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inTech Taiwan

FinTech Taiwan FinTech Taiwan is a knowledge platform that aspires to connect Taiwan to global FinTech ecosystems and regulatory trends

推動法制與監理變革,進而加速典範移轉,是台灣形成永續金融科技生態圈的關鍵觸媒,也是當前台灣發展金融科技最為迫切的一環,更是FinTech Taiwan的首要任務。

我們將持續為讀者追蹤並分析:
1. 全球最新FinTech法制趨勢與監理思潮
2. 世界主要城市FinTech生態圈的發展動態

期盼透過這個將台灣與全球金融科技監理趨勢以及生態系統連結的過程,讓世界走進台灣,並將台灣的金融科技推向世界。

人工智慧浪潮衝擊下,上市公司董事會職權行使變革之想像馬紹恒 UNSW法律博士(J.D.)、新州律師(NSW)、誠美材料公司治理主管 投資人關係暨股務經理     人工智慧類股帶動全球股市高歌猛進,2024年2月22日,輝達公司(Nvidia...
23/02/2024

人工智慧浪潮衝擊下,上市公司董事會職權行使變革之想像

馬紹恒 UNSW法律博士(J.D.)、新州律師(NSW)、誠美材料公司治理主管 投資人關係暨股務經理

人工智慧類股帶動全球股市高歌猛進,2024年2月22日,輝達公司(Nvidia)的市值單日增加2770億美元,總市值一度達到1.94兆美元,單一公司超越了同時期的台股總市值約1.87兆美元,顯見各國投資人認為人工智慧的發展前途似錦,一片光明。人工智慧的應用領域極其廣泛,除了OpenAI 所推出的Chatgpt端坐於神壇之上,近期該公司推出的Sora影像生成AI又再次於全球範圍內掀起不亞於核爆程度的震撼。其實不僅是生成式的人工智慧(Generative A.I.)帶來衝擊,在上市公司的董事會職權行使、公司治理或是經營團隊的營運管理中,人工智慧也正在以雷霆萬鈞之勢顛覆傳統董事會的職權行使方式。

人工智慧在董事會議事過程中的可能角色扮演

參考OECD、EU Commission、IBM research以及其他眾多的討論,人工智慧大略是指以基於電腦或數位裝置的電子系統(Computer-based system),得完全或一定程度依照演算法(Algorithm)自動或自主蒐集、整理、分析、辨識、記憶、歸納、演繹以及提出結論等方法產生知識,並以該產出之知識透過文字、圖形、影像、聲音或物理性方式運用或實踐該知識,如同智人類一般。適用於董事職權行使上,多半與董事監督、管理及決策形成有關。按照人工智慧系統的自主性程度不同,人工智慧系統可以輔助董事進行議事討論的程序或決策,到成為人工智慧董事(A.I. Director, compares to human director),甚至在未來可能與分散式帳簿技術(Distributed Ledger Technology)與智能合約(Smart Contract)結合形成分散式自主治理組職(Distributed Autonomous Organization) 在董事職權行使或公司營運方面極大化的脫離自然人的參與。

1. 輔助性人工智慧(Assisted A.I.)
此類型的人工智慧系統不具或僅具有極低的自主性(Low-Level Cognitive Ability),但具有高度自動化(High-Level in Automation)的能力,得以在公司內外部場域中蒐集、整理以及分析董事在監督與決策所需要瞭解以及參考的各類型資訊,並基於設定好的演算模型下,將資訊(Information)轉化為決策所依賴的情資(Intelligence)。亦可用於實時觀察公司在市場上的名聲、籌碼變化、股東的怨懟(shareholder’s grievance)、不同類型投資人投資決策參考重點等訊息,並將投資人對於公司的意見轉化為與投資人溝通策略與內容擬定的參考資訊。並且,輔助性的人工智慧在企業資訊合規申報、資訊揭露與合規實踐等法令遵循操作上具有顯著高於單純人工操作的效率以及準確度。

2. 擴充性人工智慧(Augmented A.I.)
擴充性人工智慧除了具有輔助性人工智慧高度自動化的能力外,亦具備一定程度或高度的自主性,但不能取代自然人董事成為最終決策者。其自主性主要來源於,透過機器學習(Machine Learning)、強化學習(Reinforcement Learning) 以及深度學習(Deep Learning)能力,從包含海量數據的資料集中學習。進而在董事會監督下,從歸納型的數據分析進入診斷型或預測型的資料分析,並藉此提供董事會決策的建議與方案,甚至能夠以類似人類的表達以及互動方式與董事會溝通及討論,最終由自然人董事進行決策(A Data-Driven Decision Making Process with Human-Centric Design)。亦可協助與主管機關進行合規性討論或在人工條件設定範圍內與投資人溝通。

3. 自主性人工智慧(Autonomous A.I.)
此種類型的人工智慧在智慧(Cognitive Ability)上已與一般人類無異,因此可以如同一般自然人董事,可以獨立進行決策,及人工智慧董事或能夠以不同人格組成人工智慧董事會。人工智慧董事除了有能力獨立進行決策外,有可能能夠同時在決策過程中完全遵循,真實的考量如公司治理實務守則、ESG指導性原則等多元、複雜、細節且內容龐大的政策與原則,是人類能力所不及的。

董事義務以及直覺驅動決策(Sheer Gut Feeling)到資料驅動決策(Data-Driven Decision Making)

我國上市公司董事義務主要來自於公司法、證券交易法、董事會議事規範及上市公司治理實務守則…等規範或原則之中。綜合公司法第8條及第218條論述與公開發行公司董事會議事辦法提及,董事會最低召開次數、召集通知的格式以及時點,應當準備妥當充足的議事資料,特殊或重大事項,不得臨時提出。在議事過程中,若董事因議案內容而有需要時,得請公司內部人員或外部專家列席提供意見。思考這些規範和原則內容,其共同的特徵包含了(1)需要給予足夠的空間和時間使董事行使職權的準備,(2)且董事行使職權必須或可以取得足夠公司人事、財務或業務等資訊,(3)前述資訊可由公司經理人、外部專家或自身經驗與智識進行分析,(4)依照前述資訊以及分析,監督或決策,(5)最後監督或持續調整決策的執行。

在上市公司董事會實務當中,由於董事經常並非專任於公司,可能負擔多重職務,且集會次數有限,對於公司各項經營資訊取得內容的寬度與深度均無法像專職的經營團隊般完整、全面與即時。倘遇到重大議案,即使依照議事規範於期間前,備齊資料供董事們事先考慮,亦無法保障該期間能讓董事最適準備,並且另一方面規範也對董事的議案考慮產生期間上限制。此外,傳統實務上,董事在決策過程中,多倚靠經營團隊所提供的訊息,即使透過外部專家的分析,亦有可能過於片面或不能即時,甚至過程發生難以察覺的偏見(Unconscious Bias) ,戕害最佳商業判斷的形成。這種顯著於依靠董事的經驗和知識的決策方式,有時被戲謔的稱呼為個人膽識的決斷(Decision Made by Sheer Gut Feeling),因為很難客觀的辨認商業決策多少程度是基於事實或是個別董事的膽識,即使議事資訊中已經提供大量量化數據或質性分析。

雖然資料驅動的決策方式已經在市場上宣傳的行之有年,但人工智慧系統的發展與突破似乎才有機會真正能夠的達成資料驅動決策的想法,透過董事會層級的人工智慧系統與公司的ERP系統(Enterprise Resource Planning system) 與內部資料庫連結,不論董事會議事前,過程中或之後,董事均可利用區塊鏈技術的加密金鑰識別,進入公司內部網路,透過輔助性或擴增性人工智慧監督公司日常財務業務的執行情況,並在議事時,透過人工智慧整合內外部資訊,情資分析與建議,確保決策的過程的每一個環節均由實際數據所支撐,也能夠包含自然人董事按其經驗與知識常年積累所特有的商業直覺,以創造最大效益的決策,增進投資人與利害關係人權益。

人工智慧驅動企業的數位變革

有認為企業經營不只是科學,更重要的是藝術。不過台積電創辦人張忠謀先生也曾經在公開場合說過,企業沒有量化的數據,無法管理,並且台積電自己在商業情報應用及AI大數據分析亦有相當的投資與應用。歐盟議會早在2021年的人工智慧對於公司治理衝擊的最終報告中,相當詳細的列出人工智慧在公司治理的應用從董事、經理人以及稽核人員的遴選、公司內控、法令遵循、財報編制與揭露、投資決策到公司日常營運的風險管理,可以說對於公司治理的具有全面的影響。並且有半數歐盟成員國中的企業,亦有接近半數的企業已在使用人工智慧系統或計畫導入人工智慧系統,而應用在公司治理方面,有70%的企業將人工智慧運用在資料驅動決策與執行、企業風險管理以及內稽內控上。可以想像,未來的公司治理中,人工智慧或將扮演日趨重要的角色。對於我國而言,不僅人工智慧在董事會職權行使及公司治理的運用,適合人工智慧相關應用的治理規範於法律的建構與發展會成為至關重要且無法避免的課題。

#公司治理 #董事會 #人工智慧 #區塊鏈 #經營權 #股東權益

[研究沙龍活動分享]全球金融科技法學巨擘Professor Ross Buckley首度訪台!政大法學院科技變革與金融創新研究中心與商學院金融科技研究中心連袂出擊,共同舉辦此一盛會。與談人均是一時之選,討論的議題是央行數位貨幣中較少被著墨的...
15/06/2023

[研究沙龍活動分享]

全球金融科技法學巨擘
Professor Ross Buckley首度訪台!

政大法學院科技變革與金融創新研究中心與商學院金融科技研究中心連袂出擊,共同舉辦此一盛會。

與談人均是一時之選,討論的議題是央行數位貨幣中較少被著墨的國際面向,非常期待這樣的學術激盪!

名額十分有限,欲報從速!

[代FinTechSpace資訊分享]🥳FinTechSpace第四梯次進駐新創招募火速招募中!金融科技新創團隊們~面對高度監理的金融環境與法規範,您是否找尋更多合作機會及監管對談呢🧐?在創業路上是否想要獲得更多產業資源及深度輔導呢💪?那您...
18/09/2020

[代FinTechSpace資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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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科技新創團隊們~
面對高度監理的金融環境與法規範,您是否找尋更多合作機會及監管對談呢🧐?在創業路上是否想要獲得更多產業資源及深度輔導呢💪?那您絕對不要錯過2020年「金融科技創新園區FinTechSpace」第四梯次進駐團隊招募!

即日起延長加收至10月4日(日)止受理第四梯進駐申請喔!

金管會指導下成立的金融科技創新園區除了提供舒適創新共享空間,也有以下豐富輔導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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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nTechSpace第四梯次招募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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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08/2020

📢重要活動訊息分享!!📢

🎉由金管會指導、台灣金融服務業聯合總會與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主辦委託資策會執行的台灣首屆國際級監理科技挑戰賽【2020監理科技黑客松 (Taiwan RegTech Challenge 2020)】正式開跑啦~
挑戰賽於即日起至10月16日展開全球招募!!!
參賽隊伍不但在過程中可獲得龐大輔導資源,決賽大獎更包括價值超過800萬元的資源與服務。

更多相關的活動訊息,我們將於9/2(三)下午舉辦活動說明會,快點下活動說明會報名網址立即報名吧!!

由金管會指導、台灣金融服務業聯合總會與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主辦的2020監理科技黑客松 (Taiwan RegTech Challenge 2020)正式開跑,即日起至10月16日展開全球招募~台灣第一個國際級監理科技挑戰賽!只要你有技術及想法,不管是AI、...

Preparing
03/03/2018

Preparing

【活動分享 -- 區塊鏈智能合約的商業應用潛力: 實際案例分享與法律面淺析】藝術攝影永恆的玫瑰在以太坊區塊鏈上以百萬美元售予私人藏家。出售的方式係以新穎的代幣化權利憑證進行http://money.cnn.com/2018/02/14/te...
23/02/2018

【活動分享 -- 區塊鏈智能合約的商業應用潛力: 實際案例分享與法律面淺析】

藝術攝影永恆的玫瑰在以太坊區塊鏈上以百萬美元售予私人藏家。出售的方式係以新穎的代幣化權利憑證進行http://money.cnn.com/2018/02/14/technology/crypto-art-valentines-day/index.html。其中,智能合約 (Smart Contract) 扮演著驅動整個代幣化權利憑證出售的關鍵角色。

雖然區塊鏈智能合約尚未成熟,但可能的應用十分廣泛,除了智慧財產權商業化以及資本化 (Monetizing Intellectual Property) 更可以運在企業金融、公司治理、政府監管甚至物聯網…等各層面。

澳洲區塊鏈新創Power Ledger本次也將從西澳透過遠距連線的方式分享他們的經驗,此外,台裔澳洲企業家 Unified Incentives 的執行長 Bob Cheng 也會分享他的觀點。FinTech Taiwan 專家成員也將分享關於法律面的觀點。

本次活動旨在向大家介紹
1. 何謂智能合約?
2. 何謂區塊鏈智能合約? 包含其優缺點
3. 智能合約的實際應用案例
4. 智能合約在不同法系可能的解讀
5. 台灣區塊鏈法制環境與創業環境簡介

期能藉由本次活動,讓創業者與大眾更加了解區塊鏈智能合約的商業應用潛力,進一步促使大家想像區塊鏈科技可能對我們日常生活的衝擊。

本次活動將透過FinTech Taiwan 直播,邀請大家觀賞

報名連結如下
https://www.eventbrite.com.au/e/the-talk-smart-contract-on-blockchain-and-its-business-potential-the-practical-use-cases-tickets-43221273994

28/12/2017

【邁出金融監理沙盒的關鍵戰略步伐】


歷經了一年多來的討論與醞釀,在立法院朝野雙方的共識之下,台灣版本的監理沙盒法案─《金融科技發展與創新實驗條例》終於順利通過財政委員會的審查與朝野協商,此舉不僅為主管機關與業者間透過公私協作實踐創新與監理的平衡營造出有利的環境,更為金融業者與非金融業者間攜手深化金融科技產業發展的模式帶來全新的想像。金管會的所有同仁、立法院朝野長期關注並催生此法案的所有委員,以及台灣金融科技生態圈的產學成員,在這個歷程中均投入相當的時間及心力,值得吾人讚揚。不過,立法院這個會期結束在即,如果條例未能順利在12/29完成三讀,或許又將使台灣的金融科技生態體系在法制的不確定性中,陷入不必要的消耗。

根據金融穩定理事會(Financial Stability Board)針對包含其成員國在內等26個國家或法域所進行的調查,絕大多數的國家為了因應金融科技的興起,都推動了相當程度的金融法制與監理變革。其中許多國家係以採取金融監理沙盒制度以及相應配套措施的方式,深入了解創新科技與商業模式可能產生的監理風險與挑戰,進而推動以數據及實證為基礎的監理改革。申言之,監理沙盒制度已成為許多國家用來實踐創新與管理風險的監理途徑,在深化普惠金融、促進市場的盡責競爭、提升消費者利益,以及強化主管機關的監理能力等方面,扮演至關重要的角色。另一方面,監理沙盒也已成為世界各主要國家用來競逐人才、資金與創新科技應用的政策工具,可說是「全球金融科技軍備競賽」中相當重要的利器,利用該制度向全球展示一國推動金融創新的決心,並向世界宣揚自身監理環境的開放、彈性與活力。

在上述背景下,台灣推行金融監理沙盒制度有其劃時代的意義。首先,公部門與民間業者得以學習如何協作設計創新科技應用下所需要的嶄新監理標準,對於提升我國公共政策制定的品質以及社會的整體互信度有相當的幫助;其次,實驗中由公、民雙方共同試誤,成者共榮、敗者共責,在彼此真誠且頻繁的互動下逐步拉大整體社會的容錯空間,不只使主管機關對業者的自律能力累積信心,也使業者及民間對於主管機關的監理能力與裁量行使有堅定的信賴及靜候成果顯現的耐性;最後,透過監理沙盒制度的推行,將台灣發展成為亞太甚或全球的金融科技創新實驗基地,將國際資金與人才跟台灣既有之科技製造業與資訊服務業的完整產業價值鏈對接,除了幫助世界走進台灣之外,更幫助我們的金融業與非金融業者,以金融科技浪潮為載具而奔向國際。

持平而論,目前的版本堪稱四平八穩,雖然在實驗後的落地機制、跨部會的參與及賦權等方面仍有美中不足之處,但這些缺憾並非無法透過其他制度的全面檢視與調整(如是否及如何推動執照分級與差異化監理)、相關法律的修改,甚或監理沙盒條例相關子法的妥適設計加以彌補或完善。條例的立法只是開始,影響金融監理沙盒制度在我國運作成效的,更多在於相關子法的內容與各種配套措施的設計與安排,而這些則是當前我國亟需的討論。期待看見我們的立法者展現智慧,將金融科技法制與監理的典範移轉向前推進,讓我們將目光開始聚焦在實踐這個大戰略目標所需要落實的細節之上。

#監理沙盒 #金融科技發展與創新實驗條例

23/12/2017

【社群觀點 -- 大部分解首次上鏈發行(Initial Coins Offering)背後的非金融構造與法律挑戰】

馬紹恆 FinTech Taiwan 創始會員、新南威爾斯大學法律博士、新南威爾斯州實習律師

ICO的熱潮從國外延燒至台灣。從國內新聞上來看,台灣社會氛圍與監管主管機關承續國外主流媒體對於虛擬貨幣(Cryptocurrency)的侷限認識,似乎多在討論比特幣超越專家理性的升幅跌幅。而關於ICO的認識則更加不足,大概就是以一場龐式騙局或是創新的圈錢方式蓋棺論定。金管會雖然已注意到ICO活動,並對其作出一些說明,表示ICO需以個案認定是否受到證券交易法規範。但美中不足的是,金管會似乎還沒有展開足夠的研究或與業者進行充分溝通,這使得業者仍處在高度法規不確定性之中。

與國際上的ICO討論相比,台灣對於ICO的想法仍著重在金融商品之中,然而ICO的非金融構造似乎始終鮮為大眾所知悉。因此,本文希望能提供ICO非金融構造的大部分解與法律挑戰供大家進一步的思索。

粗略地說,當下許多的 Initial Coins Offering 或者 Digital Token Sale 僅是以太坊公有區塊鏈的部分應用場景(Decentralised Applications)。一個ICO專案通常包含一個以上的應用場景或者應用目標、與該場景或目標配合的執信(Token)運用規則、為取得執信而需交換的虛擬貨幣、使得整個ICO專案能夠自動執行的智能合約與驅動智能合約運作的以太幣(ETH)。

以經典案例之一Golem Network的ICO為例,該ICO的應用目標在於創造一個開源分散式的超級電腦,這部超級電腦Golem Network使用者的運算裝置所組成,這些運算裝置可能為位於美國個人使用者的筆電,也可能是座落於台灣一個資料中心,為Golem Network 提供運算能量。有人做了簡單的比喻,Golem Network其實就是電腦算力的Airbnb。進一步的說,在Golem Network 之中,電腦算力的需求者,如3D動畫藝術家或是大氣科學研究人員,可以進入Golem Network 向電腦所有人出租人租用算力,而應用程式開發人員能夠藉由以太坊虛擬機器(Ethereum Virtual Machine)撰寫智能合約即應用程式,而算力需求者便能以租用的算力執行應用程式。Golem ICO專案所發行的執信GNT,不僅是使用Golem Network的啟動金鑰,更為Golem Network 生態系中通用的支付工具。為了能取得GNT執信以進入Golem之中,使用者必須用以太幣交換GNT,而GNT僅在發行期間供給並且有固定的數量。最後,在Golem中算力的租用則依靠算力租賃智能合約來自動執行。

我們可以透過Golem的案例觀察到,現實世界中的交易行為,在互聯網世界中幾乎可以完全複製而完全獨立與現實世界。在Golem中,交易雙方主體對於電腦來說,不過是虛擬的數位身分而非自然人或法人。交易雙方締結的是租賃契約 (僅是假設,契約定性可能有爭議),雙方意思表示合致的載體並非口頭亦非書面,而是程式語言撰寫的智能合約,可以不須人為干涉的自動化執行以及遵循。交易的客體可以認為是電腦運算力的使用權,也可以說是分散式的應用程式使用權。清償工具為GNT或其他虛擬貨幣,而主權貨幣在Golem Network無關緊要。

交易客體的交付或給付義務透過互聯網基礎設施完成,風險移轉時點的問題在Golem Network中似乎不痛不癢。畢竟透過智能合約條款設計,債務不履行時,智能合約將自動實現債權。從另一個角度來看,智能合約與區塊鏈的共同運作下,可以產生自動化紛爭解決的果效 (Automated Adjudication) 根本不需外求於法院判決的執行力。

如果我們從私法的角度改變為公法的角度來模糊想像Golem Network,似乎Golem Network的主權分散式的建立在以太坊區塊鏈協定的憲法基礎上,法律規則為EVM上的智能合約或是程式語言本身,因此立法權也就是由軟體編寫者把持,只要每個自然人能夠掌握一定程度程式語言應用的能力,那麼代議民主廢除之日可能不遠矣。行政權不是中央政府以及下轄的樹狀官僚組織,而是分散在整個區塊鏈上各種不同職能的智能合約,稅捐可以透過智能合約
自動徵收,社會福利或創業補助也透過智能合約自動發放。司法權的法院裁判職能則由電腦自動依照智能合約裁決並執行。憲法中對於基本權利的保障,不論是自由權或是平等原則,在Golem Network 中皆仰賴了以太坊區塊鏈的協定加以鎖定,我們或許不需再用各式憲法理論苦苦防守政府對個人自由的侵害,也不用寫明,中華民國國民不論種族宗教性別一律平等,因為區塊鏈民主的極致,所有的數位身分在區塊鏈網路中一律平等。如此想像看似天馬行空,但似乎剛好呼應了哈佛法學教授 Lawrence Lessig 在其Code is Law一書中所表達的想法。我們應正視互聯網世界的興起與其為實體世界帶來的衝擊。ICO不過只是這翻天覆地的變化中,小小的具體呈現罷了。

即使稍稍的連結回實體世界我們也會發現不勝數的法律問題。比方說,算力就能否具備財產權的性質? 還是算力應該被當成自然資源受到礦業法的規範? 還是說算力其實就是貨幣,因此比特幣其實自然或法定孳息? 如果執信與電力供給相結合,那麼有沒有可能具備公法性質與給付行政相關?

ICO活動絕對不是只有募資這麼簡單,也不是單純判斷是否為債權或是有價證券就可以說得過去的,而且執信也不是僅止關乎能圈到多少錢。除了前述,ICO更關乎創新的商業模式的可行性驗證、甚至促進跨國貿易的發展,開啟更多台灣與世界政經社文連結的可能。因此,即使是普羅大眾,或許也該試圖了解ICO所代表的巨大變革,而政府機關承擔行政責任更不應該只是草率應付。

比特幣或ICO的意義遠遠超過貨幣或募資而已,而是嶄新世界展現給是人的一小片沃土。衷心期盼金管會,在互聯網科技的進步中,仔細地審酌國情,深入探討究竟ICO是否可能突破科技新創公司或者中小企業的融資困境,在適度監理下,是否或能成為振興台灣經濟的一帖良藥,產業典範移轉的契機。

P.S. 本文使用Kyber Capital 執行長Thomas Hu先生所譯之詞彙,如首次上鏈發行與執信。因為筆者認為其較能準確表達背後意涵。

【觀點分享-- 淺談虛擬貨幣之法律地位 】感謝FinTech Taiwan 的策略合作夥伴,環宇法律事務所 彭惠筠律師 與 許苑律師的看法。本文原始標題為淺談虛擬貨幣之法律地位。FinTech Taiwan 希望能與更多志同道合的夥伴合作,...
20/12/2017

【觀點分享-- 淺談虛擬貨幣之法律地位 】

感謝FinTech Taiwan 的策略合作夥伴,環宇法律事務所 彭惠筠律師 與 許苑律師的看法。本文原始標題為淺談虛擬貨幣之法律地位。

FinTech Taiwan 希望能與更多志同道合的夥伴合作,一同為台灣金融科技法規的推進與產業典範移轉而努力。

#環宇法律事務所

簡單來說,本文律師認為若使用範圍、流通性限制程度較高的虛擬貨幣,其特性比較像商品禮券,可類推「禮券定型化契約」;而如果是具有投資性的虛擬貨幣,當成有價證券受金管會管理並適用相關金融法規較佳。

【FinTech Taiwan -- 新加坡金融科技嘉年華現場精華(下)】蕭立勳,Samuel Hsiao,來自墨騰創投 清華大學蘇世民獎學金學者,關注FinTech和普惠金融,曾在比爾梅琳達蓋茲基金會北京辦公室實習,現在座標新加坡、東南亞...
07/12/2017

【FinTech Taiwan -- 新加坡金融科技嘉年華現場精華(下)】

蕭立勳,Samuel Hsiao,來自墨騰創投 清華大學蘇世民獎學金學者,關注FinTech和普惠金融,曾在比爾梅琳達蓋茲基金會北京辦公室實習,現在座標新加坡、東南亞 。

嘉年華的大會下半段是對於金融科技應用的討論,這項如潮水一樣席捲而來的科技革命,發生的根本原因指向金融服務的不普及,且源頭並不是來自歐美等已開發國家,而恰是過去讓人無法與金融、科技聯想在一起的亞洲與非洲。特別是人口眾多的中國、印度,以及東南亞菲律賓市場,都成為金融科技發展速度最快的領先角色。

普惠金融的願景

除了廣大的人口市場之外,貧窮問題也是造成實現普惠金融最大的障礙。根據統計,80%全世界無銀行服務者(unbanked)是窮人,生活上即便擁有頻繁的交易行為,卻無法負擔銀行交易的費用,或是往來銀行所耗費的時間、距離成本,銀行相對亦不願意提供低回報率的服務;換句話說,解決普惠金融與解決貧窮問題有很高度的重疊性。
然而,普惠金融的需求不僅在開發中國家。萬事達卡全球市場主席 Ann Cairns 女士表示歐洲有1億3千萬人也屬於無銀行服務者,他們多半是稅務的理由不具備交易紀錄,即便擁有儲蓄,卻沒有辦法存款;這樣的族群平均年齡48歲,更難適應使用習慣的改變,加上生活環境的成本更高,對於解決這類問題的挑戰相當不容易。

身為聯合國秘書長任命普惠金融特别代表的荷蘭王后 Queen Maxima 在專題演講中表示,全世界在過去金融科技的助力之下有很多令人興奮的例子,包含孟加拉的BKash在短短六年的時間成為當地提供最普遍的支付方式,幫助許多鄉村的孟加拉人第一次享受金融服務;同時,全世界已經成立三十多個監理沙盒,讓各地的公司及創業者練習如何經營運作,監管單位也學習如何保障最大使用者的利益之下落實管理。
即便銀行帳戶越來越普及,全世界卻還是有將近一半(49%)的銀行帳戶是沒有積極使用的。現今的科技團隊可以透過增強客戶體驗、讓產品設計更貼近使用者需求,便能在提高銀行使用的同時增加普惠金融影響力。當前國際上發起的普惠金融2020運動(Financial Inclusion 2020, FI2020)即是為了全實現普惠金融願景的一項計畫,提倡讓全世界的人都能享受金融服務。

產品服務需要具有互通性

在全球金融科技蓬勃發展的同時,各種服務推陳出新;比爾梅琳達蓋茲基金會普惠金融項目主任Michael Wiegand 以一個非洲畜牧主的親身經歷當作例子,由於各家電信的服務和綁定的銀行帳戶不相容,使得這位主人必須插換三張手機電話(sim)卡,才能夠完成各種手續。然而在部分國家像印度的央行即推出支援各種軟體的支付介面(Unified Payments Interface, UPI),使得今年九月甫推出支付服務的Google Tez在一個月內讓全印度的電子交易量翻升一倍。
面對預計有14.6億人因為金融科技首次使用金融服務,消費金融市場可望更加擴大。在2025年前這些轉變可望為全世界GDP帶來 37億美金的總產值,為各國創造工作機會、促進經濟發展、消除貧困。

“Digital Finance is the only way to provide financial services with its cost close to zero.”

非洲的機會

大多數對金融科技在新興市場應用的討論都提到了“躍進”(leapfrog)這個詞,例如之前Go-Jek創辦人提到的東南亞市場從現金交易越過信用卡到數位支付的階段,在非洲亦是這個情形。全非洲有13億人口,有4.4億的中小企業尚未獲得金融服務的支持,因此在銀行服務和借貸授信上仍處於初始階段。
然而,不少創業家也提到了當地的許多障礙,包含部分國家法規限制嚴峻缺乏創新,還有匯率操控、智慧型手機不普及等基礎設施問題,是金融科技公司在當地碰到的普遍障礙。不過在非洲大陸的少數幾個地方,如奈洛比(肯亞)、開普敦(南非)、和奈及利亞,已經開始建立FinTech據點,迎接金融科技可能帶來的機會。

之前廣為人知的非洲支付先鋒M-Pesa為國內2500萬人提供便捷的匯款支付服務,讓肯亞的FinTech打響名號;許多人不曉得的是,另一個新星坦尚尼亞在去年的電子交易總額已經正式超越肯亞,儼然是另一個充滿希望的市場。2012年創立於南非的 JUMO也是一個很好的的子,其類似國內芝麻信用的概念,透過和手機卡綁定,系統可以取得使用者從通話量到通話對象、通話時間、儲值地點和頻率等等資料,並藉由超過1萬項變因,計算出信用模型。如今 JUMO橫跨非洲每個月處理100萬筆貸款,並且精確地掌控風險係數模型。
由於貸款不普及和宗教原因,過去相對成功「跟會」(savings group)模式開始朝向線上發展,會員可以透過線上參與借放貸,並且即時掌握需求和資金資訊;當被問起未來可能出現的成功模式,有人指向中國模式的電商,還有改善服務品質鬆散的銀行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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