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02/2024
嗨大家!今天要介紹的是夫妻剩餘財產分配。剩餘財產分配即婚姻關係消滅後,財產少的一方可向財產多的一方請求財產差額之一半。在這之前要先決定,用哪種夫妻財產制?法定財產制才有剩餘財產分配的問題喔!
一段感情最重要的兩件事:愛情和麵包!當兩人決定攜手步入婚姻,除了有感情因素當基底,婚前決定夫妻財產分配也是很重要的環節,我國民法將夫妻財產制種類區分成「法定財產制」、「約定財產制」兩大類,約定財產制又可以細分成:「分別財產制」、「共同財產制」。
1.近90%以上的夫妻都使用法定財產制,因為沒有約定或覺得沒必要特別約定。
2.財富差距過大,需要證明彼此是真愛;或金錢觀念不同,不想互相干涉用錢的伴侶,通常就會選用分別財產制。
3.有共同目標決定一起努力(例如買房);或一同創業互相扶持的少數夫妻,會選擇共同財產制。但特有財產不計入共有財產!
補充:民法第1031-1條第1項:左列財產為特有財產: 一、專供夫或妻個人使用之物。 二、夫或妻職業上必需之物。 三、夫或妻所受之贈物,經贈與人以書面聲明為其特有財產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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