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智法律事務所侯信逸律師

得智法律事務所侯信逸律師 營建法律雙碩士.律師兼土木技師雙證照
前南檢檢察事務官-18年司法實務經?

🎉 台南、高雄工程款糾紛勝訴實錄|太陽能工程做完,業主竟人間蒸發不付款?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判決:應給付工程款 98 萬元!——由具備律師+土木技師雙重專業的得智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侯信逸親自承辦,深耕台南、高雄、南部地區,協助當事人成功追討近百...
14/05/2026

🎉 台南、高雄工程款糾紛勝訴實錄|太陽能工程做完,業主竟人間蒸發不付款?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判決:應給付工程款 98 萬元!
——由具備律師+土木技師雙重專業的得智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侯信逸親自承辦,深耕台南、高雄、南部地區,協助當事人成功追討近百萬工程款 ✊

工程人最怕的,不是把工程做好,
而是—— 做完了,對方一句話不說,錢也不付。

📍 案件背景
某太陽能工程案中,我方當事人受委託進場施作,依約完成「屋頂平鋪型太陽能模組工程」全部工程,以及「全區配電工程」三分之二的進度,工程款合計近百萬元。
沒想到工程做到一半,上游契約關係發生變動,對方逕自表示終止合作。
問題是——
工程做了、成果交了,對方卻遲遲不付款。
更離譜的是,進入訴訟程序後,對方經合法通知後連庭都不出,也未提出任何答辯。

⚖️ 法院認定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審酌我方提出的:
✅ 現場施工照片
✅ LINE 對話紀錄
✅ 太陽能工程發包合約、終止合約會議紀錄
✅ 上游廠商函覆系爭工程完成進度
✅ 臺南地檢偵查卷宗佐證
最終認定我方主張為真實,判決:
💰 被告應給付工程款新臺幣 98 萬 1,435 元
+自起訴狀繕本送達翌日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 5% 計算之遲延利息
+訴訟費用由被告負擔
+本判決得假執行
法院亦明確援引民法第 490 條第 1 項(承攬之意義)、第 505 條第 1 項(報酬給付時期)指出:承攬人一旦完成工作,定作人本即負有給付報酬之義務,不因上游契約變動而免除。

💡 侯律師工程實務提醒
工程糾紛中,問題往往不在「工程品質」,而在 「工程做了、錢卻被拖著不付」。
業主不付工程款可以告嗎? ✅ 可以。承攬人依民法第 490 條、第 505 條本有報酬請求權。
工程款被拖欠怎麼辦? ✅ 證據保全+催告+必要時提起訴訟,切勿讓時效靜悄悄流失。
承攬契約被終止還能請款嗎? ✅ 已完成部分仍得請求對應報酬,法院實務見解一致。

工程實務中常見的拖款劇本:
⚠ 上游一解約,下游就被連帶不付
⚠ 工程做到一半臨時喊停
⚠ 已經完工卻惡意拖款
⚠ 用沉默、失聯拖垮承包商現金流
工程款不是對方想拖就能拖。

❓ 常見問題 FAQ
Q1:工程做一半被業主終止契約,已施作部分能不能請款?
A:可以。依民法承攬規定,承攬人已完成部分之工作對應之報酬,定作人仍應給付。
Q2:工程款被拖欠多久要採取法律行動?
A:請款時效原則上2年(民法第127條第7款),但建議催告後仍未付款,即應盡快諮詢律師啟動程序,以免證據散失、對方脫產。
Q3:為什麼選擇有土木技師背景的律師承辦工程糾紛?
A:工程糾紛常涉及完工進度認定、瑕疵歸責、估驗計價、設計變更等技術爭點。一般律師需委由外部技師「翻譯」工程語言,而具備土木技師資格的律師可直接從工程實務面切入爭點,省去溝通成本,攻防更精準。

🏛️ 關於得智法律事務所
主持律師侯信逸具備律師+土木技師雙重執照,並擁有18 年檢察事務官資歷,深耕台南、高雄及南部地區(含屏東、嘉義),專精:
▪ 工程款追討、工程履約爭議
▪ 政府採購爭議、公共工程訴訟
▪ 工程鑑定報告審閱與攻防
▪ 太陽能、再生能源工程糾紛
▪ 建築、營造、土木承攬契約
台南、高雄、屏東、嘉義等南部地區之工程糾紛當事人皆可諮詢。若您正面臨工程款被拖欠、承攬契約終止爭議、工程履約糾紛,及早諮詢、保全證據,往往是保住權益的關鍵。
📞 諮詢專線:006-2989988
📍 臺南市安平區建平十一街 255 號
🌐 https://www.enlightenmentlaw.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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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報】中獎詐騙陷阱破解|當事人遭騙交付3帳戶 法院判決無罪「我只是相信中獎,怎麼會變成詐騙共犯?」這是近年最常見、卻最容易被誤判的帳戶案件。📍案件經過當事人收到「抽中iPhone 16」中獎通知,依指示匯出116元運費。對方接著層層加碼...
07/05/2026

🚨【捷報】中獎詐騙陷阱破解|當事人遭騙交付3帳戶 法院判決無罪
「我只是相信中獎,怎麼會變成詐騙共犯?」
這是近年最常見、卻最容易被誤判的帳戶案件。
📍案件經過
當事人收到「抽中iPhone 16」中獎通知,依指示匯出116元運費。對方接著層層加碼:
🔸 索取姓名、電話、地址、身分證字號
🔸 引導加LINE好友、建立聯繫
🔸 再通知中獎10萬元現金
🔸 以「升級帳戶才能撥款」為由,要求提供3個銀行帳戶
🔸 指示對銀行員以不實理由提高轉帳額度
當事人深信不疑,依指示交付3家銀行帳戶——直到帳戶被詐騙集團用以詐騙他人,才知遭到利用,反而成為「幫助詐欺、洗錢」案的被告。
⚖️【法律爭點】
提供3個以上帳戶 ≠ 一定構成「無正當理由提供帳戶罪」
關鍵在於:是否具有「明知將被用於犯罪」之主觀故意
💡【法院認定要點】
✅ 116元小額運費+虛構獎項,是典型詐騙降低戒心話術
✅ LINE對話紀錄顯示當事人始終深信中獎、毫無懷疑
✅ 立法理由明示:「行為人受騙而對構成要件無認識時,欠缺主觀故意」
✅ 受騙陷於錯誤之人,本無能力判斷提供帳戶是否具正當理由
✅ 檢察官未能舉證證明被告有幫助詐欺、洗錢之不確定故意
📌【最終結果】臺南地方法院 判決無罪 ✅
🎯【實務提醒】
現行帳戶案件,多數當事人並非主動犯罪,而是「先成為詐騙被害人,再被誤認為共犯」。
判斷關鍵不在「客觀上是否交付帳戶」,而在「交付當下的主觀認知」。
若您或親友遇到下列情況,請立即尋求專業法律協助:
🔹 帳戶遭詐騙集團利用而被警方通知到案
🔹 因中獎、貸款、求職、賣家交易而提供帳戶
🔹 收到地檢署傳票,被以幫助詐欺、洗錢偵辦
📞 得智法律事務所|侯信逸律師團隊
📍 臺南市安平區建平十一街255號
💼 刑事辯護|詐騙案件|帳戶案件專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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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智捷報】共有土地被鄰居偷鋪柏油?臺中地院判決:203 平方公尺全數刨除!你有遇過這種情況嗎?🤔明明是兩人共有的一塊土地,其中一位共有人,竟然沒經過其他人同意,直接把地鋪成柏油路,當成自己專用通道⋯⋯本案當事人,就真的碰到了。📍 案件事...
23/04/2026

🎉【得智捷報】
共有土地被鄰居偷鋪柏油?臺中地院判決:203 平方公尺全數刨除!

你有遇過這種情況嗎?🤔

明明是兩人共有的一塊土地,
其中一位共有人,竟然沒經過其他人同意,
直接把地鋪成柏油路,當成自己專用通道⋯⋯

本案當事人,就真的碰到了。

📍 案件事實
▸ 臺中市清水區三筆共有土地,原告與被告持分各 1/2
▸ 原本是空地,供兩造通行聯絡菁埔路
▸ 路盡頭直通被告自家鐵皮屋,大型機具進出、堆置貨物
▸ 被告未經原告同意,擅自鋪柏油 203.38 平方公尺

⚔️ 被告抗辯聽起來很有道理:
「原本下雨泥濘,鋪柏油大家都方便」
「這屬於共有物的保存行為」
「刨除成本很高,原告提告是權利濫用」

⚖️ 但法院怎麼認定?
法院點出一個超關鍵的區分 👇

「容忍通行」 ≠ 「容忍鋪柏油」!

✔ 容忍通行 = 只是容忍路過
✔ 鋪設柏油 = 改變土地地形地貌
✔ 地貌一旦改變,將影響其他共有人未來分割、使用、處分的權利
✔ 被告所為非保存行為、亦非有益行為,純屬利己車輛出入之便

關於「權利濫用」抗辯,法院引用
👉 最高法院 71 年台上字第 737 號判例

「權利之行使,自己所得利益極少,而他人及國家社會所受之損失甚大者,應視為以損害他人為主要目的。」

但本案剛好相反:
▸ 被告鋪柏油僅利己
▸ 刨除柏油不影響其通行
▸ 原告請求刨除屬正當權利行使,與權利濫用無涉 ✅

🧾 判決結果
📌 被告應將 203.38 平方公尺柏油路面全數刨除
📌 訴訟費用由被告負擔 百分之九十五
📌 案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114 年度訴字第 1827 號

核心法律依據:
民法第 767 條第 1 項中段(除去妨害請求權)
民法第 148 條第 1 項(權利濫用禁止)

💡 共有土地三大常見誤解

⚠️ 「大家都有持分,怎麼用都行」
→ 錯!不得侵害其他共有人權利。

⚠️ 「只是鋪柏油,又沒蓋房子」
→ 錯!鋪柏油就是改變地貌,已妨害所有權圓滿行使。

⚠️ 「刨除成本太高,告我就是權利濫用」
→ 錯!自己造成的成本,不能用來侵害他人所有權。

🚩 為什麼找得智?
得智法律事務所位於台南,由侯信逸律師主持——
主持律師同時具備「律師+土木技師」雙國家考試資格,這是一般事務所難以兼備的跨領域優勢。

涉及:
▸ 共有土地、拆屋還地、排除侵害
▸ 不動產界址、通行權、地上物爭議
▸ 營建爭議、工程糾紛、工程鑑定、工程款追討
▸ 跨縣市民事訴訟

得智都能從法律面+工程面雙軌分析。
本案即由本所律師親赴臺中地方法院,為當事人取得勝訴判決。

📞 諮詢專線:(06) 298-9988
📍 臺南市安平區建平十一街 255 號
🌐 歡迎私訊粉專預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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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捷報】毀損罪公訴不受理——對方拒絕和解,我們就從程序突破!「管委會可以對住戶提刑事告訴嗎?」——這個問題,決定了整起刑案的命運。台南某社區地下室鐵捲門鎖蓋遭砂輪機破壞,管委會主委代表社區到派出所報案,檢察官依刑法第354條毀損罪提起公...
10/04/2026

🏆 【捷報】毀損罪公訴不受理——對方拒絕和解,我們就從程序突破!
「管委會可以對住戶提刑事告訴嗎?」
——這個問題,決定了整起刑案的命運。
台南某社區地下室鐵捲門鎖蓋遭砂輪機破壞,管委會主委代表社區到派出所報案,檢察官依刑法第354條毀損罪提起公訴。
面對告訴人堅持不和解的態度,我們調整策略,從程序面精準出擊——主張本案自始欠缺合法告訴:
🔑 三個關鍵攻防點
1. 毀損罪是「告訴乃論之罪」,沒有合法告訴,法院根本不能審理
2. 管委會是非法人團體,不具獨立法律人格,依法不能擔任刑事告訴人——最高法院107年度台非字第181號判決意旨早已闡明
3. 社區公共設施屬全體區分所有權人共有,告訴權應由各區分所有權人個別行使;主委以管委會名義提告,僅屬「告發」而非「告訴」
法院全面採納辯護意見,依刑事訴訟法第303條第3款、第307條,逕為不受理判決,附帶民事訴訟也一併駁回。

📌 案件啟示
和解談不攏,不代表沒有出路。刑事案件不只打事實、打證據,更要打「程序」。當對方關上和解的門,我們就從程序找到另一扇窗——一個告訴權的根本瑕疵,讓整起公訴案件在審判階段直接落幕。
面對刑事追訴,你需要的不只是辯解,而是全方位的攻防策略。

📞 得智法律事務所|台南專業刑事辯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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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03/2026
【律師大會直擊👀 公平會開罰?AI浪潮?台南律師的挑戰與升級!】今早(3/28)出席社團法人台南律師公會「第36屆第3次會員大會」。 身為法律人,除了為當事人奮戰,公會的發展與大環境挑戰也與我們切身相關。  直接幫大家畫出今天大會的 3 個...
28/03/2026

【律師大會直擊👀 公平會開罰?AI浪潮?台南律師的挑戰與升級!】
今早(3/28)出席社團法人台南律師公會「第36屆第3次會員大會」。 身為法律人,除了為當事人奮戰,公會的發展與大環境挑戰也與我們切身相關。
直接幫大家畫出今天大會的 3 個實務亮點👇
▸ #公平會裁罰訴訟 全力攻防
因昔日章程「律師酬金」規定遭公平會裁罰 10 萬元,公會已依法提起訴訟,預計四月初於北高行開庭,全力捍衛同道權益!
▸ 與法律轉型
台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致詞點出,面對 AI 新興議題,律師角色正從傳統的「紛爭解決」,擴展到「風險預防」與社會和諧。
▸ #律師的健康是最大本錢
會中特別安排衛生局解說政府免費健康資源, 配合 2026 公費「 #六癌篩檢」全面啟動,提醒大家拼事業、寫狀子之餘,也要顧好身體!(中午發放的優氧食光健康餐盒真的很用心🥗)
📌 核心觀念只有一句話:
👉「時代在變,面對新法規與新科技,律師的專業思維必須持續進化。」
很高興能跟許多道長們齊聚交流。期待新的一年,繼續用法律專業解決問題、創造價值!
#台南律師公會 #會員大會 #公平會訴訟 #法律實務 #六癌篩檢 #風險管理

【工程人最常踩的法律地雷⚠️你中了幾個?】昨天(3/24)上午, #得智法律事務所 所長  #侯信逸律師受邀至  #國立臺灣海洋大學  #馬祖校區,為海洋工程科系同學帶來一場超實務的分享——👉「 #公共工程法律 ×  #採購制度 全流程解析...
25/03/2026

【工程人最常踩的法律地雷⚠️你中了幾個?】
昨天(3/24)上午,
#得智法律事務所 所長 #侯信逸律師
受邀至 #國立臺灣海洋大學 #馬祖校區,
為海洋工程科系同學帶來一場超實務的分享——
👉「 #公共工程法律 × #採購制度 全流程解析」
你以為工程糾紛都是「施工出包」?
其實——很多爭議,早在設計、發包階段就已經埋下。
這場演講,直接拆給你看👇
▸ #工程履約 四階段(設計→發包→施工→驗收)風險全解析
▸ 最低標 vs 最有利標,品質與法律風險差在哪?
▸ #工期展延、 #違約金、契約終止與解除,怎麼算才不吃虧?
▸ 打官司關鍵: #時效抗辯 × #舉證責任 怎麼攻防?
▸ 如何成為工程人的法律外掛?
📌 核心觀念只有一句話:
👉「風險,不是在出事後處理,而是在簽約前就要設計好。」
現在的工程人,不只要會做工程,
更要會控風險、懂法律。
這,才是真正的專業競爭力。
得智法律事務所持續深耕 #工程法律、 #營建契約、 #政府採購法,
讓法律不只是條文,而是能真正落地、解決問題的專業工具。
感謝海洋大學 蔡加正主任 的邀請與交流,
期待未來持續用法律專業,
協助工程產業降低爭議、提升履約品質。
#公共工程 #履約爭議 #工程訴訟 #工程契約
#工程風險管理 #工程人必懂 #法律實務
#專題演講 #產學合作 #海洋大學馬祖校區

【不動產仲介必懂的法律關鍵|租約公證與仲介法律風險實務分享】今天(12/12)上午, #得智法律事務所所長  #侯信逸律師受邀至  #永慶房屋  #永義裕誠自由店,進行一場專為 #不動產仲介量身打造的法律實務演講,主題聚焦在第一線最常遇到、...
12/12/2025

【不動產仲介必懂的法律關鍵|租約公證與仲介法律風險實務分享】

今天(12/12)上午, #得智法律事務所所長 #侯信逸律師
受邀至 #永慶房屋 #永義裕誠自由店,
進行一場專為 #不動產仲介量身打造的法律實務演講,
主題聚焦在第一線最常遇到、卻最容易產生糾紛的核心問題——
#租約公證、 #租霸處理、 #仲介法律責任與風險控管。

在實務上,許多租賃糾紛並非「運氣不好」,
而是一開始 #法律工具沒有用對。

本次演講重點包含:
▪ #租約公證的法律效力,以及如何直接影響強制執行
▪ 遇到租霸、欠租、不搬走時,房東與仲介的正確處理流程
▪ 不動產仲介在租賃與成交過程中,常見的民事與刑事法律風險
▪ 如何透過合法SOP,避免仲介責任、降低糾紛發生機率

侯律師透過實際判決與案例分析,說明:
懂得運用租約公證,不只是在保護房東,
更是在保護仲介自己。

隨著不動產交易環境日益複雜,
仲介的角色早已不只是居間成交,
而是客戶資產安全的重要把關者。

得智法律事務所持續深耕 #不動產法律、 #租賃法律、 #公證實務,
讓法律不只是條文,而是能真正落地、解決問題的專業工具。

感謝 #永慶房屋 #永義裕誠自由店 的邀請與交流,
期待未來持續透過法律專業,
協助不動產從業人員降低風險、提升專業價值。

#不動產法律 #租約公證 #租賃糾紛 #租霸處理 #不動產仲介法律責任 #強制執行 #房東權益 #仲介風險 #不動產實務 #法律講座

🎉【捷報|工程款爭議勝訴!法院判決退還近40萬元不當得利】為改善社區環境、排除積水問題,某社區管理委員會與承攬商簽訂「內溝土木工程契約」,工程總價約新臺幣190萬元。依契約約定,管理委員會預先支付近60萬元工程款作為簽約金,盼能加速施工。然...
28/10/2025

🎉【捷報|工程款爭議勝訴!法院判決退還近40萬元不當得利】

為改善社區環境、排除積水問題,某社區管理委員會與承攬商簽訂「內溝土木工程契約」,工程總價約新臺幣190萬元。依契約約定,管理委員會預先支付近60萬元工程款作為簽約金,盼能加速施工。

然而,開工後卻問題連連:
🔹 承攬人施工人力不足、進度嚴重落後;
🔹 打除及基礎工程未依圖說施工,進度遠落後預期;
🔹 為避免拖延,社區與承攬商及監造公司三方於一個月後合意終止契約。

📑 爭點與訴訟經過
工程結算後,承攬人實際完成工程量僅約17萬元,卻已收取近60萬元預付款,溢領金額高達39萬餘元。
社區多次催討未果,只得委任律師發函催告,最終依法提起「不當得利返還之訴」。

⚖️ 法院判決結果
高雄地方法院審酌契約內容、LINE 對話紀錄與律師催告文件後,認定:
✅ 契約雖終止,但承攬人已收取超額款項,欠缺法律上之原因;
✅ 該溢領部分構成「不當得利」,依法應全額返還;
✅ 管理委員會得請求自催告期滿後起算之法定利息。

最終,法院判決承攬商應:
💰 返還新臺幣393,000元,並自113年12月4日起按年息5%計算遲延利息

💡 法律重點提醒
在工程承攬契約中,若施工延誤、品質不符或進度與付款比例不符,定作人(發包方)有權依法終止契約,並請求返還多付之款項。
即使對方拒不退還,也可透過「不當得利」途徑主張權利,藉由專業法律團隊協助,追回屬於自己的款項。

#工程款爭議 #不當得利 #承攬契約 #社區管理委員會 #土木工程 #工程糾紛 #法律救濟 #判決勝訴 #得智法律事務所 #建築工程法 #履約爭議 #法律保障

📖【法律故事分享|無法動手動口,遺囑怎麼辦?】榮民伯伯因重病氣切,雖然意識清醒,卻再也說不出話。為了避免日後的遺產繼承糾紛,家人找來公證人,在病房內協助立下遺囑。👉 公證人準備字卡,讓伯伯以「點頭、搖頭、勾選」方式,表示財產分配意願。全程錄...
08/10/2025

📖【法律故事分享|無法動手動口,遺囑怎麼辦?】

榮民伯伯因重病氣切,雖然意識清醒,卻再也說不出話。
為了避免日後的遺產繼承糾紛,家人找來公證人,在病房內協助立下遺囑。

👉 公證人準備字卡,讓伯伯以「點頭、搖頭、勾選」方式,表示財產分配意願。全程錄影,子女幾乎全數到場見證。
看似萬全的安排,卻在他過世後,變成一場家族官司。

其中一名子女主張:
「父親沒有『口述』,不符合《民法》規定,這份遺囑應該無效!」
法院最後裁定:沒有親自口述的公證遺囑,法律上確實不成立。
伯伯的遺願,最終無法生效。

⚖️ 法律知識小提醒

🔹 《民法》第1189條規定五種遺囑方式,其中四種都必須口述。
🔹 如果遺囑人不能動手、又不能開口,現行制度下,幾乎無法立下有效遺囑。
🔹 遺囑形式錯誤,即使內容清楚,法院仍可能認定遺囑無效。

💡 關鍵啟示

✅ 遺囑要合法才有效:單靠錄影、字卡或點頭,都不足以被承認。
✅ 繼承規劃要及早:不要等到臨終時才臨時處理。
✅ 專業諮詢很重要:及早諮詢律師、公證人,避免家人陷入爭產官司。

📞 得智法律事務所提醒您:
立遺囑不只是「寫下心願」,還要符合法律要件,才能真正保障您的財產安排與家人情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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