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05/2026
【刑事案件中的 “Representasi” "陈情书” 是什么?
本所日前代表客户于刑事案件中所提呈之陈情书,上星期已获 AGC 正式接纳。】
最近新闻里,
大家越来越常看到一句话:
“控方接受了 representasi。”
很多人其实不太明白,
到底什么是 representasi?
是不是律师写封信去求情?
是不是有背景的人才能做?
是不是一写了,案件就会撤掉?
其实都不是。
在刑事案件里面,
当辩方律师取得控方文件后,
即使案件还未正式开审,
辩方律师其实可以正式向副检察司(DPP)提呈一封:
Surat Representasi(陈情书)。
这个东西,并不是什么“特别关系”或者“后门程序”。
而是刑事诉讼里,
一个正式、合法,而且相当常见的法律机制。
简单来说,
辩方是在要求控方重新检视整个案件:
这个案,
是否真的适合继续以目前方式进行检控。
内容通常包括:
• 证据是否足够
• 控罪元素(ingredient)是否完整
• 调查及搜证程序问题
• 技术或化验证据疑点
• 法律抗辩是否成立
• 起诉是否符合公众利益
• 继续检控的合理性与胜算
因此,
辩方可能会要求:
• 撤销控罪
• 修改较轻控状
• 重新考虑检控决定
• 或以其他方式解决案件
当然,
最终是否接受,
决定权仍然在控方。
因为控方拥有法律上的:
“检控酌情权”
(Prosecutorial Discretion)
事实上,
本所近期处理的一宗刑事案件中,
由本所代为草拟及提呈的 representasi,
已正式获得总检察署(AGC)接纳。
(附图)
当然,
并不是每一封 representasi 都会成功。
也并不代表“accepted”后,
就 automatically 等于完全没事。
因为每宗案件的事实背景、
证据情况、
法律问题,
都不同。
但它确实是刑事程序里,
非常重要的一环。
很多时候,
真正的法律攻防,
其实在 trial 开始之前,
早已经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