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06/2026
前任一直傳訊息騷擾,可以報警嗎?
分手後,
對方一直傳訊息、打電話、到你家樓下等你,
甚至威脅說:
「你不回我,我就去你公司找你。」
這算不算犯法?
我先講重點:
如果對方的行為已經讓你感到害怕,
不是只有感情糾紛這麼簡單。
反覆傳訊息、跟蹤、守候、監視、威脅,
都有可能涉及跟蹤騷擾防制法。
尤其是這幾種情況要特別注意:
1.一直傳訊息要求復合
2.到住家、公司、學校堵人
3.用不同帳號持續聯絡
4.威脅公開私密照片或個資
5.跟蹤你的行蹤
6.騷擾你的家人或朋友
很多人會忍,
覺得「他只是情緒不好」。
但問題是,
你越沉默,對方可能越誇張。
遇到這種情況,
不要只口頭警告對方,
你要開始蒐證:
1.對話截圖
2.通話紀錄
3.監視器畫面
4.目擊證人
5.對方出現在你住家或公司的時間紀錄
必要時可以報警,
也可以聲請家暴保護令或相關保護措施。
一句話提醒:
分手後可以難過,
但不能把騷擾包裝成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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