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禎法律事務所 歡迎法律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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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是恒禎法律事務所。本所自創立以來,所裡每位同仁皆能發揮最佳之專業能力,盡心負責,注重效率,為客戶朋友提供優質、新穎、穩健之全面向服務。本所歷來承辦之事務與案件,主要專長之範圍與類型有下:◎訴訟業務:包含1、行政訴訟:例如行政案件之復查、訴願、行政訴訟等行政救濟、土地徵收補償之行政救濟、遺產及贈與稅爭議之行政救濟、商標專利事件之行政救濟等。2、民事訴訟:例如一般民事訴訟起訴、抗告、上訴事件、勞工案件、職業災害事件、保險理賠糾紛、工程承攬糾紛、票據法律關係處理、國家賠償事件、婚姻親子遺囑繼承事件、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公平交易法、消費者保護法、房屋及土地等不動產爭訟事件、交通事故、醫療糾紛等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請求與保險理賠之事件、強制執行暨假扣押、假處分、假執行事件等。3、刑事訴訟:各類刑事案件之辯護,例如毒品危害防治條例、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證券交易法、貪污治罪條例、組織犯罪防制條例、銀行法

、洗錢防制法等重大刑案、少年事件處理法之少年案件等。◎非訟業務:包含不動產移轉與設定登記、常年法律顧問、租稅規劃與諮詢、法律課程企劃、紛爭調解協議、公文函件往返、企業間交易往來、公司法律庶務承辦、制度及策略風險控制、各種契約擬定、公司營運、政府採購、智慧財產權(著作、專利、商標、營業秘密等)之保護與代理申請、遺產規劃與遺囑及信託等事件之規劃與爭端預防,以避免並杜絕事後曠日費時之訴訟與耗財浪費之補救。尚祈不吝蒞所參觀指教!

10/05/2026

最高法院也被詐欺案件淹沒

摘錄聯合報新聞:「詐騙猖獗,案件量居高不下,除檢警辦案壓力大、事實審法院負擔沉重,終審法院也被拖累。最高法院去年詐欺案量二九○二件,相較前年暴增近一一○○件,創下最高紀錄;有法官表示,這不僅排擠其他案件審理時間,也消減研究法律見解能量。」

#法官的日常

10/05/2026

台灣法律人第四十八期雜誌抽奬來囉!🥳

【非財產上損害賠償的典範轉移】
編輯序言 #許政賢老師
【非財產上損害賠償的典範轉移】 #林慶郎老師
法人名譽權侵害之損害賠償─法國經驗對我國法之啟發
【非財產上損害賠償的典範轉移】 #張韻琪老師
侵害法人名譽之非財產上損害賠償—日本法與我國法之對話
【非財產上損害賠償的典範轉移】 #黃松茂老師
法人人格權與非財產上損害賠償─評最高法院112年度台上大字第544號裁定
【觀念與思潮】 #李建良老師
人工智慧基本法的基本課題
【法學論著】 #許士宦老師
當事人恆定制度之原告訴權保障─以請求移轉系爭物所有權訴訟繫屬中被告將其讓與第三人為中心
【法學論著】 #陳瑋佑老師
論公示催告事件之非訟化—以宣告證券無效之公示催告事件為中心
【法學論著】 #李素華老師
著作權保護之「著作」概念—兼論著作權適格性及著作權法第10-1條適用疑義
【法學論著】 #許恒達老師
論保安處分之驅逐出境
【裁判評釋】 #江朝聖老師
法人代表人董事是民法第28條之其他有代表權之人?─最高法院 113 年度台上字第 2057 號民事提案裁定評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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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法律人第四十八期

10/05/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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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來認識 👉 #專利說明書💡

🔍 什麼是專利說明書?
是申請專利時,需提供的一份技術文件📄。這份文件會清楚揭露技術內容,並說明該申請專利的內容是什麼、怎麼做、怎麼用,搭配適當圖文,讓相關領域的人看得懂、做得出來喔。

📋 有特別需要注意的地方嗎?
(1)需用打字或印刷的方式撰寫。
(2)要依據專利說明書固定的格式來寫。

✍️誰可以撰寫?
#任何人 都可以撰寫專利說明書,但多是交由專業的專利人員代筆。

📜 法源依據:《專利法》§25、§26I、§106、 §125、§126;《專利法施行細則》§17、§50~51
◆ 延伸閱讀:《專利審查基準彙編》第1篇第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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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知識就是力量,用簡單易懂的方式,讓智權走進你我生活~

#專利說明書 #智權入門 #智慧財產權

10/05/2026

🎉新書上架!【《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註釋書(二)》】(編/著者 : 古振暉、林旺根、陳重見、黃健彰 著;謝在全、劉福來 審定)🎉

免費試讀、購書請洽➡:https://sharing.com.tw/product/index/5EB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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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書特色】
  本書以建構《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之完整權威註釋為目標,不僅致力於客觀呈現相關學說脈絡,亦深研法院裁判實務。書中納入日、德、法等國之比較法制,並綜整民法物權、建築物區分所有法律關係,以及民事、行政實體與程序法規,期能構建全方位之法律視野。體例上,每條條文均涵蓋立法目的、沿革、構成要件及法律效果之詳盡闡釋,務求將區分所有理論「在地化」,使其貼近住戶需求,令註釋更趨明確清晰。本書旨在提升實務對《公寓大廈管理條例》適用之周延性,兼顧住戶共同利益與社會公益,達成強化管理維護並提升住戶之居住品質,俾能促進區分所有建築物法制之健全發展,誠為公寓大廈實務領域之必備寶典。

【作者簡介】

古振暉
私立東海大學法律學系、法律學研究所畢業
國立中正大學法律學系博士班畢業
曾任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法官、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法官
現任臺灣高等法院法官

林旺根
林旺根地政士事務所負責人
中華民國地政士公會全國聯合會榮譽理事長
宏國德霖科技大學不動產經營系兼任副教授
行政法人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董事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消基會房屋委員會委員
都市改革組織(OURs)理事

陳重見
現為輔仁大學學士後法律學系專任教授、臺灣高等法院暨所屬法院具參考價值或足資討論裁判民事類審查會委員、財團法人國防工業發展基金會列管軍品級別認證評鑑中心評鑑委員,獨著「共同抵押權論」、「物權法專題研究」、「物權法簡評暨實務要論」等書,合著「違章建築法律問題研究」一書。曾為考試院國家考試命題委員、法官學院講座、行政院廉政委員會委員、台灣法學雜誌執行長。

黃健彰
現為國立臺北大學不動產與城鄉環境學系專任教授兼學術委員會召集人、桃園市政府地政局損害賠償事件處理委員會委員,獨著「承攬人抵押權」、「法定優先受償權」、「不動產優先購買權總論」、「共有不動產處分與優先購買權」、「不動產利用關係上的優先購買權」、「不動產登記」、「不動產登記損害賠償」等書,合著「公寓大廈管理組織之實體法與程序法」等書。曾為考試院國家考試召集人、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補助大專校院獎勵特殊優秀人才、法官學院講座、新竹縣不動產估價師懲戒委員會委員,並曾獲中華民國地政貢獻獎、國立中正大學法學院傑出校友。

審定者簡介

謝在全
現任:東吳大學講座教授。
曾任:最高法院推事、法務部民法物權編研究修正專案小組召集委員、司法院大法官、副院長。

劉福來
曾任:最高法院民事庭法官兼庭長

【目錄】
作者簡介 i
審定者簡介 ii
劉春堂序言 iii
謝在全序言 vii
劉福來序言 xi
法規簡稱 xxiii

第三章 管理組織/001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25條 黃健彰 001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26條 黃健彰 047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27條 黃健彰 119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28條 黃健彰 163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29條 林旺根 195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30條 黃健彰 303

第六章 附則/345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56條 林旺根 345

附錄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逐條釋義專欄序言 4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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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讀者
❌本公司不會以電話或簡訊通知會員,要求提供個資或操作ATM,【此為詐騙】請勿理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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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5/2026
10/05/2026

🎉新書上架!【《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註釋書(一)》】(編/著者 : 古振暉、林旺根、陳重見、黃健彰 著;謝在全、劉福來 審定)🎉

免費試讀、購書請洽➡:https://sharing.com.tw/product/index/5EB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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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書特色】
  本書以建構《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之完整權威註釋為目標,不僅致力於客觀呈現相關學說脈絡,亦深研法院裁判實務。書中納入日、德、法等國之比較法制,並綜整民法物權、建築物區分所有法律關係,以及民事、行政實體與程序法規,期能構建全方位之法律視野。體例上,每條條文均涵蓋立法目的、沿革、構成要件及法律效果之詳盡闡釋,務求將區分所有理論「在地化」,使其貼近住戶需求,令註釋更趨明確清晰。本書旨在提升實務對《公寓大廈管理條例》適用之周延性,兼顧住戶共同利益與社會公益,達成強化管理維護並提升住戶之居住品質,俾能促進區分所有建築物法制之健全發展,誠為公寓大廈實務領域之必備寶典。

【作者簡介】
古振暉
私立東海大學法律學系、法律學研究所畢業
國立中正大學法律學系博士班畢業
曾任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法官、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法官
現任臺灣高等法院法官

林旺根
林旺根地政士事務所負責人
中華民國地政士公會全國聯合會榮譽理事長
宏國德霖科技大學不動產經營系兼任副教授
行政法人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董事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消基會房屋委員會委員
都市改革組織(OURs)理事

陳重見
現為輔仁大學學士後法律學系專任教授、臺灣高等法院暨所屬法院具參考價值或足資討論裁判民事類審查會委員、財團法人國防工業發展基金會列管軍品級別認證評鑑中心評鑑委員,獨著「共同抵押權論」、「物權法專題研究」、「物權法簡評暨實務要論」等書,合著「違章建築法律問題研究」一書。曾為考試院國家考試命題委員、法官學院講座、行政院廉政委員會委員、台灣法學雜誌執行長。

黃健彰
現為國立臺北大學不動產與城鄉環境學系專任教授兼學術委員會召集人、桃園市政府地政局損害賠償事件處理委員會委員,獨著「承攬人抵押權」、「法定優先受償權」、「不動產優先購買權總論」、「共有不動產處分與優先購買權」、「不動產利用關係上的優先購買權」、「不動產登記」、「不動產登記損害賠償」等書,合著「公寓大廈管理組織之實體法與程序法」等書。曾為考試院國家考試召集人、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補助大專校院獎勵特殊優秀人才、法官學院講座、新竹縣不動產估價師懲戒委員會委員,並曾獲中華民國地政貢獻獎、國立中正大學法學院傑出校友。

審定者簡介

謝在全
現任:東吳大學講座教授。
曾任:最高法院推事、法務部民法物權編研究修正專案小組召集委員、司法院大法官、副院長。

劉福來
曾任:最高法院民事庭法官兼庭長

【目錄】
作者簡介 i
審定者簡介 ii
劉春堂序言 iii
謝在全序言 vii
劉福來序言 xi
法規簡稱 xxvii

第一章 總則/001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1條 古振暉 001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2條 古振暉 023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3條 029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3條第1款 古振暉 029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3條第2款 古振暉 043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3條第3款 古振暉 061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3條第4款 古振暉 080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3條第5款 古振暉 093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3條第6款 古振暉 095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3條第7款 黃健彰 098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3條第8款 陳重見 099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3條第9款 林旺根 102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3條第10款 林旺根 104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3條第11款 林旺根 105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3條第12款 陳重見 107

第二章 住戶之權利義務/109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4條 古振暉 109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5條 古振暉 143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13條 林旺根 193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14條 林旺根 219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15條 陳重見 277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16條 陳重見 295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17條 陳重見 329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18條 陳重見 341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19條 陳重見 371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20條 陳重見 393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22條 黃健彰 413

附錄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逐條釋義專欄序言 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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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讀者
❌本公司不會以電話或簡訊通知會員,要求提供個資或操作ATM,【此為詐騙】請勿理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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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5/2026
03/05/2026

【書記官過勞 全國法院缺額353人 通過國考起薪還輸約聘法官助理】 #書記官人力荒 #司法血汗 #詐騙案暴增 #法院缺工 #大家都在看 #圖

03/05/2026

🎉新書上架!【《被支付的不必要醫療:看不見的醫療吞噬!!健保總額流失到商保實支實付爆炸的剖析》】(編/著者 : 李伯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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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書特色】
  這不是一本只談健保財務的書,而是一本重新追問臺灣究竟在支付什麼樣醫療的書。作者從臨床、健保治理與保險制度的交界出發,指出今日健保困境的本質,不只是錢不夠,而是支付方向失準:當制度持續為低價值、邊際效益有限的醫療行為付費,不必要醫療就會在合法框架中被不斷複製,最終侵蝕點值、推升保費、耗損醫療人力,也外溢為商業保險的損失率危機。
  本書最大的特色,在於首度將健保、自費醫療與商業保險放進同一個支付生態中理解,將不必要醫療從醫德批判拉回制度誘因,並進一步提出從部分負擔、醫材治理、法制責任到智慧治理的改革路徑。這不只是一本批判現象的書,更是一本要求重新校準支付價值、重建制度誠信的書。

【作者簡介】
李伯璋

臺北醫學大學 公共衛生學院 講座教授
成功大學醫學院 外科教授
臺北醫學大學 衛生福利政策研究中心 主任
臺北醫學大學雙和醫院 顧問醫師

學歷:
61年~68年 臺北醫學院醫學系學士
73年~74年 美國加州大學洛杉磯分校外科研究員
83年~84年 日本京都府立醫科大學移植外科研究員
94年~97年 國立成功大學科技法律研究所碩士

經歷:
115年1月1日~ 臺灣器官捐贈暨移植發展學會理事長
105年5月20日~112年1月30日 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署長
100年~109年 財團法人器官捐贈移植登錄中心董事長
101年~105年5月 衛生福利部臺南醫院院長
97年~100年 臺灣移植醫學會理事長
90年迄今 國立成功大學醫學院外科學科教授
93年~96年 國立成功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外科部主任
84年6月 美國明尼蘇達大學訪問學者
84年5月 美國約翰霍浦金斯大學訪問學者
82年3月至4月 日本國立癌症中心訪問學者

主要研究領域:
腎臟移植、一般外科、器官捐贈勸募及宣導
全民健保政策規劃、推動與管理

特殊成就:
114年 榮獲器官捐贈移植登錄及病人自主推廣中心「器捐特殊貢獻獎」
112年 榮獲臺灣移植醫學學會「終身成就獎」
108年 榮獲國立成功大學「校友傑出成就獎」
107年 榮獲經理人雜誌100 MVP前十大經理人
106年 第二十七屆醫療奉獻獎特殊貢獻獎
102年 中華民國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年度「臺灣醫療典範獎」
102年 榮獲臺北醫學大學「傑出校友獎」

【目錄】
作者序 為什麼我選擇從「不必要醫療」重新談健保改革? IV

致 謝 匯聚跨界之志—致每一位並肩改革的推手 XIII

推薦序 從分工到協同:建構臺灣醫療保障的長期韌性
富邦集團董事長 蔡明忠 XVII

推薦序 媒體視角下的政策對話:在自由共和國辯證健保未來
自由時報總編輯 鄒景雯 XX

推薦序 對臺灣醫療的關懷與承擔
國立成功大學校長 沈孟儒講座教授 XXV

推薦序 徒善不足以為政,徒法不足以自行
臺大醫學院院長吳明賢特聘教授 XXVII

推薦序 回歸醫療本質:為永續的健康環境找尋共好路徑
臺北醫學大學校長 吳麥斯教授 ###II

推薦序 以民為本的制度叩問:在公平正義中尋求健保永續
前中華民國消基會董事長 吳榮達律師 ###IV

推薦序 醫人也醫制度
康健雜誌總編輯 林倖妃 ###VII

推薦序 公衛與健保的強強聯手:事半功倍打造優質醫療體系
臺北醫學大學公衛學院院長 陳怡樺教授 XL

推薦序 看見一位救治重症者的健保改革風骨
義大醫療集團 李伯皇教授 XLIII

引 言 健保不是財務問題,是治理問題 1

第一部 支付制度如何開始失真
第一章 臺灣健保的總額與點值:錢從哪裡來,又到哪裡去 9
第二章 部分負擔的治理意義:為什麼必須推動使用者付費 35
第三章 醫療人力的流失:制度如何耗損專業 65
第四章 不必要醫療:問題不在醫德,而在支付誘因 89

第二部 從申報邊界到醫材亂流
第五章 健保申報、醫療爭議與醫療詐欺的邊界 123
第六章 特材差額負擔、醫材治理與自費亂流 131

第三部 健保、商保與實支實付的外溢效應
第七章 健保與商保:支付邊界、分工與協同 159
第八章 實支實付如何放大被支付的醫療行為與商保損失率飆升 187

第四部 從法制責任走向智慧治理
第九章 醫療詐欺的類型與法律責任 219
第十章 健保署違規查處專責任務編組斷裂與智慧治理的必要
    「全民健康保險法第八十一條涉及刑事移送司法機關辦理原則」的省思 259

結 語 被支付的不必要醫療,是一個治理選擇 277
後記 1 ​ ​ ​ 這本書,寫給誰? 280
後記 2 ​ ​ ​ 健保署洩漏個資案?改革插曲 心疼健保!! 282
附錄一 作者重要公共論述索引(理念形成軌跡) 287
附錄二 本書核心語彙關鍵概念 2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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