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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提供专业法律咨询服务,包括:-
• 离婚手续 (协议离婚,单方面离婚)
• 领养孩子(更换姓名)
• 拟定遗嘱
• 申请遗产管理权/遗嘱执行令
• 商业欠债追讨
• 房屋买卖合同
• 拟定各种商业合约包括股东协议,合伙人协议,股份买卖协议
• 各种商业和个人索赔(车祸/意外/损失/毁约)
• 拟定租约
• 土地/产业纠纷
• 商业纠纷
• 股东/合伙人纠纷
• 拟定信托和授权书
• 劳资纠纷
• 租约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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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遗产纠纷
• 个人受伤意外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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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bate / Letter of Administr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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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rafting of tenancy agreement
• Land / property dispu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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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ispute between shareholders / partners
• Drafting of Power of attorney / trust deed
• Employment dispu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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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拿到离婚令的那一天,松了一口气——终于结束了。但实际上,离婚令只是法律上婚姻关系的结束。生活上,还有一些事情需要跟进处理。一、更新婚姻状态持有离婚令后,需要到Jabatan Pendaftaran Negara(JPN)更新个人婚姻状...
21/05/2026

很多人拿到离婚令的那一天,松了一口气——终于结束了。
但实际上,离婚令只是法律上婚姻关系的结束。生活上,还有一些事情需要跟进处理。

一、更新婚姻状态
持有离婚令后,需要到Jabatan Pendaftaran Negara(JPN)更新个人婚姻状态,从"已婚"改为"离婚"。这个步骤很多人忘了做,但在申请贷款、签署合同、或者日后再婚时,都会用到。

二、房子和车子的名字
如果协议里写明房子或车子归其中一方,离婚令颁布后,需要正式办理转名手续。这个步骤需要联系银行(如果有贷款)和土地局(房子)或JPJ(车子),不会自动完成。

三、EPF的转账
如果离婚协议里有EPF分配的条款,需要持离婚令向KWSP正式提出申请,完成转账手续。

四、保险受益人的更新
很多人在婚后把配偶列为保险受益人,离婚后忘了更新。如果发生意外,保险金可能仍然流向前配偶。这件事需要主动联系保险公司处理。

五、遗嘱的更新
如果婚姻期间立过遗嘱,离婚后需要重新检视内容,确认受益人和遗产安排符合目前的意愿。

六、孩子的安排开始执行
离婚令颁布后,协议里关于孩子的条款正式生效。探视权的安排、抚养费的支付日期——这些从现在开始按照协议执行。

如果对方没有按照协议执行,这时候就需要启动执行程序了。

拿到离婚令,是一个结束,也是一个开始。把这些后续处理好,才是真正走完了这件事。

📌 这几件事里,哪一件是你没有想到的?

#离婚后 #法律知识 #华人律师 #离婚令

离婚的时候,孩子还小。当时判的抚养费,是根据那个时候的情况来定的。五年后,孩子升中学了,补习费、课外活动、校服、教材——开销比以前多了一倍。当时的金额,现在已经不够用了。这种情况,可以重新申请调整吗?👉 可以 👈在马来西亚,抚养费不是判了就...
19/05/2026

离婚的时候,孩子还小。当时判的抚养费,是根据那个时候的情况来定的。

五年后,孩子升中学了,补习费、课外活动、校服、教材——开销比以前多了一倍。
当时的金额,现在已经不够用了。

这种情况,可以重新申请调整吗?

👉 可以 👈

在马来西亚,抚养费不是判了就永远固定的。任何一方都可以在情况发生重大改变时,向法院申请变更抚养费的金额。

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调整?
🔻 孩子年龄增长,实际生活开销明显增加
🔻 孩子有特殊的教育或医疗需求,当初没有预见到
🔻 支付方的经济状况大幅改变——例如失业、减薪、或者收入大幅增加
🔻 接受方(通常是照顾孩子的一方)的经济状况发生重大变化
🔻 通货膨胀导致生活成本明显上升

申请的程序是什么?
🔻 需要向原来颁布离婚令的法院提出申请,并提供支持变更的证据——例如孩子目前的实际开销记录、支付方的收入证明、或者医疗教育需求的相关文件。
🔻 法院会重新评估,根据目前的情况判断新的金额是否合理。

一个实际的建议:
🔻 在最初签协议的时候,可以考虑加入一个条款,说明抚养费会根据通货膨胀或孩子年龄阶段定期检讨。这样日后申请调整,有更清楚的依据,也减少争议。

📌 你知道抚养费是可以重新申请调整的吗?

#抚养费 #法律知识 #华人律师 #离婚后

这种情况,比你想象中更常见。两个人谈了好几个月,终于在所有条件上达成共识。准备签字了——对方突然说:"我要重新考虑。"或者更极端的:已经签了某些文件,对方又说不算数。这个时候,很多人的第一反应是崩溃,或者愤怒,然后不知道该怎么办。先了解几件...
17/05/2026

这种情况,比你想象中更常见。

两个人谈了好几个月,终于在所有条件上达成共识。准备签字了——对方突然说:"我要重新考虑。"

或者更极端的:已经签了某些文件,对方又说不算数。
这个时候,很多人的第一反应是崩溃,或者愤怒,然后不知道该怎么办。

先了解几件重要的事:
👉 口头协议,在法律上很难执行
🔻 如果双方只是口头说好,没有任何书面记录,法律上很难强制执行。对方反悔,你能做的很有限。
🔻 这就是为什么,谈判过程中的每一个重要共识,都应该以书面形式记录——哪怕只是一封电邮或WhatsApp消息,写明"我们同意###条件"。

👉 已签署的法律文件,有更强的约束力
🔻 如果双方已经在律师见证下签署了正式文件,对方想要推翻,需要有正当理由,而且需要通过法律程序来处理,不是说反悔就反悔。

👉 对方一直拖延,本身可以是一个法律问题
🔻 如果对方明显在拖延程序、拒绝配合、或者用拖延来施压,这些行为在法庭上是有意义的。法官对故意拖延程序的一方,通常不会有正面观感。

🗣️ 这时候,你有几个选择:
一、通过律师正式发出律师信,要求对方在限期内回应
二、如果协议已经提交法院,通知法院对方的态度
三、考虑是否转为单方面离婚程序

对方反悔,不代表你只能等。了解自己有哪些应对方式,是这个阶段最重要的事。

📌 你或者身边的人,有没有遇过对方在谈判最后关头突然变卦的情况?

#离婚谈判 #法律知识 #华人律师 #离婚协议

对方不同意离婚,或者双方条件谈不拢——这时候走的是单方面离婚(Single Petition)。很多人知道这条路存在,但不知道中间会经历什么。以下是完整的流程:第一步:JPN婚姻辅导(Conciliation)🔻 在正式向法院提出申请之前,...
15/05/2026

对方不同意离婚,或者双方条件谈不拢——这时候走的是单方面离婚(Single Petition)。

很多人知道这条路存在,但不知道中间会经历什么。

以下是完整的流程:

第一步:JPN婚姻辅导(Conciliation)
🔻 在正式向法院提出申请之前,申请方需要先到Jabatan Pendaftaran Negara(JPN)填写KC14表格(费用RM2),申请婚姻辅导。
🔻 目的是让辅导员尝试调解双方的婚姻问题。
🔻 如果辅导后双方仍然无法和解,JPN会发出KC29证书(费用RM20)——这是正式向法院申请离婚的必要文件。
🔻 什么情况下可以跳过辅导?
👉 不知道对方下落
👉 对方住在国外,短期内不会回来
👉 对方故意不出席辅导(连续缺席3次,JPN会发出KC28证书)
👉 对方被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
👉 对方患有无法治愈的精神疾病
👉 法院认为有特殊情况,辅导不切实际

第二步:准备及提交Petition
🔻 律师准备Single Petition和相关文件,包括核实宣誓书、KC29证书、支持离婚理由的证据等。

第三步:送达对方(Service of Petition)
🔻 法律文件必须正式送达对方(Respondent)。对方收到文件后,有21天时间提交Answer to Petition(回应书)。
🔻 如果对方也想提出自己的离婚诉求,可以同时提交Cross Petition。

第四步:法庭程序
🔻 双方提交各自的文件和证据,法院安排聆讯。视乎双方争议的程度,可能需要多次开庭。

第五步:离婚令颁布
🔻 法官在审理完毕后颁布 Decree Nisi(暂时离婚令),三个月后自动转为Decree Absolute(绝对离婚令),婚姻正式解除。

整个过程的时间,视乎案件复杂程度和法庭排期,从数个月到一两年不等。

📌 这个流程里,你最想了解哪一个步骤?

#单方面离婚 #法律知识 #华人律师 #离婚流程

"我们两个都同意了,直接签个协议就好了吧?"这句话,我们经常听到协议离婚确实比单方面离婚程序简单,但"简单"不等于"不需要上庭"协议离婚的实际流程是这样的:👉 第一步:双方就所有离婚条件达成共识,包括孩子安排、财产分配、赡养费等。👉 第二步...
14/05/2026

"我们两个都同意了,直接签个协议就好了吧?"
这句话,我们经常听到

协议离婚确实比单方面离婚程序简单,但"简单"不等于"不需要上庭"

协议离婚的实际流程是这样的:
👉 第一步:双方就所有离婚条件达成共识,包括孩子安排、财产分配、赡养费等。
👉 第二步:律师根据双方的共识,准备Joint Petition(联合离婚申请书)和相关文件,包括核实宣誓书、孩子安排声明书等。
👉 第三步:双方签署所有文件。
👉 第四步:文件提交法院,法院安排聆讯日期。
👉 第五步:双方出席法庭聆讯。
👉 第六步:法官审查协议内容,确认双方是自愿的,条件对孩子是合理的,然后颁布离婚令。

所以,协议离婚是需要出庭的——只是通常只需要出席一次,过程相对简短,不像单方面离婚那样可能需要多次开庭。

法官不会只是"盖章"

有一件事很多人不知道:法官在聆讯时,有权审查协议的内容。如果法官认为某些条款对孩子不公平,或者某一方明显处于不合理的劣势,法官可以要求修改,甚至拒绝颁布离婚令。

这就是为什么协议的内容写得好不好,直接影响聆讯是否顺利。

等待期也需要心理准备
从提交文件到拿到离婚令,整个过程通常需要数个月,不是签了就立刻生效。在法院颁布离婚令之前,婚姻关系在法律上仍然存在。

📌 你之前对协议离婚的流程,有没有什么误解?

#协议离婚 #法律知识 #华人律师 #离婚流程

离婚谈判,不是比谁更强硬,也不是比谁更能忍而是知道——什么东西对你真正重要,什么东西可以用来换很多人在谈判过程里,因为想尽快结束,或者情绪上撑不住,让步了不该让的地方。结果协议签了,几年后才发现那个让步的代价有多大通常可以有弹性的部分:👉 ...
12/05/2026

离婚谈判,不是比谁更强硬,也不是比谁更能忍
而是知道——什么东西对你真正重要,什么东西可以用来换

很多人在谈判过程里,因为想尽快结束,或者情绪上撑不住,让步了不该让的地方。结果协议签了,几年后才发现那个让步的代价有多大

通常可以有弹性的部分:

👉 探视的频率和时间安排
可以根据双方的实际生活调整,只要孩子的利益没有受损,这部分有商量的空间。

👉 资产分配的比例
不是非要五五分。婚姻长短、贡献程度、孩子的需求——这些都可以作为谈判的依据,找到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点。

👉 赡养费的金额和期限
金额可以谈,支付方式可以谈,期限也可以谈。重要的是写清楚执行细节,而不是只看数字。

通常不应该轻易让步的部分:

👉 孩子的监护权安排
一旦协议定了,要更改需要重新向法院申请,门槛不低。如果当初让步了,日后后悔的成本很高。

👉 Penal Clause(处罚条款)
这不是谈判筹码,是执行保障。对方要求去掉这个条款,通常不是好兆头。坚持写进去。

👉 资产的具体处理时间表
"以后再说"是最危险的条款。房子什么时候卖、EPF什么时候转、贷款谁继续供——这些必须写清楚日期和方式,不能模糊。

👉 孩子的重大费用责任
教育费、医疗费、大学费用——谁负责、怎么分、需不需要提前通知——这些如果没写,日后每一笔都是争执。

谈判的核心,不是赢对方,而是保护自己在协议签完之后的生活。
让步之前,先问自己:五年后,我会不会后悔这个决定?

📌 你在离婚谈判里,最难坚持的是哪一块?

#离婚谈判 #法律知识 #华人律师 #离婚协议

有些"常识",争议性比你想的更大。离婚这件事,马来西亚流传着很多说法。有些是真的。有些是误解。有些……介于中间,要看情况。我们来聊几个:❌ "出轨的人,什么都拿不到"→ 在马来西亚,出轨不直接影响财产分配。法律明确说明,双方行为不列入资产分...
04/05/2026

有些"常识",争议性比你想的更大。

离婚这件事,马来西亚流传着很多说法。

有些是真的。有些是误解。有些……介于中间,要看情况。

我们来聊几个:
❌ "出轨的人,什么都拿不到"
→ 在马来西亚,出轨不直接影响财产分配。法律明确说明,双方行为不列入资产分配的考量。很多人听到这里,会觉得不公平——但这是现行法律的立场。

❌ "女方一定可以拿到赡养费"
→ 不一定。如果妻子本身有足够的经济能力维持自己的生活水平,法院可以不判赡养费。赡养费是基于"需求",不是基于"婚姻存在过"。

❌ "协议离婚比较快,随便签就好"
→ 协议离婚确实比单方面离婚程序少,但"随便签"的代价,往往是几年后再回来争议。

⚠️ "孩子判给谁,另一方就没有发言权了"
→ 这要看监护权怎么安排。如果是共同监护,双方在教育、医疗等重大决定上仍然都有权参与。"孩子判给你住"≠"所有事你说了算"。

⚠️ "分居就等于离婚"
→ 分居是可以作为离婚申请理由之一,但分居本身不等于婚姻自动结束。在法律上,婚姻关系在法院颁布离婚令之前,仍然存在。

📌 这几个说法里,你之前相信过哪一个?或者你听过更有争议的版本?留言来聊。

#离婚误区 #马来西亚法律 #法律互动 #华人律师

离婚庭上,有一种情况特别难处理:双方各执一词,孩子夹在中间。爸爸说孩子想跟他。妈妈说孩子是被爸爸灌输的,根本不是孩子自己的想法。这种情况,在抚养权争议里非常常见。法律上有一个处理方式:让法官单独和孩子谈,在没有父母在场的情况下,听孩子自己说...
03/05/2026

离婚庭上,有一种情况特别难处理:
双方各执一词,孩子夹在中间。

爸爸说孩子想跟他。妈妈说孩子是被爸爸灌输的,根本不是孩子自己的想法。

这种情况,在抚养权争议里非常常见。

法律上有一个处理方式:让法官单独和孩子谈,在没有父母在场的情况下,听孩子自己说。

我们曾经处理过这样的案件。

妈妈工作繁忙,长期不在家,孩子实际上由外婆和爸爸轮流照顾。离婚之后,妈妈争取抚养权,理由是"孩子需要妈妈"。

法官安排了私下谈话。孩子,一个11岁的女孩,平静地说:她爱妈妈,但她想跟爸爸住,因为爸爸每天都在。

那一刻很安静。

最终,孩子判给了爸爸。妈妈有探视权。

这个结果不是说妈妈不好,而是法律在做一件事:找出对孩子来说,什么才是真正稳定的。

但这里有一个灰色地带:如果孩子年纪还小,或者有迹象显示孩子是被某一方影响、训练过的,法官的判断就会不一样。

孩子说的话是证据,但不是唯一的证据。

📌 你觉得在这种情况下,法官怎样才能判断孩子说的是真心话?

#抚养权 #孩子意愿 #法律知识 #华人律师

结婚之后,钱的归属,很多人都没认真想过。直到要离婚,才发现——这件事比想象中复杂。在马来西亚,"婚姻财产"指的是婚姻期间,通过双方共同或各自努力取得的资产。几个很多人不知道的点:💡 登记在谁名下,不代表就是谁的婚姻期间买的房子,就算只登记在...
02/05/2026

结婚之后,钱的归属,很多人都没认真想过。

直到要离婚,才发现——这件事比想象中复杂。

在马来西亚,"婚姻财产"指的是婚姻期间,通过双方共同或各自努力取得的资产。

几个很多人不知道的点:
💡 登记在谁名下,不代表就是谁的
婚姻期间买的房子,就算只登记在一方名下,另一方仍然可能有权分配。

💡 婚前财产,原则上不属于婚姻财产
但如果婚前的资产,在婚姻期间被另一方或双方共同大幅提升了价值(例如一起装修翻新),就可能变成可分配的资产。

💡 全职主妇/主夫,也有财产分配的权利
没有收入,不代表没有贡献。照顾家庭和孩子,在法律上被认定为一种婚姻贡献。

💡 婚姻期间的EPF供款,是婚姻财产的一部分
就算对方在家不工作,也可能有权分配你婚姻期间的公积金。

💡 个人债务,不一定由另一方承担
但如果债务是为了家庭共同利益而产生的,就可能被纳入财产分配的考量。

这些规定,不是为了惩罚谁,也不是偏袒谁,而是法律对"婚姻是一种共同生活"这件事的诠释。

📌 这几点里,哪一个是你没有想到的?

#婚姻财产 #法律知识 #华人律师 #离婚财产

婚姻财产里,房子往往是最复杂的一块。尤其是——贷款还没还完的时候。很多人以为,"房子登记在谁名下,就归谁"。但在马来西亚法律下,这个逻辑并不完全成立。根据 LRA 第76条文,婚姻期间双方共同努力取得的资产,属于婚姻财产,法院有权进行分配—...
30/04/2026

婚姻财产里,房子往往是最复杂的一块。

尤其是——贷款还没还完的时候。
很多人以为,"房子登记在谁名下,就归谁"。

但在马来西亚法律下,这个逻辑并不完全成立。

根据 LRA 第76条文,婚姻期间双方共同努力取得的资产,属于婚姻财产,法院有权进行分配——不管登记在谁的名字上。

那贷款还没还完的房子,离婚后怎么处理?

方式一:其中一方买断
一方向银行申请重新贷款,把另一方的份额买下来,房子归其中一人,名字也从联名改为单名。

方式二:卖掉,分钱
双方同意出售,扣除剩余贷款和相关费用后,余款按协议比例分配。

方式三:暂时维持现状
例如孩子还小,双方同意让孩子继续住在原来的房子里,等孩子成年后再卖掉分配。

每一种方式都有它的条件和风险——银行愿不愿意批、其中一方是否负担得起、房子的市价能不能覆盖剩余贷款,这些都需要提前评估。

💡 离婚协议里,房子的处理方式越写越具体,日后执行起来越顺畅。"以后再说"往往是最贵的选择。

📌 你身边有没有因为房子处理方式没谈清楚,离婚后还在纠缠的情况?
#婚姻财产 #房产分配 #法律知识 #华人律师 #离婚协议

很多人说:"孩子还小,一定判给妈妈。"这句话,有一定的现实基础——但并不是绝对的。马来西亚法律下有一个概念叫"maternal preference"(母亲优先原则)——7岁以下的幼儿,法院一般倾向于判给母亲。背后的逻辑是:幼儿在生理和情感...
29/04/2026

很多人说:"孩子还小,一定判给妈妈。"

这句话,有一定的现实基础——但并不是绝对的。

马来西亚法律下有一个概念叫"maternal preference"(母亲优先原则)——7岁以下的幼儿,法院一般倾向于判给母亲。背后的逻辑是:幼儿在生理和情感上,对母亲有更深的依赖。

但"一般倾向",不代表"一定"。

以下几种情况,可能让结果完全不同:
👉 母亲长期不在身边,孩子实际上由父亲或祖父母照顾
👉 母亲有精神健康、药物或其他影响照顾能力的问题
👉 孩子年纪较大(接近或超过7岁),已经能清楚表达自己的意愿
👉 父亲能提供更稳定的生活环境和照顾安排

法律上,"孩子的最佳利益"才是唯一的核心标准。性别不是标准,母亲身份本身不是标准。

每一个案件,都需要看它自己的故事。

📌 你觉得"孩子跟妈妈"这个说法,是现实,还是刻板印象?
#抚养权 #离婚误区 #孩子监护权 #华人律师 #法律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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