二次拍賣與公告相距則在 10 日以上、30 日以下。

法拍屋查詢系統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拍賣公告
#司法院拍屋公告

&填寫投標書&

投標法拍屋之前,投標人必須到法院的民事執行處索取投標書、保證金封存袋,並於投標日攜帶身分證及印章,在拍賣時間前 30 分鐘將投標書連同保證金封存袋投至標櫃,將投標書和保證金封存貸投入,拍賣開始後法院便會開標,由出價最高者得標。交付價金繳納尾款

保證金約底價 2 成到 3 成,可為現金或銀行支票、匯票、本票。未得標者由投標人當場領回,得標者則以保證金抵充價款,並於得標後 7 天內繳足全數金額。

如果繳不出來,保證金會被沒收形成所謂的流標,執行法院也會再次進行拍賣,且若再拍賣之價金低於原拍賣價金及因再拍賣所生之費用者,原拍定人應負擔其差額。

一棟法拍屋總共可以拍賣 4 次,當然若拍賣最高出價未達到公告的最低價,亦會流標,流標後每一次拍賣最高可減價 20%。

因此第二次拍賣最低價即是原底價 8 折,第三次拍賣最低是原底價 64 折,法拍屋拍賣過程中如果成功拍定,就進入權利移轉、價金分配以及點交程序。

第四次拍賣稱為特別拍賣(或稱特拍/四拍),如果三拍後債權人不願意直接取得房屋所有權,就會以第三次拍賣的底價公告三個月,尋求買受人。

這期間債權人可以要求減價拍賣,或是直接承受,期滿如果還是沒有成功拍定,也沒有由債權人承受,便視為撤回該不動產之執行。

待尾款付清後,法院會核發不動產權利移轉證書,拿著這張證書去繳完契稅後,即可取得權狀,接著就可以向法院遞送陳報狀,聲請點交不動產。

基於每個法拍案件情況不同,會經歷的點交程序也不同,會有限期債務人自動履行命令、定期履勘命令、遺留物拍賣等程序。

不過偶爾也會遇到不點交的狀況,例如當出現「無償使用」、「租用」及「共有持分」等情形,法院多半都不會協助點交。

所謂的「點交」,即指拍定人向法院聲請點交,法院會排定時間安排履勘,並透過強制執行法第九十九條強制執行依法將房屋點交完成,一切點交程序由法院全權處理。

至於「不點交」的法拍屋則是拍定後法院並不會安排點交程序,法院只負責將房屋的「所有權」交由買受人,不包含「使用權」的移交。

此時除了自行與佔用人協商外,另可委託律師以訴訟方式聲請排除佔用房屋,要求返還房屋。

   #爬蟲程式
28/09/2022


#爬蟲程式

【 #法律新聞】常用網路查找法學資料的朋友應該都知道這兩家服務。檢方調查,Lawsnote七法共同創辦人郭O彥與謝O雅,兩人認為主管機關公布的法規沿革、法規及其附件等電磁紀錄資料,編輯過於簡略、不易閱讀,而法源法律網的資料較具體明確,若由七法公司自行編輯,將耗費大量時間與金錢。從2018年起至2019年,由謝男自行撰寫六支爬蟲程式,抓取法源法律網內的1,207筆法規沿革、法規及其附件等資料,作為「Lawsnote七法 -法學資料庫」內容,法源公司發現後提告,檢警在去年八、九月間發動搜索,在雲端空間扣到相關電子檔,新北地檢署在111年8月依違法著作權法等罪起訴七法2名創辦人。

七法否認犯行稱這些資料不受著作權法保障,檢方認為法源法律網使用規範明確指出,不能用程式或自動化方式,在法源法律網執行查詢、下載、擷取內容,也不能把法源法律網的內容,重製在硬碟等載體中有償或無償提供自己或他人使用,更不能載入當資料庫。此外,法源法律網與主管機關發布的內容相較,其法規沿革有國字日期、標示修正條號、施行日期、修正內容為連續條號,條號間以「~」區隔、標示修正名稱及所有條號、原名稱及新名稱等差異,是具有創作性的著作,因此依「 #意圖銷售而擅自以重製方式侵害他人著作財產權」及 「 」罪嫌起訴。

最近多家媒體踢爆,許多台灣人前往東南亞工作落入  #詐騙集團 或  #人口販運 的陷阱,外交部官網設立了「 #海外求職陷阱宣導專區」,結合網路求職、博弈輪盤、手機與錢財、警示號誌等圖像,提醒國人切勿輕信高薪誘惑不實廣告,赴海外從事電信詐騙或...
28/09/2022

最近多家媒體踢爆,許多台灣人前往東南亞工作落入 #詐騙集團 或 #人口販運 的陷阱,外交部官網設立了「 #海外求職陷阱宣導專區」,結合網路求職、博弈輪盤、手機與錢財、警示號誌等圖像,提醒國人切勿輕信高薪誘惑不實廣告,赴海外從事電信詐騙或線上博弈等工作,可能遭到護照被扣、行動受限、金錢損失、暴力威脅等。專區另結合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勞動部等相關機關及駐外館處的諮詢與求助聯絡資訊。並彙整自今年初以來,透過發布新聞稿、例行新聞說明會、臉書專文等多重方式,呼籲國人慎防落入海外求職詐騙陷阱,強化自我保護意識,並提供近年發生在東南亞、中東、非洲及歐洲地區的案例態樣,提供民眾參考:https://www.mofa.gov.tw/Theme.aspx?n=3915&sms=69&s=136

政府相關單位也動起來宣導,包含勞動部、原民會,將針對數位能力較欠缺的族群加強宣導;警政署已多日在機場舉牌勸阻「海外打工陷阱多,小心人財兩失」,但由於涉及個人行動自由,若民眾執意上飛機,警方也只能柔性勸阻;而人力銀行網站部分,也開始加強監督管理、下架有疑慮的廣告。

詐騙手法一直變,小心出國工作回不來,務必多加事前查證、判斷真偽。🤔

#人口販運 #東南亞 #詐騙 #海外求職 #出國打工

台東區原住民就業服務辦公室 臺東縣政府南迴線區社會福利服務中心 台東咱ㄟ故鄉 大武鄉公所海端論壇社團法人臺東縣南迴健康促進關懷服務協會社團法人臺東縣弱勢者關懷協會台東的朋友,法扶專車來啦!10/15日 有需要的都來喔~
28/09/2022

台東區原住民就業服務辦公室 臺東縣政府南迴線區社會福利服務中心 台東咱ㄟ故鄉 大武鄉公所海端論壇社團法人臺東縣南迴健康促進關懷服務協會社團法人臺東縣弱勢者關懷協會

台東的朋友,法扶專車來啦!
10/15日 有需要的都來喔~

☘東部地區的朋友注意囉!台東分會將於2022年10月15日(週六)舉辦「2022南迴法律扶助巡迴專車」活動,提供生活經濟問題法律諮詢及法律扶助收案服務,歡迎台東地區民眾報名參加!

疫情帶來的生活經濟問題,有社工和律師能夠幫助!
勇敢走出來,給自己和家人一次重拾希望的機會!

💡時間:2022年10月15日(週六)上午10點-12點
💡地點:大武鄉公所(台東縣大武鄉政通三街5號)

🔸報名民眾可與一位家人和律師進行20分鐘諮詢面談。
🔸有意直接申請免費律師協助者,當天請攜帶相關文件(身分證件、債權人清冊、個人信用報告、所得清單、109、110年財產清單)

♦活動報名:報名請可直接和下列活動單位聯繫,或電洽法律扶助基金會台東分會☎️(089)361-363(週一至週五上午08:00-12:00;下午1:30-05:30)

♦活動單位: 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台東分會、 大武鄉公所、 蔡玉玲議員辦公室、 社團法人臺東縣南迴健康促進關懷服務協會、 臺東縣政府南迴線區社會福利服務中心、社團法人台東縣弱勢者關懷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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