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08/2025
難以舉證的案件
每個人都可能會遇到車禍,但是卻常常難以證明。
首先就不是每個人都會安裝行車紀錄器,就算裝了,也可能因為發生車禍的方向、位置、方式五花八門,而難以證明車禍當時發生什麼事。
最近收到一件不起訴處分書,其實有點驚訝,
這是我第一次陪同到車禍鑑定委員會陳述的案件,
因為偵查中,只有在車鑑會才有機會看到行車紀錄器畫面等影像證據,為了答辯需要,我就陪同當事人前往。
因為行車紀錄器詳細紀錄車禍發生的過程,都是當事人當下看不到的、事後想不起來的,
所以我就依行車紀錄器的影像,主張當事人沒有過失。
在車鑑會的時候,沒有被委員採納。
偵查庭的時候,也受到檢察官的質疑。
幸好檢察官明察秋毫,雖然質疑,但仍然仔細的勘驗了我聲請調查的證據,
為當事人釐清事實,並做了不起訴處分。
#行車紀錄器很重要
#車禍案件還是有很多可以調查的
#不能輕易放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