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06/2026
給他人使用帳戶,3個層級的法律後果
這個規定在 #洗錢防制法
#基礎義務與例外:
強調每個人原則上都不能隨意提供帳戶給他人使用,僅有「商業習慣」、「親友信賴」或「正當理由」等少數例外行為才是合格合法的。
#一般違反:
如果沒有正當理由就提供帳戶,會先受到警察機關的「 #行政告誡」。五年後再犯同樣也是告誡。
#加重情節變成刑事責任:
一旦具備以下三種情形之一,就構成犯罪
1、期約或收受對價(即賣、租帳戶,有拿錢)。
2、交付/提供三個以上帳戶。
3、被行政告誡後五年內再犯。
#刑事處罰 :
這就是最嚴重的結果。一旦構成犯罪,將面臨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下罰金。
目前台灣法令對「任意提供帳戶」,幾乎是零容忍態度,如果交付出去3個以上(含3個),就會從警告升級到刑事犯罪。
每位公民都有責任守護自己的帳戶安全,切勿因一時貪念或糊塗毀了自己一生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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謹禾法律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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