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01/2026
📍「專任」委託銷售房屋契約,可不可以提前結束委託?
客戶覺得自己的仲介沒有很認真賣房,好像沒做什麼事情,有問仲介可不可以結束專任約,仲介不理會他,主管也含糊其辭不正面回答,客戶到底可不可以提前結束專任約?若專任約裡有約定不可以提前結束專任約,那還可以提前結束嗎?
1️⃣ 必須確定結束專任約不是因為自己找到買家,或其他人已經幫你介紹好買家。
2️⃣ 委託銷售房屋契約法律上是具備委任契約的性質,依據民法第549條第1項可以提前終止。
3️⃣ 專任契約就算有約定不可以提前終止,這個約定也是沒有效力。
4️⃣ 但終止前,還是要看專任契約中有沒有約定損害賠償的用語及範圍。若專任契約內沒有約定,那就回到民法第549條第2項的規定:「於不利於他方之時期終止契約者,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意思是說,仲介有付出勞務費用進行房屋銷售,因你要終止而造成仲介多浪費錢,那就要補給仲介。
5️⃣ 總結:若要終止專任約,較佳的做法是提前預告要終止,或是終止前,跟仲介確認近期有沒有因銷售房屋而具體付出的費用,並留下與仲介討論的對話或紀錄,若確定都沒有費用產生就可以終止。
但最重要的是‼️確定要結束專任約之前,不是因自己找到買家,或其他人已經幫你介紹好買家,若是因為已經找好買家才終止專任約,最後還是會被告給付仲介費報酬的~
#終止專任契約 #提前結束專任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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