翰諭法律事務所陳者翰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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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觀念的改變,目前針對特留分的部分開始動搖後續進一步限縮份額跟對象也可能發生
03/06/2026

隨著觀念的改變,目前針對特留分的部分開始動搖

後續進一步限縮份額跟對象也可能發生

首次上稿 19:45更新時間 22:27法務部今預告「民法繼承編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擬調整繼承制度架構,其中最受關注為刪除兄弟姊妹特留分,使特留分保障範圍回歸配偶、直系血親卑親屬、父母及祖父母等核心家屬。

我們事務所要徵個行政助理事務所地址在軟體園區內,高雄市前鎮區復興四路10號2樓之9基本上就是幫忙律師作作狀,接聽電話,跑法院跟銀行我們在1111開的薪資是完全沒經驗的要重新訓練的狀況,上手後會穩定調整假設有好朋友有推薦或是有事務所經驗的朋友...
23/07/2024

我們事務所要徵個行政助理
事務所地址在軟體園區內,高雄市前鎮區復興四路10號2樓之9
基本上就是幫忙律師作作狀,接聽電話,跑法院跟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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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官認為依飼主兩人的知識與經驗,應該要知道放任寵物在家中自由活動無人看管可能造成的後果,可能造成公共危險,有違反刑法第14條過失責任,因此偵查後將兩名飼主依刑法第175條第3項失火罪提起公訴,可處拘役或最高新台幣九千元以下罰金。」
13/10/2023

「檢察官認為依飼主兩人的知識與經驗,應該要知道放任寵物在家中自由活動無人看管可能造成的後果,可能造成公共危險,有違反刑法第14條過失責任,因此偵查後將兩名飼主依刑法第175條第3項失火罪提起公訴,可處拘役或最高新台幣九千元以下罰金。」

高雄兩名飼主出遠門旅遊,將四隻貓咪獨留在家卻未關籠做防護措施,沒想到貓咪卻誤觸廚房感應爐的開關,雖未釀成嚴重的災害,不過檢方仍將兩名女子依失火罪起訴。 高雄兩名女子同住,共養四隻貓咪,今年初兩人先後

立法院於2023年5月30日三讀通過刑事訴訟法第258條之1至第258條之4及第260條等及刑事訴訟法施行法第7條之17修正條文,茲摘要重點如下:(一)將法院准許交付審判後之處置,修正為「准許提起自訴」,並賦予當事人陳述意見之機會。(二)法...
11/06/2023

立法院於2023年5月30日三讀通過刑事訴訟法第258條之1至第258條之4及第260條等及刑事訴訟法施行法第7條之17修正條文,茲摘要重點如下:(一)將法院准許交付審判後之處置,修正為「准許提起自訴」,並賦予當事人陳述意見之機會。
(二)法院裁定准許提起自訴後,聲請人仍得於裁定所定期間內,為提起自訴與否之決定。
(三)明定參與准許提起自訴裁定之法官,不得參與其後自訴之審判,以防止預斷。
(四)明定第260條第1項所定得憑為再行起訴之「新事實或新證據」,以檢察官偵查活動所審酌之範圍,作為判斷標準,即檢察官偵查中已存在或成立而未及調查斟酌,及其後始存在或成立之事實、證據。

立法院於2023年5月30日三讀通過刑事訴訟法第258條之1至第258條之4及第260條等及刑事訴訟法施行法第7條之17修正條文,茲摘要重點如下: (一)將法院准許交付審判後之處置,修正為「准許提起

憲法法庭表示,就誹謗罪處罰規定之立法目的言,其係於兼顧憲法名譽權與言論自由保障之前提下,對特定情狀與態樣之毀損他人名譽之言論予以限制,以保護他人名譽權;其所欲追求之目的,乃保護憲法上重要權利,自屬合憲正當。立法者採刑罰手段,對毀損他人名譽之...
11/06/2023

憲法法庭表示,就誹謗罪處罰規定之立法目的言,其係於兼顧憲法名譽權與言論自由保障之前提下,對特定情狀與態樣之毀損他人名譽之言論予以限制,以保護他人名譽權;其所欲追求之目的,乃保護憲法上重要權利,自屬合憲正當。立法者採刑罰手段,對毀損他人名譽之行為施以制裁,基於刑罰之一般及特別預防功能,其手段有助於保護名譽權目的之達成。此外,凡誹謗言論符合刑法第310條第3項前段規定,且非屬其但書所定情形者,立法者亦明定為不罰。立法者藉由此等限縮誹謗罪處罰範圍之規定,亦進一步限縮誹謗罪處罰規定對言論自由之限制範圍。是誹謗罪處罰規定整體而言,尚屬合於比例原則之必要性要求。
表意人所誹謗之事涉及公共利益,雖無法證明其言論為真實,惟如於言論發表前確經合理查證,客觀上可合理相信其言論內容為真實者,即屬合於刑法第310條第3項前段所定不罰之要件。即使表意人於合理查證程序所取得之證據資料實非真正,如表意人並未有明知或重大輕率之惡意情事者,仍應屬不罰之情形。至表意人是否符合合理查證之要求,應充分考量憲法保障名譽權與言論自由之意旨,並依個案情節為適當之利益衡量。於此前提下,刑法第310條及第311條所構成之誹謗罪處罰規定,整體而言,即未違反憲法比例原則之要求,與憲法第11條保障言論自由之意旨尚屬無違。於此範圍內,司法院釋字第509號解釋應予補充。

關於誹謗罪案,憲法法庭今(九)日作成112年憲判字第8號判決,認為表意人發表涉及公共利益言論前確經合理查證程序,於此前提下,刑法第310條及第311條之誹謗罪處罰規定,即未違反比例原則,與言論自由之保

法務部表示本次修正是鑑於犯罪集團分工細膩,有計畫性的收集人頭帳戶,在查獲收集帳戶、帳號的犯罪集團成員,然而,在尚未有犯罪所得匯入時,出現無法可罰的困境。此外,另因不易證明提供帳戶者或收集帳戶者主觀上的犯罪意圖,造成犯罪集團肆無忌憚使用人頭帳...
23/05/2023

法務部表示本次修正是鑑於犯罪集團分工細膩,有計畫性的收集人頭帳戶,在查獲收集帳戶、帳號的犯罪集團成員,然而,在尚未有犯罪所得匯入時,出現無法可罰的困境。此外,另因不易證明提供帳戶者或收集帳戶者主觀上的犯罪意圖,造成犯罪集團肆無忌憚使用人頭帳戶,製造犯罪偵查的斷點及追討犯罪所得困難。所以,為了阻斷詐騙集團不法金流源頭,採取「全面防堵」、「標本兼治」的修法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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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十九日三讀通過《洗錢防制法》第15條之1、第15條之2、第16條條文修正案。對此,法務部表示本次修正是鑑於犯罪集團分工細膩,有計畫性的收集人頭帳戶,在查獲收集帳戶、帳號的犯罪集團成員,然而,在尚

第10-1條政府應致力於保障民眾近用文化創意活動之權益,確保藝文表演票券正常流通。將藝文表演票券以超過票面金額或定價販售者,按票券張數,由主管機關處票面金額或定價之十倍至五十倍罰鍰。以虛偽資料或其他不正方式,利用電腦或其他相關設備購買藝文表...
16/05/2023

第10-1條
政府應致力於保障民眾近用文化創意活動之權益,確保藝文表演票券正常流通。
將藝文表演票券以超過票面金額或定價販售者,按票券張數,由主管機關處票面金額或定價之十倍至五十倍罰鍰。
以虛偽資料或其他不正方式,利用電腦或其他相關設備購買藝文表演票券,取得訂票或取票憑證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三百萬元以下罰金。
主管機關為調查或取締前二項違規事實,得洽請警察機關派員協助。主管機關對於檢舉查獲第二項、第三項規定之行為,除應對檢舉人身分資料嚴守秘密外,並得酌予獎勵。對於檢舉人身分資料之保密,於訴訟程序,亦同。
前項主管機關受理檢舉案件之管轄、處理期間、保密、檢舉人獎勵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立法院日前三讀通過「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修正案」,用以扶植藝文活動發展,使民眾均有平等參與藝文活動機會與促進原生文化內容智慧財產開發、產製及流通,鼓勵民間資金挹注國家戰略重點文化創意產業,提升臺灣文化內

本所陳者翰律師參與不動產公開標售監標作業
16/05/2023

本所陳者翰律師參與不動產公開標售監標作業

關於限制唯一有責配偶請求裁判離婚案,憲法法庭今(二十四)日作成112年憲判字第4號判決,認為民法第1052條第2項但書規定,不分難以維持婚姻的重大事由發生後,是否已逾相當期間,或已持續相當期間,一律不許唯一有責配偶請求裁判離婚,可能導致個案...
25/03/2023

關於限制唯一有責配偶請求裁判離婚案,憲法法庭今(二十四)日作成112年憲判字第4號判決,認為民法第1052條第2項但書規定,不分難以維持婚姻的重大事由發生後,是否已逾相當期間,或已持續相當期間,一律不許唯一有責配偶請求裁判離婚,可能導致個案顯然過苛的情事,與憲法保障婚姻自由的意旨不符,相關機關應於兩年內完成修法。

關於限制唯一有責配偶請求裁判離婚案,憲法法庭今(二十四)日作成112年憲判字第4號判決,認為民法第1052條第2項但書規定,不分難以維持婚姻的重大事由發生後,是否已逾相當期間,或已持續相當期間,一律不

財政部指出,按最高法院68年台上字第3247號民事判例,法院裁判分割共有物,除應斟酌各共有人之利害關係及共有物之性質外,尚應斟酌共有物之價格、分割前之使用狀態等,不受當事人主張之拘束。又參照司法院(81)秘台廳(一)字第00855號函釋,法...
22/03/2023

財政部指出,按最高法院68年台上字第3247號民事判例,法院裁判分割共有物,除應斟酌各共有人之利害關係及共有物之性質外,尚應斟酌共有物之價格、分割前之使用狀態等,不受當事人主張之拘束。又參照司法院(81)秘台廳(一)字第00855號函釋,法院以原物分配各共有人,共有人間受配部分,有較其應有部分計算者增多或減少情形,而命互為金錢補償,屬共有物分割方法之一種,並非係因當事人間有互負債務之約定而為同時提出金錢補償為條件之判決。因此無論就原物分配是否併判金錢補償,均不生贈與稅問題。

財政部日前表示,法院裁判分割共有物以原物分配各共有人,共有人間受配部分,有較其應有部分計算者增多或減少情形,而命互為金錢補償,屬共有物分割方法之一種,不生對待給付問題。故無論就原物分配是否併判金錢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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