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06/2026
💁🏻♀️香港人行政書士導讀
看到一則熱話:「技人國」還是「日本人配偶簽證」?
(感情事不插嘴🫢的前提下)
最簡的簡述:女生有日本人男朋友,她目前是「技人國」工作簽證,她想趁換工作時搬到他的城市,然後貼文的焦點變成「她想結婚」「男朋友希望再交往2-3年」,據說「男朋友表示即使將來結婚,也不打算幫她申請配偶簽證」。後面一堆討論…唉,有點斬不斷理還亂,但忍不住還是想對比一下「技人國」vs「日本人配偶簽證」
簽證名稱:「技術・人文知識・國際業務」
特徵:工作簽證的一種,持有人以自己為在留資格重心
活動範圍:維持白領工作,需要跟學歷有一定程度配對,收入需要跟日本人相同或以上水平
簽證名稱:「日本人配偶者等」
特徵:日本人的配偶/子女
活動範圍:自由,工作也自由。可以沒有收入,一般而言必須要維持跟日本人配偶的實際婚姻關係。
很多異國戀情的日本故事就是「工作簽證」的外國人,遇上日本真愛之後結婚。但婚後仍然選擇繼續持有技人國。原因可能很簡單:
→工作穩定
→公司福利完善
→已經拿到3 or 5年簽證
→正在規劃高度專門職或永住
所以根本沒有急切需要轉換資格。
反過來說,如果將來婚姻出現問題,持有配偶簽證的人反而可能需要面對新的在留資格安排。而技人國則仍然以 *個人* 的工作關係作為基礎。而持有日本人配偶簽證可以不需要顧慮受雇問題,甚至不工作也屬於個人自由選擇。(咁errrrrr 亦有可能最後只係轉成全職揸地拖🧹?揸指甲銼💅?咁呢部份就唔係行政書士可以插嘴嘅)
所以我會建議新婚人士考慮一下:「轉配偶簽證對我的好處和壞處是什麼?」這件事可能很個人,畢竟工作情況如何,前路規劃如何,感受只有自己最清楚。
只可以說,答案有很大的個人差異。
法律和在留資格問題往往並不太浪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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