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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02/2014

政府出招 65%「韓勞」回流
天下雜誌作者: 賀桂芬.彭子珊 | 天下雜誌 – 2014年2月25日 下午4:53
1月底,國際勞工組織的《2014年就業趨勢報告》指出,新增失業人口最多的地區不是歐洲,而是亞洲四小龍和中國等東亞和南亞地區,佔了新增失業人口的45%。

韓國產業人力公團海外就業局長丁海柱,在《朝日新聞》上,用「沒有槍聲的戰爭」形容韓國年輕人面臨的就業困境。

他指出,韓國政府選擇的解方,是將全球當職場,並且積極將年輕人推出去。「要把有工作機會的地方,當作是自己的國家,努力拓展就業範圍。」

最新數據顯示,2012年韓國大學畢業生就業率,只有56%,幾乎每兩個人就有一人沒工作。就算有工作,可能也不穩定;2013年,15至29歲年輕人中,合約不滿一年的派遣工比例,高達2成以上。

低薪又看不見未來的派遣生態,催生了月薪折合新台幣2萬5千元的「88萬韓圜世代」。雖起薪比台灣的22K高,但韓國的生活成本比台灣更高。往外走,成了很多韓國年輕人的選擇。

10萬青年大軍 海外出征

面對青年集體出走,韓國政府也開始調整心態。不再想盡辦法把年輕人留在國內,而是搭橋鋪路,幫年輕人做好準備,企盼他們將來把國際經驗帶回來。

補助訓練之外,韓國政府還針對29歲以下青年,進行海外工作媒合,以及2到3年的海外實習機會。就連要到海外就業訓練,韓國政府也提供往返機票。

這些,都是2008年,韓國前總統李明博提出的「全球青年領袖養成事業計劃」。計劃的目標是在5年內,培養10萬青年大軍──海外實習3萬、海外志工2萬,以及海外就業者5萬人。

韓國政府清楚掌握「韓勞」的數量與去向外,同時照顧他們外流後的生活。

「韓勞」回流 帶回競爭力

此外,2009年,韓國政府針對重點產業,推出短期海外實習計劃。韓國知識經濟部的「全球貿易人才海外實習計劃」,針對貿易、整廠輸出、海外會展三大領域,培育人才。每年挑選1000人,送往海外企業實習2到3個月。

2011年,李明博政府也加碼推出「機會、挑戰、改變」政策,擴大農業、建築、觀光領域的海外實習機會。

鼓勵海外磨練、建立人脈,韓國 期待的,是年輕人將來帶著一身功夫,回國為韓國經濟注入活力。

據產業人力公團統計,約65%的海外實習人才,最後都回到韓國就業。韓國現任總統朴槿惠,去年也成立「青年委員會」,負責青年就業。

去年12月的青年委員會會議上,朴槿惠就坦言,「青年就業是韓國經濟成長與社會融合,絕對必須優先解決的重大課題。」

● 此文為精華摘要,全文請見《政府強勢出招 65%「韓勞」回流》,收錄於最新出刊《天下雜誌》541期。政府出招 65%「韓勞」回流
天下雜誌作者: 賀桂芬.彭子珊 | 天下雜誌 – 2014年2月25日 下午4:53
1月底,國際勞工組織的《2014年就業趨勢報告》指出,新增失業人口最多的地區不是歐洲,而是亞洲四小龍和中國等東亞和南亞地區,佔了新增失業人口的45%。

韓國產業人力公團海外就業局長丁海柱,在《朝日新聞》上,用「沒有槍聲的戰爭」形容韓國年輕人面臨的就業困境。

他指出,韓國政府選擇的解方,是將全球當職場,並且積極將年輕人推出去。「要把有工作機會的地方,當作是自己的國家,努力拓展就業範圍。」

最新數據顯示,2012年韓國大學畢業生就業率,只有56%,幾乎每兩個人就有一人沒工作。就算有工作,可能也不穩定;2013年,15至29歲年輕人中,合約不滿一年的派遣工比例,高達2成以上。

低薪又看不見未來的派遣生態,催生了月薪折合新台幣2萬5千元的「88萬韓圜世代」。雖起薪比台灣的22K高,但韓國的生活成本比台灣更高。往外走,成了很多韓國年輕人的選擇。

10萬青年大軍 海外出征

面對青年集體出走,韓國政府也開始調整心態。不再想盡辦法把年輕人留在國內,而是搭橋鋪路,幫年輕人做好準備,企盼他們將來把國際經驗帶回來。

補助訓練之外,韓國政府還針對29歲以下青年,進行海外工作媒合,以及2到3年的海外實習機會。就連要到海外就業訓練,韓國政府也提供往返機票。

這些,都是2008年,韓國前總統李明博提出的「全球青年領袖養成事業計劃」。計劃的目標是在5年內,培養10萬青年大軍──海外實習3萬、海外志工2萬,以及海外就業者5萬人。

韓國政府清楚掌握「韓勞」的數量與去向外,同時照顧他們外流後的生活。

「韓勞」回流 帶回競爭力

此外,2009年,韓國政府針對重點產業,推出短期海外實習計劃。韓國知識經濟部的「全球貿易人才海外實習計劃」,針對貿易、整廠輸出、海外會展三大領域,培育人才。每年挑選1000人,送往海外企業實習2到3個月。

2011年,李明博政府也加碼推出「機會、挑戰、改變」政策,擴大農業、建築、觀光領域的海外實習機會。

鼓勵海外磨練、建立人脈,韓國 期待的,是年輕人將來帶著一身功夫,回國為韓國經濟注入活力。

據產業人力公團統計,約65%的海外實習人才,最後都回到韓國就業。韓國現任總統朴槿惠,去年也成立「青年委員會」,負責青年就業。

去年12月的青年委員會會議上,朴槿惠就坦言,「青年就業是韓國經濟成長與社會融合,絕對必須優先解決的重大課題。」

● 此文為精華摘要,全文請見《政府強勢出招 65%「韓勞」回流》,收錄於最新出刊《天下雜誌》541期。

25/02/2014

..薪資扣除額提高 上班族減稅1∼2千元
作者: 黃琮淵╱台北報導 | 中時電子報 – 2014年2月25日 上午5:56....中國時報【黃琮淵╱台北報導】

財政部昨公布「財政健全方案」,明年綜所稅薪資特別扣除額將由10.8萬元提高到12.8萬元,估646.9萬人受惠,年薪90萬元的上班族,可以少繳約2400元所得稅;年薪50萬元,則少繳1000元。

小小加薪 700萬人受惠

除了薪資扣除額外,包括身心障礙扣除額也同步調高,同樣是10.8萬元提高到12.8萬元,51萬人將受惠,國庫則減收7億元。

張盛和表示,透過調高綜所稅的薪資特別扣除額,能夠讓一般受薪族群少繳點稅,大多數人的稅後所得增加,就容易拿出來消費,這對整體經濟有幫助,也是大家抱怨薪資所得停滯之下,變通的一點小小「加薪」。

以年收50萬元為例,扣除免稅額8萬5000元、標準扣除額7萬9000元及目前的薪資扣除額10萬8000元,所得淨額22萬8000元,乘上5%稅率,得繳1萬1400元的稅。在薪資扣除額調高後,僅需繳1萬400元的稅,少繳1000元。

若所得總額更高,以年收90萬元計算,扣除免稅額、標準扣除額及目前的薪資扣除額10萬8000元,所得淨額為62萬8000元,適用12%稅率的實繳稅額為3萬8960元,隨薪資扣除額調高2萬元,明年實繳稅額減為3萬6560元。

調高富人稅 國庫不缺

夫妻方面,因2人合計的薪資扣除額等於增加4萬元,如果僅適用5%稅率,明年將較今年少繳2000元,若適用12%的高一級稅率,可少繳4800元。

財政部賦稅署指出,因適用零稅率及5%稅率者,占整體納稅人數79%,此次調高薪資扣除額及身心障礙扣除額後,有近700萬人受惠,國庫雖然因此短徵73億元,但因調高富人稅率可進帳99億元,相抵後還有剩。

是否擔心健全財政方案送進立法院後,「增稅的沒過、只通過減稅的部分」,反而造成更大財政缺口?張盛和說這是配套措施,財政部有推動此案的決心,也希望大家努力,不要讓案子變成「惡化財政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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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是電腦時代,有好也有壞,國稅局可以得到的資很多,所以還是誠實納稅以及找專業事務所來幫您規劃,這比到時後被國稅局連追帶罰來的好。
16/01/2014

現在是電腦時代,有好也有壞,國稅局可以得到的資很多,所以還是誠實納稅以及找專業事務所來幫您規劃,這比到時後被國稅局連追帶罰來的好。

財政部去年7月起針對大陸淘寶網展開大追稅,昨日國稅局宣布查獲首件逃漏稅案,被逮到的是2家代購業者,因受託透過淘寶網代購貨品賺取佣金,近2年來營業額高達近2億元,連補帶罰約300萬元營業稅,後續還有所得稅問題。

03/01/2014

看著謝金燕第二次在全台跨年晚會引領風潮,非常令人感動。她用行動,啟發全台灣的年輕人。

03/01/2014

卜松波,1971年出生,雖然家境清苦,但功課很好,念書時常拿獎學金,還考上曼谷大學,但念1年就因學費太貴被迫放棄。聽說到台灣1個月可以賺1.2萬泰銖,在泰國就算是大學畢業月薪也不過7000∼ 8000泰銖,於是向銀行貸款,到台灣當外勞。

03/01/2014

老化與疾病有90%都是吃出來的,坊間有許多似是而非的飲食觀念,如果吃錯了,不但沒辦法留住養分,還會讓你提早搭上「老化列車」。中醫學博士徐慧茵為大家破除以下迷思,要用正確方法,吃下對的食物,才能慢老、不病、更年輕:

02/01/2014

個人申報扶養無同居且無扶養事實的其他親屬為子女!當心補稅並移送法辦



中區國稅局沙鹿稽徵所表示:少數納稅義務人以為只要將其他親屬如姪子、甥女等戶口遷入同戶籍,便可以多申報免稅額,更有甚者,竟列報其他親屬為其子女,事後經該所查明實際並未同居一家共同生活,除遭剔除補稅外,其虛列扶養親屬部分則另依情節輕重分別處以罰鍰或按不正當方法逃漏稅捐,移送法院追究刑責。

國稅局說,申報扶養其他親屬免稅額,還須扶養者與受扶養者彼此間具有家長家屬關係,亦即具有以久住之意思同居一家共同生活才行,登記在同一戶籍並不必然同居一家共同生活,此外若申報年齡滿20歲以上之受扶養人須因在校就學、身心障礙或無謀生能力才符合規定。

該所特別以實例說明,某甲納稅義務人於申報其100年度綜合所得稅時,將在學甥姪四人遷入其戶籍,同時列報其為子女,經查明某甲甥姪均住宿在外縣市求學,並無與某甲同居一處共同生活之事實,依法即不認列其申報的免稅額,並因其虛列「甥姪」為「子女」,國稅局將會清查某甲在核課期間內之申報案件,並視違章情節,除補稅送罰外且移送法院追究其不正當方法逃漏稅之刑責。

國稅局表示,所得稅法有關個人綜合所得稅「免稅額」之規定,其目的在以稅捐之優惠使納稅義務人對特定親屬或家屬盡其法定扶養義務。所得稅法第17條第1項第1款第4目前段之適用,應以納稅義務人依民法第1114條第4款規定,對受扶養權利人有扶養義務,且無其他履行扶養義務之順序在先之人,或雖有其人而無扶養資力或資力不甚充分者為限。而父母依民法第1115條之規定,為最優先順位之扶養義務人,如有扶養子女之能力,其子女自不宜由後順位之扶養義務人申報。準此,納稅義務人申報扶養家屬,並列報為親屬免稅額者,自須提出該受扶養人之父母不能維持自己生活且無扶養能力之證明,始可據以減除親屬免稅額,

02/01/2014

給付外籍員工之薪資所得扣繳規定

(彰化訊)財政部中區國稅局彰化分局表示,扣繳義務人給付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之薪資所得,得視全月給付總額按18%或6%之扣繳率扣取稅款,並於代扣稅款之日起10日內,將所扣稅款向國庫繳清,另需開具扣繳憑單,向所轄稽徵機關申報核驗。

該分局說明扣繳義務人可依外僑來我國之護照簽證或居留證所載居留期間判斷,若因職務或工作關係核准在我國居留在一課稅年度內滿183天者,自始即可按「居住者」扣繳規定扣繳。若依護照簽證或居留證所載居留期間,於一課稅年度在我國居留未滿183天,即應按「非居住者」扣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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