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01/2025
關於板橋幼兒園疑似餵藥案之回應
(本文已先取得兩位當事人同意後發布)
1.本所受該幼兒園其中二位教師委任,為當事人隱私考量,特遮隱其姓名。
2.就板橋幼兒園疑似餵藥案目前偵辦進度,本所受任當事人均已先行取得不起訴處分,並在新北市教育局調查有無對幼兒不當管教案中獲得「並無不當管教」之認定。
3.有關本所當事人對王婉諭、羅致政、招名威、戴瑋珊、王薇君提告妨害名譽,以及對王婉諭、王薇君提告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等情,除戴瑋珊部分經新北地方檢察署不起訴,台灣高等檢察署再議駁回外,就新聞上所稱王婉諭、羅致政、招名威不起訴部分,本所將依法提起再議請求台灣高等檢察署重新審酌,表達我們對於檢察體系寬縱政治人物與專家學者,在未盡查證義務,甚至背棄毒理學專業之情形下,為求聲量而散布不實言論踐踏人民基本權行為之嚴正反對。至於王薇君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部分,台灣基隆地方檢察署正在調查中
4.王婉諭前立法委員自發布錯誤訊息以來,從未對因此受牽連之無辜幼教老師道歉,本所對此只能表達遺憾,並誠摯希望王婉諭前委員能稍有自省,如日後有跟追司法案件發布議題之必要,還請善盡查證義務。至王鴻薇立法委員稱「除了昨天第一時間我發出聲明以外,我也連絡上了老師......」等語,也與事實不合。事實是王鴻薇委員自從開過前次記者會後,迄今一年半以上均未曾聯絡本所當事人。本所當事人對於王鴻薇委員曾經召開記者會情義相挺,至今仍然感謝,但本所當事人實已沒有心力與意願再被王鴻薇委員拖入輿論場域之中。
5.本所當事人自被誣指餵藥與不當管教後,目前均無法重回幼保領域,且在社會生活中更蒙受親人朋友指指點點,縱然獲得不起訴處分,也已社會上死亡,僅能靜待司法體系能否在後續再議程序中獲得最基本之公平對待。請王婉諭前立法委員與王鴻薇立法委員切莫為求個人聲量,將無辜個人再次推向輿論之風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