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08/2023
🏆兆楨副理【買賣知識+】
🎲 Q :
買賣合約遺失了
賣掉房子後 要報稅時
能用 ❗️實價登錄❗️作為成本嗎 ?
🎯 A :
不行 !
國稅局只認合約
並且需附相關資料
不參考 實價登錄
作為報稅人成本
也就是說 合約不見了
只要被國稅局查核到
有很高可能會以
【評定現值】【公告現值】
核定為您的買進成本
☘
我們都知道
評定現值 & 公告現值
比市價低了非常多
但很多人都以為有實價登錄
所以沒事 但事實卻並非如此
✔️
所以若您剛買房
請使用 影本+電子檔+照片檔
存好 存滿 妥善保管好
正本買賣合約書
可以裱框 放進防潮保險箱收存
以免未來賣房子
遇到合約不見的遺憾 😵
💬
若確定遺失了
只能賭賭運氣
看看建商是否還有保留
或是當初的貸款銀行
有無保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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