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01/2026
勞資間啊!真正懂的話,說久了,也就是這麼一回事,勞方自網路得到的知識,以為權益受損;資方呢?過去到現在的沉疴,卻不在意,無法改變,等到發生糾紛時,才悔不當初!
誰對誰錯,總難說,擔任調解委員久了,選擇下,沒有偏誰的問題,只幫較可憐的一方,對目前現狀來說,資方居多,資方卻不自知!
最近好朋友介紹一間台中市區算起來頗有規模的宮廟,這間宮廟8、9年前還不大不小時,應徵請了個65歲剛退休的歐力桑來擔任“廟公”的工作,約定每日早上七點將廟門打開供信徒參拜,每日下午八點參拜信徒走完後關上廟門即下班,每月工資4萬元,月休6天;剛滿65歲退休的歐力桑也怕退休日子無聊,也就順勢接下了這個薪水還算優渥的工作,久而久之,每日工作習以為常,大小事情還是由廟方總幹事負責打理,廟公倒還閒來沒事!
日復一日直到今年8、9月時,73歲的廟公開始變得鬱鬱寡歡,不太願意交談,和過去不同,了解的結果,原來最近交了個女朋友,女朋友原擔任政府機關要職,最近也剛退休,她的老伴過世,索性與廟公兩老交往,無話不談!
女朋友告知,為何廟公每日早出晚歸工作近13個小時,月休僅6日,國定假日也須至宮廟開門,才四萬元的工資那麼少,依照勞基法規定,不應該如此!
鬱鬱寡歡的廟公,一幾個月來,覺得過去多年被廟方欺負與欺騙,權益受損,11月某日,終於鼓起勇氣,寫了一張請求每日工作超時加班費、假日工作加班費、國定假日雙倍工資、特休及勞保提撥不足等等,合計新台幣160多萬金額的字條遞給了廟裡會計,希望會計轉交給宮廟管理委員會,委員會一接到字條後,發現事情大條了,於是委派副董與之溝通,副董事長年事高學歷也高,談的過程,廟公覺得委屈,副董覺得每日工作僅開關門而已,委員會也待之不薄給與四萬元高薪,實在難理解為何廟公如此!
最終,雙方談判破裂,不歡而散!
廟公向勞工局提起勞動檢查之申訴案,想當然,勞檢結果,勞檢員明白告知,違法部份,將裁罰17萬元,除非,和解撤回一途,否則按規定開罰!
委員會面對這樣的事,與廟公間,才發現,過去大家感情不錯,常無事時,搬個椅子,駐足神爺廟前聊天景象已不復見,才發現,終究雙方還是最終要為了錢對簿公堂,不僅勞工局,接下來還要面對勞保局未投保的檢查,宮廟會計經會計師介紹找了我!
15年來在勞工局調解的經驗,對這種事,我很想幫忙,但還沒幫忙到,會計來電管理委員會決議找廟裡法律顧問處理,不便介入!
究竟,律師要如何處理呢?一筆爛帳!
時隔半個多月,廟方常務理事找了律師,可能律事對行政罰款部份無法處理,建議找議員處理,議員呢?因為不了解勞基法現行規定而找上了我,我依約定時間到服務處說明本案糾結的緣由及道理;面對目前廟方的冏境還是建議廟方至勞工局申請為妥,我能幫的也就如此!
半個月前,廟裡會計經好友介紹找了我後,會計可能因廟裡董監事介入要找律師詢問而不敢插手,後經常務監事帶著董事長拜託議員,又輾轉又找上了我;我想,或許是神明的指示....,我熱心的說明本案問題點在那裡,以便議員選民服務!
勞方於女朋友告知下,讓73歲歐力桑以為過去權益受損;資方至今才知原來目前的“勞基法”已不似以往般有感情,一堆理事不知所措,到處尋求幫助未果,如何面對呢?
理監事不知到底錯在那裡?讓原本心地善良的廟公變的如此貪鸞呢?
我常說,真正懂勞基法的人認為勞資間沒有對或錯,只是認知上的錯誤;這個錯誤由誰來解呢?
調解委員在這勞資改變歷史洪流下,能居間講講道理,就相對的重要了!
錯在那裡呢?試想,如果廟方懂得如果可以回到從前面試的第一天,懂得書面的勞動契約中載明:工資4萬元包含平日加班費及假日加班費,法院在判決時則會考量勞資雙方協議的工資與工時內容是否相當!
否則,口說無憑,才會淪為目前廟方與廟公間各自認定的窘境!
縱使,法院及勞工局都知道當時口頭約定確是如此,但缺乏書面證據,也愛莫能助!
就本案,違規就是違規,議員又能幫什麼呢?
勞工局回:只要能跟勞工和解,撤回檢舉,就暫不罰,面對廟公提出的160餘萬元,如何談?未來又該如何呢?所以我建議還是申請勞工局調解為妥,讓專業的調解委員幫忙解決紛爭!
最終由副董決定給付68萬後與廟公私下和解.....落幕了嗎?
我看了和解書,慘了!居然簽定的和解書,和解對象居然是副董,又對未來每日工時及假日上班未有協議卻支字未提!
8年前錯誤第一步,由於廟方多頭馬車處理,
我只能告訴常務監事錯誤的地方,或許不久的未來還是要再面對一次!還是建議回到勞工局再做一次和解記錄較妥!
上個月某日,北屯公所調解,正好排到一件勞資糾紛案件,一看,天吶!竟然還是這件廟方與廟公的案件,我整個頭皮發麻,冥冥之中,到底是神爺指示或天威浩瀚!
廟方可能懼於勞工局罰款,選擇北屯公所調解,廟方派了台大畢業的副董來出席,副董我沒見過,當然我能做到的,就過去廟方錯誤說明清楚,也對廟公覺得權益受損致鬱鬱寡歡的部份說清楚,68萬把過去勞資間的爭議部份拋棄殆盡,未來做成定案和解,不再有怨言!
看著雙方握手言和,有說有笑離去;我心裡想,對於神明而言,我算做了一件公德,直到現在,我還不知道這間北屯區還算大間的廟宇到底供奉什麼?
我想應該找時間去拜拜了,廟的糾紛我已儘可能幫忙圓滿!
希望神明能懂,能保佑我身體健康,萬事如意!!
他應該聽得到才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