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倫移民 Janine Miu

英倫移民 Janine Miu Janine & Co Immigration Specialist創辦人|英國大律師
⚖️ 從事移民工作10多年,專注英國及歐盟移民服務
🎓 專辦 BNO 永居、入籍及各類複雜個案
🏠 已協助3,000+ 家庭成功移民英國與歐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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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國入籍指南:申請成為英國公民的常見問答】英國移民局近日公布了今年第一季的最新申請數據,顯示已有接近一萬人透過 BNO簽證途徑成功獲批英國永居。我們團隊非常榮幸能見證這個里程碑,至今已成功協助超過 1,000 位申請人順利取得永居。成功取...
03/06/2026

【英國入籍指南:申請成為英國公民的常見問答】

英國移民局近日公布了今年第一季的最新申請數據,顯示已有接近一萬人透過 BNO簽證途徑成功獲批英國永居。我們團隊非常榮幸能見證這個里程碑,至今已成功協助超過 1,000 位申請人順利取得永居。

成功取得永居後,下一步的英國公民申請,隨即成為不少朋友關心的議題。特此與大家分享以下常見問答,希望大家做好充分準備,以順利完成最重要的最後一步:

1/ 什麼時候可以申請成為英國公民?

一般情況下,申請人成功取得永居身份後,自永居獲批日起計,最快一年後便可申請成為英國公民。舉例說,如果你在2026年2月1日獲批永居,那麼最快可以在2027年2月1日遞交公民申請。

2/ 入籍英國的居住要求是什麼?

以遞交英國公民申請當日回溯計算,申請人必須滿足以下兩大居住要求:

* 五年總離境限制:過去5年內,累計離境英國不可超過450天。
* 最後一年離境限制:遞交公民申請前的12個月內,累計離境英國不可超過 90 天。

此外,申請人還必須證明,在遞交公民申請表時,「五年前當天」是身在英國境內 (Prove you were in the UK exactly 5 years before the day the Home Office receives your application)。根據移民局的計算方式,若你在 2027年2月1日遞交申請,你必須證明自己在 2022年2月2日當天人在英國。

由於每位申請人的出入境紀錄各有不同,建議各位在遞交英國公民申請前,務必仔細核算上述要求,以確保最準確的遞交日期。

若申請人因不可抗力的個人情況而離境日數過多,移民局在符合特定理由的情況下,亦可酌情作出豁免。

3/ 配偶是英國公民,申請規定有不一樣嗎?

如果你的已婚配偶為英國公民,當你取得永居後,便可立即以「英國公民配偶」身份遞交英國公民申請,毋須額外等待一年。

在這種情況下,以遞交英國公民申請當日回溯計算,申請人必須滿足以下兩大居住要求:

* 三年總離境限制:過去3年內,累計離境英國不可超過270天。
* 最後一年離境限制:遞交公民申請前的12個月內,累計離境英國不可超過 90 天。

4/ 入籍推薦人需要符合什麼條件?

遞交英國公民申請時,申請人必須提供兩位推薦人(Referees)的資料。這兩位推薦人不一定需要身在英國,可以身處世界各地,但必須認識你至少 3 年,且不能與你有親屬關係。兩人的具體資格要求如下:

第一位推薦人:必須為英國官方認可的專業人士,任何國籍均可。專業人士的定義範圍非常廣,不一定要是醫生或律師,一般而言,私人公司經理或以上級別的人士亦符合資格。

第二位推薦人:必須持有英國公民身份,且年滿 25 歲,若為專業人士則無年齡限制。

這兩位推薦人需要提供個人基本資料,如姓名、出生日期、住址、職業、護照號碼等,並簽署有關的推薦人聲明書。

5/ 什麼是「良好品格」審查標準?

根據《英國國籍法》,所有10歲以上的申請人均須符合良好品格(Good Character)的標準。

移民局在審查時會全面評估各項因素,若申請人曾有刑事紀錄(包括已喪失時效)、曾涉國際罪行或其他不利於公眾利益的行為、存在欠稅或嚴重債務等財務問題、聲譽惡名昭彰、曾有欺騙或不誠實行為、違反移民法規,或曾被剝奪公民身份,皆可能被視為不符合資格。

值得注意的是,審查範圍並不限於上述因素,任何導致品格存疑的行為均會被嚴格審視。若申請人存有相關紀錄,務必如實申報並審慎處理。

英國公民申請的細節繁多,希望以上資料能幫助大家更清晰地掌握基本門檻。下一篇專欄,我們將為大家深入解析申請方式、具體流程以及文件準備的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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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NO永居申請 離境過多案例分享】在過去四個多月內,我和團隊成功處理了超過1,000多份BNO永居申請,當中有不同的複雜情況,而其中最常見的一類,便是「離境日數過多」。根據英國移民條例,申請人在申請永居時,過去五年內,任何12個月內的離境...
19/05/2026

【BNO永居申請 離境過多案例分享】

在過去四個多月內,我和團隊成功處理了超過1,000多份BNO永居申請,當中有不同的複雜情況,而其中最常見的一類,便是「離境日數過多」。

根據英國移民條例,申請人在申請永居時,過去五年內,任何12個月內的離境天數不得超過180天。不過,生活總難免出現各種突發狀況。若你因一些突發狀況而導致離境天數過多,可以考慮根據相關條例,並以合理理由申請豁免。

|離境過多的相關移民條例|

根據英國移民條例 Appendix Continuous Residence CR3.4,移民局在審批不同簽證類別的永居申請時,對於「離境過多」的情況,均保留在符合特定理由下作出酌情豁免的權力。

以BNO永居申請為例,最常見並適用的情況,通常包括:因疫情或重大個人特殊原因而導致離境過多。

CR3.4 (b): Travel disruption due to natural disaster, military conflict or pandemic

若因確診疫情或航班取消而被迫短期滯留海外,一般只要能提供相關確診證明,機票取消或延誤等相關文件,這類個案通常會相對容易處理。

CR3.4 (c): Compelling and compassionate personal circumstances, such as the life-threatening illness of the applicant, or the life-threatening illness or death of a close family member

若屬於「重大個人特殊原因」,通常涉及申請人或近親患有危及生命的疾病,或其他不可抗力的個人情況。 此類申請在文件準備與個案陳述上通常較為複雜,建議更審慎處理。

|因病離境的情況各有不同|

在我們的實戰經驗中,移民局審理「因病離境」時通常會非常細緻。移民局會重點考慮:你是作為病人,在英國居住期間患病?還是在離境期間患病?另外,如果你是因為照顧患病家人而離境,你的家人是長期居住於英國?還是身處海外?這些都是影響判斷的重要因素。

如果你是在回港期間突發重病,必須證明病情嚴重且具有醫療迫切性,無法延誤回英;並提供相關的病歷紀錄、手術證明及醫生信等文件,以證例病情的嚴重程度、在境外就醫的必要性,以及為何無法返回英國接受治療。一般而言,這類豁免較容易獲得接納。

相反地,如果你是在英國居住期間已發現病情,移民局一般會認為你應留在英國接受醫療。若你選擇回港或到其他海外國家就醫,你就需要提供充分證明,說明英國醫療系統無法提供相應治療,或若需要等待的時間過長會危及生命。

至於回港照顧患病家人,你通常需要證明自己是必要的照顧者,若家人本身已在英國居住卻仍回港醫治,你同樣需要提供相應證明,解釋上述「為何需回港/為何不能留在英國接受治療」的關鍵理由。

若涉及近親離世,例如短期離境處理喪禮,一般只需提供死亡證等基本文件即可;但如果離境時間長達數百天,就需要準備非常詳盡的文件,以證明由照顧到處理後事的整個過程都是必要的。

|成功與失敗案例分享|

在我們處理過的「因病而離境」個案中,雖然絕大部分都成功獲得豁免,並因此獲批永居,但也有極少數因不被接納而改為續簽的個案。

當中特別有代表性的個案中,包括有離境時間長達約300至500多天,情況均涉及申請人自身或家人患病,以及身故等原因。這些申請最終能獲移民局接納並獲批永居,關鍵在於能否準確完整地提交對應的醫療報告,並清楚呈現申請人或其家人當時的實際醫療需要,同時使移民局能理解,雖然在某一年未能達到居住要求,申請人仍以英國作為主要長居地。

同樣地,我們也有幾個遺憾的個案,即使申請理由本身看似充分,移民局卻認為申請人的症狀是在英國出現,理應在英國接受治療;但申請人卻出於個人意願選擇回港就醫,從而被認為病情未達到足夠嚴重與迫切的程度,最終導致永居申請改為獲批續簽。

總括而言,若你的離境天數僅屬輕微超出短期的日子,只要理由合理且文件齊全,個案通常能在較短時間內獲批。但若離境超出一年或以上,難度往往會大幅增加。因此,在遞交申請前,收集完整的醫療紀錄與醫生證明,並仔細評估風險,以決定究竟是值得嘗試申請豁免,抑或改以申請續簽為更穩妥的策略。

最後,也在此再次祝願大家都能平平安安、順利取得永居身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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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為孩子犧牲.是為一家人努力】初夏的陽光落入辦公室,柔柔地映在螢幕上那封BNO永居獲批的電郵。這封信承載的不僅是一個申請結果,更是一個家庭帶著孩子,心路蛻變的故事。想起五年前,這家人申請 BNO簽證時的情景仍歷歷在目。身為專業人士的父母,...
13/05/2026

【不為孩子犧牲.是為一家人努力】

初夏的陽光落入辦公室,柔柔地映在螢幕上那封BNO永居獲批的電郵。

這封信承載的不僅是一個申請結果,更是一個家庭帶著孩子,心路蛻變的故事。

想起五年前,這家人申請 BNO簽證時的情景仍歷歷在目。身為專業人士的父母,將申請文件整理得井井有條,獲批之後,全家人一同來到我的辦公室表示感謝,言談間表示對英國的新生活充滿期待,也對我所講解關於未來申請永居及入籍等條例相當了解。

會議期間,我一直注意到坐在他們旁邊,由始至終都表現得非常安靜的孩子。

「我們放棄了香港原本的生活,建立的事業,一切都是為了給孩子更好的成長環境。」

就在父親說出這句話時,孩子在那一瞬間微微垂下了眼簾,會議室的空氣也彷彿凝固起來。

幾年過去,直到去年年底,他們開始準備永居的申請,卻因看到白皮書的改動而非常擔心,再次聯絡我們安排會議諮詢。幾年沒見,我原以為他們的生活應該過得不錯,但會議中,孩子的父母卻透露,覺得孩子並不快樂。

「我們吃再多苦都沒關係,這一切犧牲都是為了孩子。」

他們訴說著移居英國後的種種困難,已遠超出了當初的想像。夫妻倆一直忍耐著各種挑戰、挫敗與孤單,表面上看似生活正常,內心卻早已心力交瘁,他們好像已經付出了許多,卻不明白為何孩子不但沒有體會這份苦心,更開始出現一些情緒,經常躲在房間裡哭泣。

「這一切,都是為了孩子。」他倆不止一次強調。

說著說著,母親忍不住流下眼淚;那一刻,我深深感受到,也許不只是孩子,夫婦二人同樣承受著說不出口的情緒。

也許,對於孩子而言,父母反覆強調的那句話,心裡也有著強烈的回音:

「如果我不快樂,是不是代表父母所有的犧牲都白費了?」

孩子因體恤父母,選擇把情緒藏起來;又因不想辜負那份「犧牲」,連難過都不敢表達。當父母把移民的艱辛、環境的不適、生活的壓力,全數貼上「都是為了孩子」的標籤時,這份愛便在無形中,變成了沉重的壓力。

父母所看見的冷漠,其實是孩子在重重壓力之下所作出的自我防衛;而父母總是在有意無意間反覆強調這件事,也讓孩子不知不覺間關上了心門。

我相信,對於孩子來說,最好的成長環境,不是在哪裡讀書,學中文還是英文,而是原生家庭的影響。在情緒低落時的陪伴,沒有批判與責罵,只有接納和鼓勵,讓孩子有著滿滿的安全感,做回最自信的自己。

那次會議後,孩子的媽媽反思了很多很多,也開始尋求心理輔導,以重修家庭關係。她終於意識到,自己把父母的壓力,以「愛」的名義,無意間壓在了孩子單薄的肩膀上。

於是,她開始嘗試做一些微小的改變:不再反覆提起「犧牲」,並學會向孩子表達自己的不完美。不再只有「都是為了你」,而是學會讓孩子知道「爸爸媽媽也會感到不安,我們都在一起學習」。

作為移民律師,我的工作是協助每個家庭辦理各項簽證、永居和入籍申請;但我心中真正所希望的,是每個家庭都能在新的地方好好生活。

而孩子需要的,正是願意與他們並肩前行、共同面對的同行者,讓孩子看見父母為自己「努力」,而不是為孩子「犧牲」,這才是給予他們成長的最大勇氣。

後記:感謝客戶同意分享以上經歷,願每個孩子都能在父母的並肩同行下,活出最自信的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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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NO太空人家庭 18 歲以下子女永居申請指南 】在英國永居申請的過程中,我陪伴過許多家庭走過各種高低起伏。過去的一季,我們團隊處理著不少BNO「太空人家庭」的個案。在成功協助不少太空人家庭取得永居的同時,也收到一些被要求補交文件或拒簽的...
05/05/2026

【BNO太空人家庭 18 歲以下子女永居申請指南 】

在英國永居申請的過程中,我陪伴過許多家庭走過各種高低起伏。過去的一季,我們團隊處理著不少BNO「太空人家庭」的個案。在成功協助不少太空人家庭取得永居的同時,也收到一些被要求補交文件或拒簽的求助案例。

每個家庭都有自己的故事與難處,而大部分太空人家庭遇到的挑戰,正是未滿 18 歲的子女,如何能與在英的一方父母一同申請永居。當中的關鍵在於在英的父母能否證明自己對子女擁有「Sole Responsibility」,也就是唯一的撫養責任。

很多申請人都誤以為,只要向移民局提供學校證明,顯示在英的一方父母是主要聯絡人,或負責接送子女上學、照顧日常生活等,就等同擁有子女的「Sole Responsibility」。但實際上,移民局的審批標準比大家想像中更為嚴謹。

|未滿 18 歲子女的永居條例|

根據英國移民條例 Appendix HK 57.1 - 57.4的規定:若子女在申請永居時未滿 18 歲,原則上雙方父母必須同時提交申請。除非其中一方父母已身故,或在英一方父母能證明自己擁有子女的Sole Responsibility,否則就必須存在特殊且具說服力的原因,令當局行使酌情權,才能獲批子女的永居申請。

在移民條例的層面上,Sole Responsibility 與我們常用的 Legal Custody 存在顯著差別。Sole Custody 通常是法庭在離婚後,依雙方意願作出的判決,將子女的管養權歸予單一方父母;然而,這並不等同於在實際生活中,另一方父母完全沒有參與子女的成長。

我們曾處理過一些案例,申請人雖持有法庭判令,並在離婚後單獨帶子女來英生活,但在第五年申請永居時,移民局仍要求提供實質證據,證明過去五年所有重大決策都是由申請人一人決定 ,而另一方父母未有實際參與。

|Sole Responsibility的定義|

究竟Sole Responsibility的官方定義是什麼呢?根據移民局的相關指引,明確指出,「唯一撫養責任」意味著其中一方父母已經放棄或遺棄其撫養責任,而另一方父母則在子女的福利、日常安排以及成長方向方面,擁有唯一且全面的控制權。

根據我們的經驗,在實際考慮時,當局主要會歸納為以下幾個因素:

1. 重大決策權:在英的一方父母是否擁有唯一的決策權,這包括教育升學、醫療決策 、課外發展 、宗教信仰、居住安排、旅遊規劃、財政安排等。

2. 另一方的參與度:另一方父母是否已放棄或遺棄其撫養責任,不再履行其作為父或母的責任。

3. 時間的真實性:唯一決策權所涉及的撫養責任可以是長期性的,也可以是較近期的;但若相關變化因家庭狀況變動而於近期才形成,移民局將會對其真實性進行更嚴格的審查。

我們也曾遇過一些求助個案:申請人即使已提交學校信、NHS 相關文件,以及銀行月結單等證明,移民局依然回覆指上述文件僅能顯示在英的父母是負責日常照顧,但不足以證明身處海外的家長已放棄其撫養責任。

|每個家庭的情況各有不同|

對於「太空人家庭」而言,要證明 Sole Responsibility,需要因應每個家庭的具體情況而作謹慎處理。申請時需要清楚交代:父母雙方在子女成長過程中各自分別扮演了什麼角色——為何在英方的一方父母會成為子女的唯一決策人?而身處海外的另一位父母,是因為當初並未前來英國,還是回流後便再未參與子女的成長?

以上問題,我相信每個家庭都會有不同答案。

如果你在了解上述定義後,認為自己的家庭情況確實符合要求,建議你尋求專業諮詢,並謹慎處理子女的永居申請。

相反,如果你的實際情況是父母雙方一直都有共同參與子女成長,且只是其中一方因為工作或其他原因而未能達到相關的居住要求,那可能更合適的安排會是,先為子女申請續簽,直至子女滿 18 歲後再由其作獨立申請永居;或等到另一位父母達到居住要求後,再與子女一同申請永居。

希望以上這些小提醒,能幫助大家更了解現行的審批狀況。移民路上,我們會繼續陪伴著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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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在週末的午後:「專業」背後,是一班信任我們的客戶】陽光透進屋內,我抱着電腦,週日下午三點,我終於完成了這週的工作。自今年年初開始,踏入BNO 永居申請的高峰期後,我和團隊都日以繼夜地處理著繁重的工作:從回覆客戶查詢、進行會議諮詢、草擬申...
27/04/2026

【寫在週末的午後:「專業」背後,是一班信任我們的客戶】

陽光透進屋內,我抱着電腦,週日下午三點,我終於完成了這週的工作。

自今年年初開始,踏入BNO 永居申請的高峰期後,我和團隊都日以繼夜地處理著繁重的工作:從回覆客戶查詢、進行會議諮詢、草擬申請文件、填寫申請表格、在凌晨以快證提交申請,到完成文件上傳、預約簽證中心、持續監察申請進度、以及處理移民局補交文件的要求和個別拒簽的申請,這些都是我們團隊的工作日常。

在過去這一季,為了不負所託,整個團隊十多位同事幾乎傾注了所有的心力與私人時間,不分晝夜與週末地處理個案、解答疑難。

為了迎接今年的高峰期,今年我們增聘了一倍的團隊,請的不是新人,而是過去10年,曾經在我們公司工作過的同事。自去年年底,我逐一聯絡了過去曾在我們公司工作過的精英同事,重回我們的團隊,重新接受我們的內部培訓,以同樣的初心,繼續去服務現有的客戶。為的是希望能為大家提供更好的服務,在客戶需要時給予急切的幫忙。

在這場與時間賽跑的馬拉松裡,真正支撐著我們整個團隊走下去的,並不只是對專業的堅持,更是在過程中一直給予我們體諒與信任的客人。

過去一季,不少客戶因擔心條例可能會變動,對永居申請充滿擔心與困惑。大家都很在意每一步是否按時進行,也希望我們團隊在收到客戶的問題與文件後,能夠當下立即回覆、致電跟進,盡快解答所有疑問。

然而,有時我和同事或許正在進行客戶會議、又或者在處理著其他的工作,部分客戶可能會顯得很焦慮,只等待了很短時間便抱怨我們為何未有即時回覆。

我非常理解客戶的緊張,而最讓我感動的更是那些在緊張中仍保持優雅與理性的朋友,他們明白專業工作需要時間,這份體諒,讓我們能在繁瑣的工作中,建立出最住的互信關係。

「辛苦了,慢慢來,我相信你們。」

「跟着你們的指示,一步一步去做,最後就順利完成了整個過程。」

「謝謝你們週末和辦公時間後,仍然就着我緊急的情況,給予及時回覆。」

有客人會細心地整理好所需的文件,只為了減少我們的負擔;有客人在獲得成功後,第一時間分享的不是喜悅,而是對團隊專業細節的認可。這些不經意的溫柔,讓我們明白,我們付出的心力與那些犧牲的私人時間,在懂得的人眼裡,都是閃閃發光的價值。

生命很簡單,付出什麼,就會得到什麼。

我想對這些溫柔的客人說聲謝謝。

謝謝你們在急切中給予的空間,謝謝你們在網上許多聲音中選擇給予的信任。是你們的理智、包容與體諒,才讓我和團隊能在近日如此繁忙的節奏中,仍能有信心地保持最專業的服務。

在未來的路上,我們會帶著這份你們所給予的幸福感,繼續站在大家身邊,用最穩妥、最踏實的成果,回報每一份珍貴的託付。

後記:由於個案眾多,為維持客戶服務質素,我們團隊五月的委託已額滿,預約會議諮詢的平均等候時間大約為兩星期。謝謝大家的諒解與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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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NO永居申請:新舊表格常見問題】關於BNO永居申請的最新流程近來引起了不少討論,以下為相關問題整理:1. 新舊表格的區別?根據4月初推出的最新BNO永居表格,與以往最大的不同之處,在於大部分申請人可以直接透過手機 App 掃描護照完成身...
14/04/2026

【BNO永居申請:新舊表格常見問題】

關於BNO永居申請的最新流程近來引起了不少討論,以下為相關問題整理:

1. 新舊表格的區別?

根據4月初推出的最新BNO永居表格,與以往最大的不同之處,在於大部分申請人可以直接透過手機 App 掃描護照完成身份驗證,而無需親自前往簽證中心拍照及提供指紋。

2. 最新申請流程?

申請人若使用最新表格,需先透過 App 掃描護照,接著在網站上填寫永居申請表並付款,最後一步則是上載證明文件。

3. 申請要求有否簡化?

雖然申請表格精簡了,但BNO永居的移民條例並沒有任何改變,仍須符合 Immigration Rules Appendix Hong Kong British National (Overseas)的要求。

為了保障申請人權益,建議仍須根據個人或家庭情況準備充足文件。英國移民局依然保留要求申請人提交額外證明文件的權利。

注意:坊間傳聞申請時「沒有位置上傳文件」並不正確。根據我們處理多個新表格申請的經驗,系統有明確的文件上傳位置。

4. 填表時的注意事項?

雖然程序變得方便,但在填寫新表格時,仍有技術細節需要留意。

最重要的一點是出入境紀錄的填寫方式。舊版表格要求填寫「離開與返回英國的日期」(Date of departure from UK and arrival in UK),但新版表格改為要求填寫「抵達下一個國家的入境與出境日期」(Date you entered and left the country)。

若涉及長途飛行或時差,日期可能與離開英國當天不一致,申請人務必準確核對。

此外,根據我們的經驗,由於移民局在計算離境天數時偶爾會出現誤差。我們的做法是會準備一份詳細Excel,清楚列明獲批日期、抵英日期、所有出入境紀錄、五年居住期的計算方式及相關法例,以避免審核誤判。

5. 舊表格是否仍可使用?

是的。如果申請人持有非 BNO 或特區護照,或因技術原因未能通過 App 掃描,可沿用舊有表格並預約到簽證中心拍照及提供指紋。

另外,自新表格推出的這兩星期以來,我們觀察到使用BNO護照掃描的申請暫時沒有快證選項;而使用特區護照掃描的申請,快證的發放時間亦不穩定。

因此,若有急切需要獲取結果,可以考慮使用舊版的申請表格,在目前的英國夏令時間,舊表格的快證名額固定在英國時間凌晨 1 時發放,包括週末和假期。

6. 移民律師與顧問的角色是什麼?是否可以自己申請?

若申請人對自身個案非常有信心,現行程序確實提供自行申請的空間。

但若你認為交由專業人士處理更穩妥,例如希望其根據移民條例提供針對性諮詢,協助準確填寫表格、草擬 Covering Letter,並在遞交後持續跟進,包括處理移民局的補交文件要求,為整個申請過程提供多一層保障;這亦是個人選擇。

尤其當情況較複雜,如刑事紀錄、離境日數過多、太空人家庭背景、獲批年期不足或其他特殊情況,更建議謹慎處理。

以上的資訊,希望幫到大家解決心中疑慮,而如果你們還有其他問題,也歡迎留言給我,我和團隊會繼續全力支持大家,並衷心祝願每一位同路人申請永居順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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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陪你走過重要的一里路:BNO永居申請第一季總結】自BNO簽證開始接受永居申請的第一季以來,我和團隊都經歷著非常忙碌的一段日子。整體而言是開心的,因為大部份的申請都非常順利,可以陪伴大家走過重要的一里路,也令我們感到很安慰。|數百成功個案|...
06/04/2026

【陪你走過重要的一里路:BNO永居申請第一季總結】

自BNO簽證開始接受永居申請的第一季以來,我和團隊都經歷著非常忙碌的一段日子。整體而言是開心的,因為大部份的申請都非常順利,可以陪伴大家走過重要的一里路,也令我們感到很安慰。

|數百成功個案|

衷心感謝大家的信任,至今為止,我們團隊已累積處理了數百個BNO永居成功個案,其中大部分申請更能在一個星期內快速獲批。

隨着BNO永居申請表由四月起改版,申請人現在可以透過手機 App 掃描護照,從而節省親身前往簽證中心打指模的時間,相信整體申請流程會變得更順暢。

值得提一提的是,在我們處理過的成功個案當中,其實有不少屬於較為複雜的情況,包括「太空人家庭」、曾有刑事紀錄、離境日數過多,以及其他種種特殊的個人或家庭情況。當中有兩類個案,建議大家要特別留意:

|曾有刑事紀錄|

根據最新修訂的英國移民條例 Part Suitability,如申請人曾有刑事紀錄,移民局會評估其是否曾被判監超過 12 個月、是否屬於屢次犯罪,或其行為是否對他人及社會造成了嚴重的身心傷害。

在我們處理過的刑事案例中,有些申請人在當初申請 BNO 簽證時已經作出申報。由於早年的 BNO 簽證對曾有刑事紀錄的申請門檻相對較低,移民局的審批亦較寬鬆,因此即使申請人未能提供完整的法院文件,或涉及較嚴重的罪行,仍可能順利獲批;但也有些申請人因為種種原因,例如誤以為案件多年前已經「銷案」,因此未有作出申報,亦沒有保留相關的法庭文件。

以香港的刑事紀錄為例,除了查閱刑事定罪紀錄資料外,申請人一般可向當年所屬的法院申請相關文件,包括審訊證明書、控罪書及法庭聆訊文件等。由於申領所需紀錄需時,我們建議有刑事背景的申請人盡早準備;如案件發生於多年前,法庭未必仍能提供所有文件紀錄。

此外,移民局除了審核刑事紀錄外,亦會評估申請人是否具備良好的品格證明。若申請人長期有參與義務工作或積極回饋社會,無疑更具優勢。事實上,許多客戶在求助時才發現,平日除了工作外較少參與社會服務,亦難以即時找到合適的人選撰寫推薦信。良好的品格紀錄需要時間累積,若能提前規劃並開始準備,申請的成功率將會得以提升。

|離境日數過多|

根據英國移民條例 Appendix Continuous Residence,若申請人因不可抗力原因導致離境過多,可依據 Compelling and compassionate grounds申請豁免。

根據我們過去一季的觀察,若申請人的離境日數僅輕微超出 180 天的限額,移民局通常有較大的酌情權。只要有相關文件且理由合理,很多個案依然可以在一個星期內獲批。

然而,如果離境過多的日子涉及一年或以上,移民局將會採取更為嚴格的審查標準。若是因為申請人或近親患有重病,便需要提供詳盡的醫療證明,例如病歷紀錄、手術證明及醫生信等,以證明病情的嚴重性、在境外就醫的必要性、為何無法返回英國接受治療等關鍵因素。以香港為例,申請「醫健通」紀錄至少需要 40 天,建議申請人預留足夠的時間作準備。

我們亦見過一些永居被拒的個案,例如申請人申報某年因為家人病重而離境過多,但提交的醫療證明文件年份卻與離境時間不符。在文件證據不充足的情況下,移民局便不會行使酌情權,而會將永居申請改為續簽。

|初心仍然不變|

隨着永居申請流程的改革,辦理手續確實簡便了不少,然而對於較為複雜的個案,仍需謹慎以待。我們深知每份申請都承載著一個家庭的未來,因此無論申請流程如何變化,我們始終初心不變,以最嚴謹的態度與專業把關,為每一位信任我們團隊的客戶提供貼心的服務,並耐心解答各種疑問。

再次感謝所有客戶的信任,正因有你們,我們才能在歷練中不斷進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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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遙距的愛與守護 · 太空人家庭的抉擇】「我想親身見你,因為我的個案和一般人有點不同,我們是『太空人』家庭⋯⋯」這句開場白,在我們的辦公室裡並不陌生。透過視像進行的會議,螢幕的一端是身在英國的太太與孩子,另一端則是剛下班、身處香港辦公室的丈...
26/03/2026

【遙距的愛與守護 · 太空人家庭的抉擇】

「我想親身見你,因為我的個案和一般人有點不同,我們是『太空人』家庭⋯⋯」這句開場白,在我們的辦公室裡並不陌生。

透過視像進行的會議,螢幕的一端是身在英國的太太與孩子,另一端則是剛下班、身處香港辦公室的丈夫。

兩位客人雖然身處不同時區,又隔著電腦屏幕,但從他們的神態和語氣,仍能感受到滿滿的和諧與信任。

五年前,他們帶著兩名孩子到英國,希望能展開美好的新生活。然而,過了一段日子,因為工作和經濟原因,夫妻二人經過商議後,決定由丈夫獨自回到香港打拼。

雖然相隔萬里,但從對談中,仍能完全體會到這位父親對家庭的參與。他不僅是經濟支柱,更是孩子學習與成長過程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參與者。每逢假期,他都會回到英國,與太太一起照顧孩子,平日也會與孩子進行視像通話,商討各種有關生活和升學等等的安排。

太太在螢幕前顯得焦慮,因為她提到聽聞朋友說,只要丈夫願意簽署同意書,即使不離婚、沒有獨立管養權,她和孩子也有機會成功申請永居,而這也是目前坊間不少人抱持的希望。

作為專業顧問,我們的角色不是複述客人希望聽到的意見,而是根據移民條例與實際個案經驗,提出客觀的分析。

根據英國移民條例(Appendix HK 57.1–57.4),如子女在申請永居時未滿 18 歲,除非其中一方父母已故,或在英一方父母能證明其對子女擁有 Sole Responsibility,否則原則上雙方父母必須同時申請永居,子女才可獲批。

以我們團隊目前的成功經驗為例:如其中一位父母長居海外,而另一方與子女長居英國,申請永居時,需要提交非常充分的證據,才可證明在英一方父母擁有子女的 Sole Responsibility。

這些證據需證明在英的父母能單獨為子女作出所有重大決定,例如生活安排、教育規劃及醫療決策;同時也要清楚反映海外一方實際參與極少,甚或完全沒有參與孩子的成長。只有在客觀情況和文件能互相印證的情況下,才有機會由在英一方父母單獨申請子女的永居。

我們花了很長時間,與這對夫婦剖析相關法規及案例。特別是在父親仍積極參與教養、家庭關係非常完整的情況下,要證明Sole Responsibility極其困難。

經過深入討論後,客人夫婦最終選擇接受現實。他們明白,父親對孩子的愛與責任是真實存在的。若強行以法律文件去否定這份關係,不但有違事實,也同時面臨相對高的風險。

最後,他們決定採取最保險的方案,在太太滿足居住年期後,先行單獨申請永居;而丈夫與兩名孩子,則申請續簽。待孩子們約一至兩年後年滿 18 歲,再單獨申請永居。

雖然孩子們獲批永居的時間,與他們原本的期待有所落差,但對這個家庭而言,誠實面對現狀、確保每一步都走得穩健,才是對孩子未來最負責的安排。移英路漫長,有時「退一步」的謹慎,反而正是為了讓家庭能走得更遠。

如有任何查詢,歡迎與我們的客戶服務團隊預約會議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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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國簽證及入籍費用即將調整:2026年4月8日起生效】英國移民局將於2026年4月8日起,正式調整各種簽證及入籍申請費用,當中包括BNO簽證、永居及入籍申請的費用將會上調;惟小孩入籍申請的費用則有所下調。已符合 BNO永居資格的朋友們,可...
20/03/2026

【英國簽證及入籍費用即將調整:2026年4月8日起生效】

英國移民局將於2026年4月8日起,正式調整各種簽證及入籍申請費用,當中包括BNO簽證、永居及入籍申請的費用將會上調;惟小孩入籍申請的費用則有所下調。

已符合 BNO永居資格的朋友們,可考慮在新費用生效前提交申請,以避免受費用上調影響。

有關費用調整的詳情,可參閱以下移民局網頁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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