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玲律師怎麼說

依玲律師怎麼說 李依玲律師,事務所在台中市北區。有十年以上的實務經驗,專長在於家事案件及性別案件,長期關注兒少權益、性別平權。
博胤法律事務所,電話:04-23261862。

【授課-親職教育】用「6 秒鐘法則」不被情緒綁架再次來到台中家扶幫家長上親職教育輔導的法律課程,學員大多是對未成年子女不當管教而被社會局裁罰的個案。常聽到家長說是因為孩子不聽話、很難管教,為了管教孩子,才體罰孩子或對孩子口出惡言。但不論是否...
28/05/2026

【授課-親職教育】用「6 秒鐘法則」不被情緒綁架
再次來到台中家扶幫家長上親職教育輔導的法律課程,學員大多是對未成年子女不當管教而被社會局裁罰的個案。

常聽到家長說是因為孩子不聽話、很難管教,為了管教孩子,才體罰孩子或對孩子口出惡言。但不論是否基於「管教」目的,只要會造成孩子傷害的管教手段(身體受傷、心理創傷皆是),都是法律所禁止的。

研究指出,當人遭遇外界刺激時,大腦的杏仁核(情緒中樞)會先產生衝動反應,訊號傳導到前額葉(理性中樞)被理性大腦冷卻,大約需要「 6 秒鐘」的時間。

因此,下次情緒上來,手想要舉起來或罵出難聽話的時候,先退後幾步跟孩子保持距離,給自己6秒鐘。深呼吸或喝杯水,想一想出手可能付出的代價(例如被通報、接受調查、被裁罰好幾個小時的親職教育),或只是單純思考一些無關緊要的事讓大腦分心都好(舉例:列出6個藍色的物體、6個動物的英文單字等等)。

成功忍住前 6 秒,就有機會避免被情緒綁架,做出更明智的決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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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課-專業人員訓練】離婚時的財產分配上週五受桃園市政府家防中心邀請去幫保護性社工教育訓練,講授關於家事紛爭的法律課程。因為越來越多服務個案因離婚而有財產分配的需求,承辦單位特別指定要講授財產分配的法律議題。關於夫妻剩餘財產分配,整理幾個重...
22/05/2026

【授課-專業人員訓練】離婚時的財產分配
上週五受桃園市政府家防中心邀請去幫保護性社工教育訓練,講授關於家事紛爭的法律課程。因為越來越多服務個案因離婚而有財產分配的需求,承辦單位特別指定要講授財產分配的法律議題。

關於夫妻剩餘財產分配,整理幾個重點提醒:

一、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是源於「法定財產制」,如果結婚時約定「分別財產制」,離婚時就不會有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產生。→婚前協議

二、離婚協議書或是調解筆錄中約定「拋棄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之後就不能再行使該權利。(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是財產上的權利,當事人可以自由決定拋棄。)→斷尾條款

三、有2年/5年的時效限制。離婚後一旦知道有財產差額可以請求,要在2年時效內請求;如果離婚超過5年,也會超過時效。→注意時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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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5/2026
受台中市政府法制局的邀請,這星期六要幫新住民 上  #家事法律 及  #數位性暴力課程,學員包含來自越南、印尼、菲律賓、柬埔寨、中國大陸、香港等各國的新住民。因此提前向法律扶助基金會索取各國語言的DM,週六會帶去發給學員。如果學員遇到法律問...
13/04/2026

受台中市政府法制局的邀請,這星期六要幫新住民 上 #家事法律 及 #數位性暴力課程,學員包含來自越南、印尼、菲律賓、柬埔寨、中國大陸、香港等各國的新住民。

因此提前向法律扶助基金會索取各國語言的DM,週六會帶去發給學員。如果學員遇到法律問題但經濟上有困難,就可以參照DM上面的資訊,聯繫法律扶助基金會尋求協助。

(法扶的外語DM上印有代表各國文化的插畫,好繽紛好可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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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4/2026

2026年授課演講及法律諮詢資訊(持續更新)
1. 講座歡迎有需求且符合報名資格者向相關單位報名參加。若有法律諮詢需求者,可多加利用法律扶助諮詢時段,或致電事務所(04-23261862)預約法律諮詢。
2. 有講座或教育訓練需求的單位歡迎聯繫洽詢,但因律師工作仍以處理案件為主,能承接之講座有限,僅於時間上許可及講座主題符合專長領域始能接受邀約,敬請見諒。

【授課及演講】
03/16台中市家防中心親職教育輔導(家扶基金會承辦)、主題:兒少保護法律
04/18台中市法制局新住民法律課程、主題:家事法律及數位性暴力
04/25台中兒福聯盟線上親職講座、主題:離婚法律議題
05/15桃園市家防中心保護性社工在職訓練(榮新社福承辦)、主題:家事紛爭
05/18台中市家防中心親職教育輔導(家扶基金會承辦)、主題:兒少保護法律
06/13彰化縣社會處親職教育輔導(靜宜大學承辦)、主題:兒少保護法律
06/18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臺中分署、主題:性騷擾防治
07/03台中市家庭教育中心、主題:性平法律
07/17台中市家防中心保護性社工外部督導、主題:保護實務之司法程序及法律概念
08/14台中市家庭教育中心、主題:性平法律
09/11台中市家防中心保護性社工外部督導、主題:保護實務之司法程序及法律概念
10/16台中市家防中心保護性社工專業訓練、主題:夫妻剩餘財產分配、監護宣告及輔助宣告
11/13台中市家庭教育中心、主題:性平法律
11/21彰化縣社會處親職教育輔導(靜宜大學承辦)、主題:兒少保護法律

【法律扶助諮詢時段】
03/04台中市政府法制局
03/15台中市北屯區松竹寺
09/20台中市北屯區松竹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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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孩子出庭表意,社工在實務現場的看見與反思。quote:"出庭本身,就已經改變了孩子表達的條件。當孩子清楚知道,自己說出口的話將進入訴訟程序,可能影響父母關係、會面安排,甚至改變未來的生活樣貌時,他所做出的表達,往往不再只是感受的流露,而...
24/02/2026

關於孩子出庭表意,社工在實務現場的看見與反思。

quote:
"出庭本身,就已經改變了孩子表達的條件。當孩子清楚知道,自己說出口的話將進入訴訟程序,可能影響父母關係、會面安排,甚至改變未來的生活樣貌時,他所做出的表達,往往不再只是感受的流露,而是對後果的衡量。

在這樣高度權力不對等又充滿家庭角力的場域中,孩子也許不是在回答「我怎麼想」,而是在嘗試回答:「這樣說,會不會比較安全?會不會比較不傷人?」"

"如果兒少表意的最終目的,是為了孩子的最佳利益,那麼在某些時刻,真正溫柔、也真正負責的選擇,或許不是再多問一次,而是為他保留一個不必站上法庭的可能。孩子的利益,不該只存在於判決理由之中,而應該體現在每一次程序選擇的當下。

真正成熟的制度,不是要求孩子一次次站出來證明自己有被聽見,而是願意在適當的時候,為他承擔「不讓他站上前線」的決定。"

當「傳喚孩子出庭」逐漸被視為理所當然,這樣的程序安排,究竟是在回應孩子的需要,還是在回應制度對「正當性」的期待?真正成熟的程序,不是把所有風險轉嫁給孩子,而是願意承擔「不讓孩子出庭」所需要的判斷責任。

早上開完過年前的最後一庭(孩子的會面交往案件),下午宣判的案件也有好結果,可以安心準備過年囉~今天走在法院裡面,發現放假前一天還是有不少法官在開庭,奮戰到最後一天,真是辛苦了!預祝大家年假愉快,好好休息,充飽電年後見❤️ #李依玲律師  #...
13/02/2026

早上開完過年前的最後一庭(孩子的會面交往案件),下午宣判的案件也有好結果,可以安心準備過年囉~

今天走在法院裡面,發現放假前一天還是有不少法官在開庭,奮戰到最後一天,真是辛苦了!

預祝大家年假愉快,好好休息,充飽電年後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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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又成立一件調解,這兩個禮拜總共簽了五份調解筆錄,實在累壞了。希望後續履行都順利。用調解的方式解決紛爭,能避免給法官判決難以掌控的風險,也能幫當事人省去後續訴訟的成本(例如上訴審及其他衍生案件所需花費的時間、心力和金錢…包含裁判費、律師費...
06/02/2026

今天又成立一件調解,這兩個禮拜總共簽了五份調解筆錄,實在累壞了。希望後續履行都順利。

用調解的方式解決紛爭,能避免給法官判決難以掌控的風險,也能幫當事人省去後續訴訟的成本(例如上訴審及其他衍生案件所需花費的時間、心力和金錢…包含裁判費、律師費等等)。

但寫調解筆錄有時候比開庭、寫狀更燒腦,要字斟句酌地確認筆錄內容符合當事人的意思,也要盡量避免未來履行上的糾紛。

要提醒的是,調解筆錄的效力等同法院的確定裁判,若簽署後一方未履行,他方可以聲請強制執行。所以簽署前請一定要想清楚,且要確認對於筆錄上記載的條件都理解再簽。如果有任何疑問或不確定,請先請教過律師,否則簽署後反悔,律師能提供的幫助就有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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獲續聘為台中市政府法律扶助顧問,新的年度會繼續在市府服務哦! #台中律師  #台中法律諮詢  #台中市政府 #家事律師  #離婚律師  #兒少保護  #性平律師
29/01/2026

獲續聘為台中市政府法律扶助顧問,新的年度會繼續在市府服務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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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課-專業人員訓練】家事庭的法官在意什麼?上個月12/8、12/22到新竹勵馨基金會,幫從事家事商談的社工和心理師上家事法律課程。實務上認為,一般而言父母離婚後,由父母共同行使親權,持續滿足子女在心理上、物質上需要,能夠幫助子女對新舊環境...
02/01/2026

【授課-專業人員訓練】家事庭的法官在意什麼?
上個月12/8、12/22到新竹勵馨基金會,幫從事家事商談的社工和心理師上家事法律課程。

實務上認為,一般而言父母離婚後,由父母共同行使親權,持續滿足子女在心理上、物質上需要,能夠幫助子女對新舊環境之適應,將能避免子女在父母分離的生活中陷於混亂,較符合子女之最佳利益。

但需特別注意的是,要適用共同行使親權的原則,必須建立在父母離婚後,仍能努力合作共同設法使子女適應新生活的前提下。如果父母間懷有敵意、持續有衝突或住居所距離過遠等情形,採共同行使親權恐反而對子女身心發展造成不利影響。

也就是說,家事庭的法官重視的是「孩子的最佳利益」。父母離婚後友善合作,對於孩子適應新生活是重要的。如果在司法程序中,法官觀察到父母雙方仍溝通不良、相互攻擊,缺乏信賴基礎,判斷共同行使親權容易再生衝突,可能因此認為單獨行使親權較符合子女的最佳利益,而酌定由一方單獨行使子女的親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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